茄萣濕地1-4號道路案運動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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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0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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茄萣濕地原為廢曬鹽田。鹽田廢曬後,
在地團體、保育團體10多年與地方政府、中央政府斡旋,
時值2019年,民間團體與高雄市政府仍為1-4號道路計畫僵持
年份 | 日期 | 事件 |
1987 | 竹滬鹽田廢曬,並售予高雄縣政府,作為興達遠洋漁港擴建預定地 | |
1991 | 「竹滬鹽田二區」挖深、擴建為興達遠洋漁港,並將「竹滬鹽田一區」作為抽砂底泥沉澱池。日後「竹滬鹽田一區」逐漸成為濕地樣貌。 | |
2002 | 03.27 | 「竹滬鹽田一區」被納入「興達港漁業特定區」計畫,並規劃1-1號、1-4號、1-6號等計畫道路和住宅區。 |
2007 | 內政部將「竹滬鹽田一區」公告為「竹滬鹽田濕地」,列入「地方級國家重要濕地」 | |
2008 | 茄萣在地團體、環保團體聯名反對茄萣1-1號、1-6號道路開闢工程案,並呼籲成立濕地公園。 | |
2010 | 高雄縣政府開闢茄萣1-1號、1-6號道路 | |
2010 | 12.25 | 高雄縣市政府合併 |
2011 | 01.18 | 內政部將「竹滬鹽田濕地」更名為「茄萣濕地」,仍為「地方級國家重要濕地」 |
2012 | 03.01 | 高雄市政府回應民間團體的部分訴求,將1-1號及1-6號道路以北、1-4號道路以東區塊變更為濕地公園;但其餘部分仍維持原有規劃。 |
2014 | 08.21 | 高雄市政府環評委員會大會「有條件通過」茄萣1-4號道路開闢工程案 |
2014 | 12.09 | 茄萣居民不服茄萣1-4號道路開闢工程案的環評審查結論,向高雄市政府提起行政訴訟 |
2015 | 國際鳥盟將茄萣濕地列入重要野鳥棲地(IBA) | |
2015 | 02.02 | 公告實施《濕地保育法》:以往公告的「國家重要濕地」取得「暫定濕地」身分。 |
2015 | 12.17 | 內政部委託高雄市政府,對茄萣濕地辦理「暫定重要濕地再評定檢討工作」,開始評議其受保護等級(分為國際級、國家級、地方級)。 |
2016 | 01.19 |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撤銷茄萣1-4道路開闢工程案的環評審查結論 |
2016 | 03.02 | 高雄市政府環評委員會廢止茄萣1-4道路開闢工程案的環評審查結論,並退回專案小組重審 |
2016 | 04.20 | 高雄市政府環評委員會專案小組審查茄萣1-4道路開闢工程案 |
2016 | 08.12 | 內政部公開展覽《茄萣暫定重要濕地》計畫草案30天(8/12-9/10) |
2016 | 08.30 | 內政部針對《茄萣暫定重要濕地》計畫草案召開公開說明會 |
2016 | 08.31 | 高雄市政府環評委員會大會「有條件通過」茄萣1-4號道路開闢工程案 |
2016 | 09.10 | 內政部結束公開展覽《茄萣暫定重要濕地》計畫草案 |
2016 | 09.12 | 國際黑面琵鷺後援聯盟(SAVE)、茄萣青年、民間團體向行政院長林全遞交4500份民眾陳情書,呼籲內政部將茄萣濕地評定為「國際級濕地」 |
2016 | 09.25 | 民間團體組成「黑琵反迫遷陣線」,參與凱道遊行 |
2016 | 10.12 | 民間團體拜會立法院永續發展促進會,獲得16位立委簽署「保護黑面琵鷺 守護茄萣濕地」承諾書。 |
2016 | 10.24 | 內政部重要濕地審議小組召開〈茄萣暫定重要濕地再評定案〉第1次專案小組審查會議 |
2016 | 11.22 | 珍古德博士來台,表態支持保護茄萣濕地,反對1-4號道路開發 |
2017 | 03.14 | 高雄市政府配合2016年茄萣1-4號道路開闢工程案的環評審查結論之附帶條件,將1-1號及1-6號道路以南變更為濕地公園 |
2017 | 06.18 | 茄萣居民不服2016年茄萣1-4號道路開闢工程案的環評審查結論,再度向高雄市政府提起行政訴訟 |
2017 | 高雄市政府遵循內政部〈茄萣暫定重要濕地再評定案〉第1次專案小組審查會議結論,召開4場「茄萣區1-4號道路替代方案」公民座談協調會 | |
2018 | 01.22 | 內政部重要濕地審議小組召開〈茄萣暫定重要濕地再評定案〉第2次專案小組審查會議 |
2019 | 03.12 |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駁回原告之訴,維持2016年茄萣1-4號道路開闢工程案的環評審查結論。公民團體於敗訴後召開記者會。 |
2019 | 04.11 | 在地及公民團體提出民間版《茄萣國家重要濕地分析報告書》,遞交內政部重要濕地審議小組 |
2019 | 04.14 | 茄萣居民不服2019年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一審判決,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