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公比人會種樹--森林復育並不難

2013 年 03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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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呂翊齊(地球公民基金會 研究員)

如果想讓荒廢的檳榔園變回一座森林,你認為需要耗費多少時間和心神?

在嘉義中埔,有一位夢想家用真實的行動告訴我們:『不用20年,而且什麼都不必做,森林就會自己回來!』2013年1月21日,透過公視柯金源導演的介紹,地球公民、台南社大以及靜宜大學楊國禎教授一同前往中埔,在一片幾近看不見檳榔園痕跡的美麗次生林面前,見證了地主曹榮旭先生在二十年前許下的世紀大夢。

土地公比人會種樹的最佳例證

曹先生的地位在中埔深坑村,嘉義丘陵的邊緣地帶,屬於八掌溪集水區範圍,海拔約150米,為祖傳所留之地。在未被開墾以前,此處應該為低海拔淺山亞熱帶森林所盤據,但如今舉目望去盡是檳榔,從平地到山頂,幾乎佔據了地平線上的每一分位置。

他記憶中的童年後山,有一座供給全村灌溉所用的湧泉埤塘,被熱帶果樹以及香楠、相思樹等原生大樹混生包圍,充滿早期人為與自然調和相依的典型農村景觀,也是他無法忘懷的鄉愁。不過60年代開始,檳榔價格飛漲,村民在經濟的驅使下將原生森林剷平改種檳榔,於是,動物不見了,檳榔根系淺無法留住水土,埤塘開始淤積,最後乾脆也種上檳榔,從此童年後山便逐漸走了樣。心痛之餘,他決意要將記憶中的森林找回來,只不過他採取的方式不是人為造林,而是讓自然任意而為。

曹先生的想法很簡單,砍掉檳榔換成小樹苗必須花費成本和時間,對於初期水土保持也不見得有利,既然如此何不乾脆相信自然演替的生命力呢?於是他索性什麼也不做,看看究竟會發生什麼事。

很快的,在停止除草和噴灑農藥之後,先是芒草和地被植物成群進駐,在原本裸露的地表上鋪上一層厚厚的綠毯;接著開始有嗜陽的山黃麻、白匏子、江某、血桐、構樹等先鋒植物的小苗長出,3年時間就已超過2人高;而後較耐陰長壽的香楠、大葉楠也回來了,安靜地在林蔭下搶食碎裂的陽光,等待破空鋪頂的那天。前後不用十年的時間,原先單調的檳榔園已被次生植物全面覆蓋,就如同記憶中那樣的生機勃發。自然修補土地的速度如此之快,他既是驚訝又是感佩。

次生林是自然修補土地的天然機制

根據楊國禎教授的調查,這片20多年的次生林已呈現複層天然森林的雛形:第一喬木層以白匏子、香楠、檳榔、血桐為主,高度約15至20米;第二喬木層以江某的數量為多,高度約5至10米,另有石朴、山刈葉散生;灌木層種類繁多,除了前述頂層植物的小苗外,也錯落生長著水錦樹、無患子、土蜜樹、柃木、臺灣山桂花等原生植物;至於森林底層則是被臺灣荖藤、海金沙、山素英、姑婆芋、絡石、鳳尾蕨等地被和藤蔓植物全然包覆。次生林是邁向成熟(原始)森林的過渡階段,也是土地自我療癒的天然機制,從赤裸到豐饒,無聲卻強韌。

多年來人工造林與自然復育的爭論從未真正停止過,林務單位至今仍未擺脫經濟營林的守舊思維,不將林地分級,持續以砍大樹種小樹的方式對待臺灣每一分土地,甚至抱持天然林才是造成崩塌主因的妄言謬論,企圖切割林務局,讓農業部重啟林業經營。究竟天然林與人工林孰優孰劣?土地公與人到底誰比較會種樹?不必擅言,且讓我們輕聲地走進曹家森林,曹先生的夢已經給了最好的答案。

土地公比人會種樹

陳玉峯教授曾做過實驗,計算出台灣低海拔各植被型的表土每平方公尺隨時存有1萬粒可發芽的次生植物種子。以常見的次生喬木山黃麻為例,年產種子可超過50萬粒。顯示臺灣次生植物種源並無太大問題,而且生長效率絕對優於人為植栽,這就是『土地公比人還會種樹』之意涵所在。

森林不分家
林務局與林試所應完整留在環境資源部


有關行政院計劃推翻環資部原先規劃,將林務局之造林生產業務以及七十萬公頃公私有林、原保地之管理劃入農業部,地球公民基金會主張如下:

一、拆解林務局形同拆解森林法:
將山林水土統合於環境資源部目的在以流域治理概念解決現今山坡地管理事權分散之問題。一旦森林變成兩個部會主管,將延續原先之困局,組改形同失敗。

二、森林保育價值應優先於產業價值:
台灣的天然林早已發展出與天災共存的生存法則,更具有涵養水資源、保護生態基因庫等功能,非人工造林可以取代。當前林業政策應著重天然林復育,而非產業價值。

三、整併入環資部,有利於建立全面的生態補償的政策:
生產木材已無法提供山區住民任何的生計基礎,造成超限利用危及國土保安。將山林水土整併環資部建立各種「生態補償」機制,才可發展對環境和原住民族群有利的友善產業。

四、完成林地分級才有資格談林業生產:
若考慮林木自給率的問題,必須以國土保育為基本前提,檢討林地分級,先區分出經濟林與保育林,才得以在經濟林地上進行有限度的林業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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