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清法大讓步,台灣島全毒物--新聞報導

您在這裡

2008 年 09 月 01 日

您在這裡

環保署擬修訂「廢棄物清理法」,將事業廢棄物能否資源回收再利用的核可權,移交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不必再經環保署核可,引發民間社團怒吼,直批環保署是自廢武功,推卸管理責任,形成法律漏洞,讓不法業者有機可乘。

棄守資源審核權    環署被批自廢武功

2008-08-30中國時報【李義、實習記者洪綿/高雄報導】

環保署擬修訂「廢棄物清理法」,將事業廢棄物能否資源回收再利用的核可權,移交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不必再經環保署核可,引發民間社團怒吼,直批環保署是自廢武功,推卸管理責任,形成法律漏洞,讓不法業者有機可乘。

環保署昨在行政院南部服務中心針對內容舉辦公聽會,與會環保團體炮聲隆隆,高雄市廢棄物清除處理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卓三陽指出,長期以來,政府無法有效懲治非法棄置有害廢棄物不法業者,修法結果將為業者大開方便之門。

台南市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黃安調也說,一個月前,台南縣七股鄉竹橋村與竹港村間的農田,遭不法業者以挖魚塭為掩護,將鋁土集塵灰、飛灰等汙染物深埋,危害環境甚鉅。

中華醫事科技大學護理系副教授黃煥彰指出,具高汙染潛在可能的廢棄物處理業、皮革製造業、化學工業、石化工業、塑膠製造業、塗料業及農藥製造業等十五類行業,原本由環保署把關,如今環保署修法將事業廢棄物取得許可證的權責交由各權責機關,不法業者得逃避一至五年刑責及併科三百萬元罰金的罰責,無異讓不法業者有機可乘。

曾任環保署環評委員的地球公民協會執行長李根政更高分具質疑,環保署是否在利益團體的壓力下自廢武功?昨天在公聽會現場,出席會議的環保署廢管處副處長陳長裕未正面回應,僅低調表示會將各界意見帶回研究。

李根政怒批,環保署應是為台灣淨土把關的守門人,許多高汙染廢棄物的認定,環保署都難以採集驗證,如今將核可權交由不具專業的各主管機關,形同大開後門。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

分類: 
本系統已提升網路傳輸加密等級,IE8及以下版本將無法支援。為維護網路交易安全性,請升級或更換至右列其他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