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灣要賠6.29億疑雲,監察院調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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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仲裁書 拆除美麗灣-監察委員調查,還我杉原灣。(李宇恩攝)
歷時16年的美麗灣渡假村案爭議,業者多次違法,其與台東縣府解約的仲裁庭卻判6.29億國賠給美麗灣公司,企業違法罪證確鑿,但如此龐大的負擔卻是由納稅人共同支出,而過去的錯誤也可能衝擊台東縣政現有的發展。台東反反反行動聯盟及環境團體今(11/11)至監察院陳情,公開證實美麗灣的建築物法定價格僅有1億多元(請參閱附件一),要求美麗灣公司及台東縣政府雙方依《仲裁法》公開6.29億鑑價內容,以示公正客觀。
另一方面,美麗灣為BOT開發案,是政府與民間一起開發,歷任台東縣長:徐慶元、賴順賢、鄺麗貞、黃健庭等四位前縣長,任內均有經手美麗灣案行政程序,要求監察院立案調查,釐清各項錯誤政策決議環節應由誰負政治責任,《國家賠償法》中都有追究失職公務員之相關條款,台東縣府現有必須賠償廠商的經費,也應對過去主政者提出咎責,也才能釐清爭議,給現有的台東縣府一個清白。
法定造價1億元,何來6.29億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蔡中岳說明,美麗灣建築使用執照註明工程造價1億多,何來6.29億,呼籲美麗灣公司同意公布仲裁資料,監察院立案調查,以維護人民權益。(李宇恩攝)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蔡中岳說明,美麗灣的建築使用執照,上面證據確鑿註明美麗灣建築物工程造價「1億零71萬2924元」,儘管法定造價一般會低於實際造價,也不至於是1億與6億之差。有建築師表示,2006年曾蓋過一棟台北市的房子,法定造價280萬,實際造價660萬,差異僅有2倍多。而受到多位縣議員質詢資訊公開問題,台東縣政府已多次回應,依《仲裁法》這些資料的公開需經過美麗灣公司同意,但公司為了保障投資人權益而不予公開。蔡中岳指出,賠給投資人的6.29億是全國納稅人,為了隱匿資訊,造成全民誤賠的財產損失,孰輕孰重?若鑑價報告確實可接受大眾公評,呼籲美麗灣公司與台東縣府雙方進行協議、出面澄清,否則應由監察院來行使調查權以了解是否有公職人員失職之處,以維護人民權益。
歷任縣長沒人停下美麗灣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副秘書長孫秀如強調,在歷任縣長徐慶元、賴順賢、鄺麗貞、黃健庭不確定是有意或無意的錯誤政策決議,我們要求監察院調查與究責,捍衛台灣民主法治與公平正。(李宇恩攝)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副秘書長孫秀如強調,本案歷經徐慶元、賴順賢(代理縣長)、鄺麗貞、黃健庭等四位縣長,除賴順賢為短暫代理,未對美麗灣開發案有實質助力外,其餘三位縣長,皆在任內以各種方式,協助美麗灣違法開發(請參閱附件二)。最初於2004年12月中,當時的縣長徐慶元,與美麗灣公司簽下海水浴場BOT合約,並同意其將6公頃開發案切割為0.9997公頃以規避環評,並發給開發單位建照。
隨後在縣長鄺麗貞任職的2006年4月至2009年12月底之間,除發生業者申請建照變更,將0.9997公頃還原為6公頃之外,另發生兩則弊端,一是業者偷跑先施工才補申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造成法律邏輯、科學邏輯皆大為謬誤,縣府卻護航通過;二是因前述情形,法院判定業者違反環評法應停工,縣府仍允許繼續興建,公民訴訟也在這些複雜爭議中展開。
接著,在2009年12月底至2018年,縣長黃健庭任內,法院更判定美麗灣之建照、補作的環評兩者皆無效,縣府卻無視此裁決,立即核發出建照、使照以續施工,並再次完成了法理錯亂的環評程序,致使最高法院第二度判決美麗灣渡假村的環評無效,縣府違法定讞,且不得再上訴。
孫秀如指出,在歷任縣長不確定是有意或無意的失誤之下,讓美麗灣開發案在環環相扣的錯誤下,完成主體建築的建設與投資,我們要求監察院需協助人民調查與究責。畢竟仲裁不像訴訟一樣是公開透明程序,其過程是完全隱匿的,連「仲裁人」是誰都無人能知曉。若未經歷任何嚴謹檢調追究,僅依仲裁人、縣府及業者三方私下協商及決議結果,便要全民支付6.29億賠償,未來同樣的謬誤事件恐會繼續發生,廠商以違法方式來賺錢,違反民主法治與公平正義。
拆除才是杉原灣發展願景的開始
反反反行動聯盟巴奈表示,台東美麗灣案已多年,錯誤政治決議已衝擊台東的發展,請公開仲裁資訊,拆除美麗灣,籲饒縣長積極展開民間對話,重新規劃讓人民親近自然的杉原灣。(李宇恩攝)
反反反行動聯盟巴奈表示,台東縣政府若不願公開仲裁資訊,等同是照顧財團卻欺負台東人,當初這6公頃土地租給美麗灣業者才3萬,業者違法後要錢政府又給了錢,卻未見任何公務員需要為違法負責,質疑當中是否有弊案。認為這些錯誤已衝擊台東的發展,呼籲接下過往燙手山芋的饒慶鈴縣長再次傾聽台東人的心聲,公開仲裁資訊保障公眾權益之外,建築物拆與不拆之間是光譜而非二元對立,邀請饒縣長積極與民間展開對話,並重新規劃杉原灣的願景。
聯合聲明團體: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台東反反反行動聯盟
附加檔案 | 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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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美麗灣建物使用執照.pdf | 861.54 KB |
附件二 台東歷任縣長與美麗灣渡假村爭議事件比對.pdf | 307.04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