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美麗灣「借屍還魂」?縣府作法恐陷廠商於違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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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守護杉原灣,十年了仍然持續關注中。(圖/反反反聯盟)
美麗灣渡假村案爭議再起,台東縣政府打算以《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以下簡稱促參法)「文教設施」的形式,公開招標。遭反美麗灣運動大聲撻伐,批評此案是美麗灣借屍還魂。台東縣政府則以經過「TTPush縣民APP問卷調查、電話民意調查、居民縣民說明會後」決定開此標案活化使用,並強調「符合教育訓練,或是展演、活動才許可住宿,不能直接以旅館方式住宿。」
但在財政部「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資訊」網站上,就可以清楚發現,位在台東的伊塔原旅、高雄的哲園學產文教會館、台北的台大尊賢館、甚至一樣位在東海岸的洄瀾國際文教會館,都是以《促參法施行細則》第11條文教設施進行簽約,但上述每一個空間,實際都「行旅館之實」,在租房網站上都可以訂房;所以美麗灣借屍還魂的批評其來有自。
然而,在這棟建築物判決違法定讞後,歷經許多縣府、民間各自主辦的討論歷程,很可惜在這個標案中再次被漠視。
「拆」與「不拆」的矛盾和對話
2020年9月,美麗灣仲裁出爐,台東縣政府要給美麗灣公司6.29億以取得這棟建築物的產權。縣政府說仲裁沒有輸,這只是「買回」,而環保團體則表示其實這就是賠償一家違法廠商的遮羞費。無論如何詮釋,台東縣政府已經賣地籌錢,並且在台東縣議會「一致通過」,議會同時還附帶決議,未來不准追加「拆除」美麗灣建築物的預算。
2020年12月4日,長期參與守護東海岸運動的「反反反行動聯盟」,闊別七年再次在杉原沙灘上舉辦活動,邀請關注美麗灣案的所有人,無論支持或反對,一起參與「全民藝起拆」公共論壇,還貼心準備共食活動,因為「一起吃飯,吃飽後大家心平氣和比較能談」,確實也有少數支持建物保留的聲音。在台東縣長的允許下,觀光處長也受邀到現場與民眾對話,應當充分感受到群眾的心聲。
2020年12月2至3日部落居民重返杉原灣,透過藝術行動、公民論壇等方式,一起思考、討論杉原灣的未來和「美麗灣飯店建築物」的解決之道。(圖/地球公民基金會)
在活動的同時,台東縣議會前則有杉原當地的議員、鄉長結合部落頭目,召開「聽聽莿桐部落真正的聲音」記者會,甚至有以掃除環保蟑螂為劇碼的行動,一群人高喊台東的未來台東人決定,支持縣府拒絕拆除違建,彷彿八年前那場環評會議場外的兩造集會再次上演。
爭議超過十年的美麗灣,對於許多台東人來說,早已心有定見。
多數支持者看待仲裁後的結果,總會說「已經蓋好了,就給他用一用」。談到縣府要賠償時,則怪罪環保團體為何要打訴訟,讓台東人賠這麼多錢,心中沒談的潛台詞是,就是環保阻礙了台東發展,讓家裡的年輕人不願意回家。
但反對者意見則較多元,有人擔心拆除過程會造成二次破壞,所以希望拆除部分後妥善運用;有人認為不正義、不符合法治的違建本來就要拆除;有擔心任何利用都會對海洋造成破壞而必須拆除;有主張社會和解先從對話開始,尊重部落優先;有認為可以當環境教育中心;有認為這是不義遺址,繽紛的想像讓這違建出現了多種可能。
看似落幕的美麗灣爭議,這場拆與不拆之爭的第二回合,現正熱映中。
圖為2019年06月21日公民論壇-美麗灣開發案的未來(圖/地球公民基金會)
沒有究責,哪來和解。
台東縣府對外總是說要迎向未來不要糾結於過去,但沒有究責哪來和解呢?曾是台東縣政府內承辦美麗灣案的公務員高筱慧接受訪問時,她回憶起當年這個BOT案曾經是台東的驕傲,政府與民間協力開發的典範,卻在過程中像一台失速的列車,不斷提出新的擴充卻無視法律要求的審查。她多次提醒甚至在會議紀錄中留下白紙黑字,認為應該停下這起開發案,卻沒有長官願意採納,任憑美麗灣繼續建設下去。有權者縱使被提醒仍然不願意喊停,她被調離職位,而美麗灣案最終慘賠收場,台東縣府賠了納稅人的錢,也賠了名聲。
民間在這十年來也多次要求,甚至向監察院提出檢舉,希望調查整個美麗灣案中,公務人員的具體失職。畢竟賠償終究是用納稅人的資產,沒有道理公務人員一意孤行的犯錯,甚至前縣長黃健庭仍不斷大放厥詞認為自己沒有錯,但全民卻要跟著一起認賠殺出。在轉型正義的概念中,先有真相才有道歉,和解與共生才可能發生。不明究理的鞠躬道歉毫無誠意,先找出犯錯原因才是在拆與不拆爭論之前更應該處理的。
這片沙灘不會說話,興建過程中被泥沙掩沒的珊瑚礁也不會說話,美麗灣案過去如何一步步蓋成這棟違法的沙灘巨獸,雖然瞭解並非現任縣府團隊的完全責任,但若只呼籲民眾向前看,而忽略自己有追究過往責任的台東縣府,不免讓人懷疑這是避重就輕,不願反省錯誤,甚至可能重蹈覆轍。
(本文為2022/11/07 聯合鳴人堂投書:蔡中岳/台東美麗灣「借屍還魂」?縣府作法恐陷廠商於違法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