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日月光復工計劃應透明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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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0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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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水污法修法聯盟」與眾立委共同催生民間版水污法的施行,希望有效遏止河川污染事件再發生。其中,修正草案重點之「增訂復工計劃公開審議制度」,便是希望保障受害人及社會大眾「知」的基本權利,進而有效監督。

日月光K7廠被勒令停工後,正在進行復工審查。但是目前只有環工技術審查,沒有納入生態復原、汙染賠償等社會公義面向的考量,也沒有讓潛在受害者與公眾有發言的機會,除了審查結論其餘什麼都不公布,形同黑箱審查。

1月7日,地球公民基金會與高雄市議員於高雄市議會召開公聽會,邀請各相關單位、後勁溪居民、農漁民代表參加,討論日月光污染後勁溪一案。會議中我們要求高雄市環保局公開審查日月光復工計畫,落實資訊公開、民眾參與,建立台灣環保新典範。然而該局口說願意公開,實際卻已開啟復工審查程序,未納入本事件之利害關係人,包含居民、農漁民及公正的第三方NGO組織,令人遺憾!

高市府官員曾表示「沒有法令要求一定要公開」,顯示《水污法》在復工審查部分亦有修法之必要。今日民間版修訂草案除了極重要的「三階段裁罰標準」之外,在第63條-1與第69條中也納入資訊公開與公義精神,同時我們也再次呼籲高雄市政府回應社會與議會共識,落實透明審查。

地球公民基金會呼籲:

  1. 環保局應公開復工審查之相關書件及開會時間地點,而不僅在會後公布審查結果,因為單憑通過或不通過之結論與簡短的理由,完全無助於社會監督日月光是否確實做好污染改善措施,而這種選擇性的「公開」並非真正的資訊公開。
  2. 復工審查委員會應包含本事件之利害關係人,包含居民、農漁民及公正的第三方NGO組織,而不僅是市府成員與市府單方面邀請的專家學者,以落實民眾參與。
  3. 高雄市政府說明日月光復工條件,除了須通過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污泥處理改善計畫,及先前市府承諾的停工期間之勞動保障以外,還應包含哪些面向之條件,讓市民具體了解市府的決心與做法。
  4. 將下列條件納入復工審核項目:

(1)  日月光承諾負擔後勁溪汙染底泥清除整治費,賠償受本事件影響之農漁產品收購費用。

(2)  日月光承諾將廢水零排放納入污染防治目標,並公開說明作法及時間表。

(3)  日月光自主承諾放流水須符合包含灌溉水質標準在內的各種相關水質標準,以滿足下游農漁用水需求。

(4)  日月光將廢水24小時監測結果公布在其官方網站上、同步更新,做到資訊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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