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視潮寮毒災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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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視潮寮毒災事件
環保署擦屁股的速度永遠趕不上工業局排放的糞尿...
潮寮事件,可以說是經濟部主導,環保署放任,
高雄縣政府完全棄守下,長期「草菅人命」的混蛋作為。
文☉李根政(地球公民協會執行長)
潮寮事件堪稱台灣環境公害史上,最嚴重的毒災事件之一,從2008年12月1日起至12月29日止,共四天六次的毒氣攻擊,已造成上百名師生送醫治療,嚴重者全身抽搐、嘔吐,住院超過二個禮拜,症狀輕者終日昏沈,欠缺食慾,居民人心惶惶,只要聽到救護車便直奔學校,擔心孩子中毒。然而,整整一個月過去了,環保署直到1月2日才作出調查報告,找出7家嫌疑犯,1月7日則點名榮工處的大發廢棄物處理廠是最大污染源,建議環保勒令其停工,而和環保署一樣長期失職的工業局和縣政府則似乎置身度外,工業局甚至站在廠商這邊反駁環保署的調查難有說服力。由於無法確保不會有下一波毒氣攻擊,潮寮國中、小全校師生被迫易校上課,環保署說,即使工廠做最大努力,環保單位全天候監控,仍無法改變有空污發生的可能性,遷校是最好的方法。
相信大多數國人無法接受這樣的災難和政府效能,更想問潮寮事件如何善了?
1980至1990年之間,許多工廠附近的居民不堪長期受害,爆發了一連串的反公害運動,諸如台中反三晃農藥廠、新竹反李長榮化工、高雄後勁反五輕、林園事件等,由於公權力無法保障人民基本的環境權,迫使居民採取自力救濟的手段,透過圍廠、走上街頭突破了國民黨的戒嚴統治,不僅逼得政府、工廠不得不回應,且為台灣民主運動累積了養份與能量。90年代以後,台灣似乎不復見指標性的反公害運動,是因為工業污染的問題已獲得解決嗎?還是政府掩蓋了污染的真相;或者社會麻木?人民已習慣「與毒共存」?
多年來,我們訂了許多環保法規,但對於高污染的化工業、電子業管制,至今仍停留在農業時代;我們成立了環保署、環保局,然而,在經濟發展掛帥下,環保單位擦屁股的速度永遠趕不上工業局排放的糞尿;我們要求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工業局、國科會)要管理輔導工廠做好環保,但是他們睜一隻閉一隻長期放縱,因為,他們的績效是工業產值,而非環境保護,因此,台灣總體環境品質仍在惡化中。
大高雄地區的石化工業從1970年代開始,已發展超過30年,中油公司在後勁、林園、大林埔是上游的輕裂廠與石化原料的生產基地,仁武、大社、林園、大發工業區則密布著中、下游的化工廠,這些工業區包裹著數百個、上千個不定時炸彈,緊緊包圍著大高雄200多萬的居民。這次出事的大發工業區產業型態更為複雜,除了化工廠,還有電子廠、事業、醫療廢棄物處理廠或焚化爐,過去政府還曾經設立了廢五金專區,可以說全台灣最毒的都集中在那裡了!
很不幸的,這些劇毒的工業區之初,不僅欠缺環境影響評估,也沒有進行居民健康風險評估與流行病學的追蹤,工業區緊臨社區民宅、沒有隔離綠帶、沒有空氣監測系統、未曾建立污染指紋資料庫;營運之後,廠商一眛追求利益導向,工業局管理鬆散,環保機關督察能力有限,欠缺公正第三者監督機制,整個工業區猶如一個化外之地,除非抓到現行犯,否則以台灣法律要求受害者舉證的設計下,永遠死無對證。
工廠排放較低濃度毒氣,是政府所允許的合法行為,(例如這次潮寮事件中,環保署調查出平常存在於社區空氣中低濃度的毒空氣就有3、40種以上)惡劣廠家利用夜間、清晨、假日、雨天偷排高濃度毒氣也是司空見慣,環保機關的採樣、緝查永遠慢好幾拍,就算採樣成功,往往低於排放標準,只有當發生氣爆、大量毒氣外洩,導致居民緊急送醫、民眾抗爭時,才會引起有關單位重視,至於水污染、土壤污染更已習慣成自然,大多數都市居民感受不到這些「工業難民」的痛苦。
再者,工業難民頻繁的公害抗爭,已演化成一種特殊的台灣文化,大部分抗爭要的是回饋,而非根本改善或解決污染問題,這使得社會觀感越來越差,媒體即便有報導,也引不起人民的同情與關注,這次的潮寮事件,若非學生受害,還有如連續劇般的毒災劇情,相信同樣不會引起重視,於是這樣一個嚴肅的人權、人道課題,便長期隱沒於表面上光鮮亮麗台灣社會。例如,2004年6月25日,位於後勁的中油五輕廠粗裂解油外洩,就曾導致8,710居民陸續就醫,受災人數超過潮寮事件的80倍,又何曾在台灣社會激盪起任何漣漪?
潮寮事件,可以說是經濟部主導,環保署放任,高雄縣政府完全棄守下,長期「草菅人命」的混蛋作為。
21世紀的台灣,追求國家整體GDP的成長,已演化成一套無限上綱的律法、政治、社會、學術的共犯結構。直到今天,工廠、工業區的設立,若不是環保團體與在地居民不斷抗爭,環保署環評會根本不理會任何居民健康風險的問題,其野蠻無理如同30年前戒嚴時代。近幾年中只有少數個案如中科、林園三輕等個案,在抗爭下將健康風險納入環評審查結論,然而,為了追求開發的效率,其作法仍是本末倒置──都是先通過開發案,再進行健康風險評估。
針對潮寮毒氣事件,居民在1月4日提出三村(潮寮、會結、過溪村)每人賠償10萬,總金額達7億4千萬的要求,有媒體開始批評這是獅子大開口,相信「要錢不要命」的負面評價就會出現。但事實上,工業區設立後,污染當地30幾年,所造成的健康損害、房地產下跌、工廠爆炸的風險...豈是賠償可以了事?個人認為損害賠償是應該的,但是除了賠償,更應該藉此機會要求政府建立制度,防止災難再度重演,否則潮寮國中小的師生受害豈不白白犧牲?以下茲提幾項意見供政府和社會參考:
一、受害師生及居民的健康狀態,中央和高雄縣的衛生和教育主管機關,有責任立即介入協助檢查、復健,並且長期追蹤。
二、大發工業區幾乎處於無政府狀態,環保機關(署、局)應進行大發工業區產業、製程的全面清查,先扼止現有的非法排放行為,並且要求工廠立即改善污染或停工;同步建立污染物指紋資料庫,並對外公開,以及佈置完整、有效的監測系統。
三、立即組成大發工業區監督委員會,納入民間團體、在地居民代表,監督潮寮毒災事件之善後處理以及工業區營運之改善作業。
四、大發工業區從未進行環評,以致於欠缺整體的規劃和調查檢討機制。為了全面檢討大發工業區的問題,且有明確的審查和民眾參與機制,工業局宜負責任的提出「大發工業區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以二階環評重新檢視大發工業區的環境、社會、經濟影響,先充分掌握全區域的污染現況,納入居民的健康風險、流行病學調查等,嚴格規範進駐的產業類別,排除高污染事業,制定污染總量管制,重新規畫廠區配置等。
五、大發工業區絕非單一事件,工業局和環保署有責任進行全台工業區的總體檢,充分考量居民健康風險,制定明確的空污總量管制,篩選產業類別,建立有效的環境管理和監督機制,重新進行區域計畫,讓住宅社區和工業區空間區隔更為明確。
除了上述的善後檢討工作,更應立即停止高污染工業的擴張。去年年底中油三輕擴建案通過環評後,石化業為之「振奮」,位於林園、仁大、大發工業區的中下游廠商已準備擴廠,其中大發工業區內的信昌、長春化工將興建各年產30萬噸的丙二酚廠,這些工廠的擴張勢必使現有的污染雪上加霜,再這樣發展下去,整個大高雄地區就快不適人居,只適合蓋工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