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法》的精神「適地適用」就是要讓「對的東西擺在對的位置」。首先是要盤點全國國土的性質和土地利用現況,這包括土地權利,土地使用目的,和在土地上使用的行為,再加上我們對未來生活的發展想像。接著著手劃定哪些事務適合在什麼樣的土地上發展,依此設定土地的「功能分區」,例如哪些地區適合發展農業?哪些地區基礎建設和都市化程度適合發展為城鄉區?哪些地區因環境資源必須被保存而須劃為國土保育區,甚至在劣化的地區要進行國土復育?海域上的使用行為則劃為海洋資源區。
山林水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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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我們一同居住的島嶼,有血、有汗、有衝突、有忿罵,卻都是我們相聚的地方。島嶼超過3/4的土地為山林所覆蓋,作為國土的中心保存著攝人心魂的自然與人文印記、作為河川的發源地影響著中下游整體的水土環境與生活,卻往往缺乏關注。地球公民自建立以來即持續發展山林議題,監督山坡地的不當開發與林業政策;參與河川、溼地、農地的保護。2013年起開始長期追蹤全國區域計畫修正案與縣市區域計劃的擬定與礦業議題,進一步從上位空間規劃與產業制度思考台灣國土的長期發展。我們目前的工作重心:
● 持續追蹤參與國土計畫法子法與全國國土計畫、22部縣市國土計畫的擬定方向。
● 以各地工作坊及講座方式擴大及串聯國土計畫的早期公民參與。
● 推動礦業法修法、政策環評 。
● 違章工廠議題與產業鏈之研究,民間處理方案的草擬。
● 社區保育、山地農業與林業政策與原住民族土地權益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