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稿】核廢處理不困難?!馬前總統不要再鬧國際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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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以核養綠十大謊言!
2018 年 0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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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擁核團體與國民黨大力鼓吹核電,更以核能就是綠能之荒謬言論,推動名實不符的「以核養綠」公投,若仔細閱讀公投理由,沒有看到任何跟綠能有關的內容,只有過時的核能至上論調,這套論調是1970年代黨國時期十大建設開始推動時,就不遺餘力推動的一貫核電洗腦教育,例如核能很安全、核廢料可處理之類的教條式口號,但卻無法回答核電已在台灣運轉屆滿40年期限,核廢料卻遲遲找不到最終處置場的事實。

馬前總統為了支持核電公投,再度說出「核廢料處理不困難」的驚人荒謬言論,如果核廢處理真像馬前總統說得這麼容易,為何在台灣核電運轉近四十年,核廢料還是無處去!?為何國際上至今尚未有任何一座成功運營的高階核廢料最終處置場?有人說吃米不知米價,馬前總統難道是只知用核電,不知核電代價有多高昂?想推動核電復辟,不該以謊言欺騙大眾,全國廢核行動平台邀請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環團代表、核電周遭居民代表,說明目前國際上核廢料至今難解的處理現況,並破解以核養綠的謊言。


高階核廢料是各國無法解決的難題

馬前總統故意略掉不提的是,核廢料已經拖到核電廠都快除役,也還是沒法處理,否則台灣三座核電廠不會均放著貯存池早已爆滿,卻運不出去的高階核廢料(用過核燃料)。而核四廠的地理環境條件根本不適合永久貯存核廢料,馬前總統隨口說可放核四,其實這不過只是暫時的儲存,就跟現在核一二三廠只能放在廠區乾式儲存的現況一樣,四十年乾式儲存到期之後怎麼辦?高階核廢最終處置場根本連選址都還沒開始。

核廢料若處置不當,危害程度非附近居民所能掌控,影響範圍可能很廣,持續時間也長,是核廢難以處理的原因,因此讓選址工作窒礙難行。高階核廢料的最終處置是全球性的難題,目前國際上通則,高階核廢料最終處置,存放地點至少要能夠讓高放射性的核廢料隔絕人類生活圈二十萬年以上,低階核廢料則是三百年。加上鄰避情結、程序正義、環境正義、世代正義等爭議,目前除了芬蘭與瑞典找到穩定地層開始選址與興建外,即使是核能大國如美、法、英、日都束手無策。

我國《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第4條、《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及其設施安全管理規則》第4條均明定不可將處置場址設置於高人口密度區。因為有高度污染風險,所以要與生物圈安全隔離,這也是核電與其他能源大不相同之處。因為存放的時間如此之長,因此在地質、環境條件上都非常嚴格,低階核廢料相比起來還算較為容易,已有一些國家建置完成,但高階核廢料必須找到「深地質處置」地點,藉由多重障蔽,存放於地表下 300 至 1000 公尺。

以美國為例,在內華達州(Nevada)尤卡山(Yucca Mountain)核廢料最終場址的候選場址,在花費了120億美元的建設經費之後,工程師也始終無法確保輻射水不會滲透到附近的地層,在2010年起因「內華達州強烈且持續性的反對」而暫停尤卡山計畫,至今也尚未決定該計畫是否有機會復活,全球至今仍然沒有任何一座已經成功啟用的高階核廢最終處置場。


「核廢再處理」已被許多國家棄而不用

有媒體報導核廢料似乎有新科技可消除?甚至再一次提煉作為下一代核能電廠用的燃料?其實這仍是在很初步的研究階段,尚未發展到工程階段,當作科技資訊來看看就好,要想實際使用都還太過遙遠,還是空中樓閣。至於核廢料再處理其實不是什麼新發展,核工業一直嘗試推廣再處理、再提煉的技術,但費用太貴,減量效果不彰,核廢再處理的高昂成本是讓世界各國紛紛放棄再處理核廢的主因。

目前許多國家都沒有考慮把用過核燃料再處理,再提煉,主要的原因有兩個:一、再處理費用太貴,二、再處理與核武器擴散的關鍵。再處理工廠的運轉風險更勝於核電廠,提煉出來的Mox燃料棒僅能使用於特殊的規格的反應爐,因此一直都不是主流方式,比起直接處理核廢料昂貴許多。但法國政府「為了吸引外國客戶做核廢再處理、確保法國核工業在國際市場中的利益」,持續進行這些計畫。美國目前並沒有考慮把用過核燃料再處理提煉,芬蘭與瑞典更是放棄再處理這項風險高又昂貴的技術,直接將核廢埋在地層深層處置。

台電於2015年試圖與法國AREVA公司簽訂高放射性廢棄物再處理合約,國際上對於「再處理」興趣缺缺,讓AREVA近10年來已沒有新增委託其「再處理」的客戶,僅是將燃料棒運到法國再提煉,二十年後仍要運回台灣,且處理後的廢棄物仍帶有高輻射性與長半衰期核種,遭質疑不過是拖延時間,除了付出巨資請法國處理卻非永久處置計畫之外,更無視法國1991年修法禁止於境內存放來自外國的核廢料及再處理廢料的規定,不僅白花錢、助長核武擴散風險,更無法解決核廢根本問題,只是拖延時間,以致在立法院就被打了回票。

核工業過去強調的「再處理」回收使用、減少核廢料體積等說詞,其實是「徹底的誤導」。AREVA宣稱再處理可以讓用過燃料棒的九六%再使用,但即使是最理想的再使用狀態,『再處理』後真正拿去使用的也僅有八%,而且現在『再處理』後的鈾已無法再使用,所以回收使用的比例甚至降到只有一%。」且經過「再處理」剩下的玻璃固化高階核廢料,即使體積減少,也沒有變得比較好處理,單純縮小體積並不會減少最終處置需要面對的難題。過往嘗試「再處理」的國家都已面對過這些爭論,因此才放棄「再處理」這條路。


核廢處理費用高昂 向未來子孫借貸

台電先前估計核電廠整體除役經費(包括核廢最終處置)共需3,353億元,多次遭立法院質疑嚴重低估;目前,據最新版評估指出,總費用已增至6,200億元,核後端基金根本不足支應,短缺近3,000億元恐全民買單。若照當年台電提議,將台灣共23,000束用過燃料棒全數送境外再處理,需要再多花2157.6億新台幣,只是另一個無底錢坑的騙局,更加造成未來核廢料處置及除役的財務困難,這種「向未來借貸」的做法,只是加重後代的財務負擔,造成經濟上的世代不正義。

真正負責任的核廢處置政策,應從立即啟動與利害相關者的協商開始,研擬長程藍圖與負責任的核廢處置規劃,過去政府不論哪一黨執政,都忽視核廢處理政策的重要性,大眾也忘記了核電代價始終都是要支付的,不是丟到國外或是眼不見為淨之處就好,台灣至今還處在低階核廢料無法遷出蘭嶼、高階核廢料仍留在核電廠區出不去的無奈,環團呼籲馬前總統卸任後不該只講不負責任的幹話,只會變成國際笑話,應檢討當年沒有好好處理核廢,如今造成年輕世代的沈重負擔。
 

◎聯合新聞稿單位:全國廢核行動平台 
2013年309全國廢核大遊行,北中南東共有超過22萬人上街要求終結核四、核電歸零。遊行結束後,數百個民間團體為串起台灣自主的公民社會力量,共同組成了「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廣招環保、人權、工運、教育、性別、社福...等各領域的公民團體,以「團體」作為成員單位,但不包含政黨組織,現已有超過兩百個公民團體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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