【和地球公民變熟的N堂課-2018北辦志工聚會】2018/8月份:環評制度,詹壹雯專員主講。
海岸開發
議題內容總覽
2018.05.09
「黃金海休閒渡假村開發案」的環評決議,開發單位10次補充修正報告,
仍無法把可能影響區域的「生態現況調查與因應」釐清,所以退回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等同於退件!
2018.04.30
就在台南午營咖啡。結合地球公民十年來議題的攝影紀錄與李根政在藝術、社會、環境之間,透過書寫開拓出一條連結的路徑。在執筆揮毫的草寫中,將「字」播種在台灣的環境現場裡。
2018.03.06
東海岸杉原灣的大型開發案「黃金海休閒渡假村」,今日在環保署進行第八次環境差異分析暨變更內容對照表的審查。本案涉及部落傳統領域等問題,加路蘭頭目率族人北上拒絕「黃金海」強行闖關。
2018.03.06
根據「104年都蘭地區觀光永續發展評估案」房間需求數僅68間,而目前要開發的卻有上千間,將供過於求,在觀光團體客源崩盤的情況下,國內旅宿業叫苦連天,而依賴團客的大型旅館在此時敢大張旗鼓地興建,逆勢操作勇氣可嘉。
2018.02.12
「台東縣成功鎮滿地富遊樂區開發計畫」,今日在環保署進行「第二次變更內容對照」專案小組第三次審查會議,決議通過。對此本會深表遺憾,「滿地富」個案凸顯了環評法、海岸法及觀光政策環評、興辦事業計畫審查流程等諸多制度面的問題,也說明東海岸如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黃金海等老舊海岸開發案的隱憂。
2017.11.12
《國土法》的精神「適地適用」就是要讓「對的東西擺在對的位置」。首先是要盤點全國國土的性質和土地利用現況,這包括土地權利,土地使用目的,和在土地上使用的行為,再加上我們對未來生活的發展想像。接著著手劃定哪些事務適合在什麼樣的土地上發展,依此設定土地的「功能分區」,例如哪些地區適合發展農業?哪些地區基礎建設和都市化程度適合發展為城鄉區?哪些地區因環境資源必須被保存而須劃為國土保育區,甚至在劣化的地區要進行國土復育?海域上的使用行為則劃為海洋資源區。
2017.01.16
2016年7月6日近百人至行政院門口抗議,要求行政院立即進行跨部會整合,來面對棕櫚濱海度假村案中的各大爭議。(蔡馥宇攝)
2016.12.27
花蓮縣府為求193環差通過,再次變更設計,把一條道路改的忽大忽小,想要再次闖關。縣議員何禮臺在議會質詢時,語帶脅迫地強勢要求環保局長承諾環差的結論;而環保局長饒忠更直接在議會的殿堂上表示環差會通過,此言一出讓眾人譁然。
2016.09.13
海岸蓋飯店,不行嗎?問出這個問題並不唐突,而是非常重要。究竟我們生活的島嶼與環境以及我們的休閒娛樂方式,該如何彼此調適呢?又或者,到底海岸能不能蓋飯店呢?
業者在選定場址時,就可以先行避開環境敏感區域,既保護環境,也保障業者。而觀光飯店也應當在評估用水、用電,或對當地交通衝擊後,並且能夠在建設本身過程符合廢棄物、污水、噪音的處理規範,即使是在海岸區塊,也是可以與在地共好,一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