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八水災後復建及國土規畫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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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圖☉李根政(地球公民協會執行長)
願國土得以復育,小林村冤魂得以安息
莫拉克颱風來襲,三天二夜的暴雨狂風,導致災情慘重的八八水災,國人將之比擬為50年(1959)前之八七水災。然而,勿忘二、三十年來日益加劇的洪水災難,1989年東台灣的銅門災變、1990年紅葉災變,開啟台灣山區災變惡化之警訊。1996年賀伯災變後,大災變的頻率更快速增加,2000年象神、2001年8月桃芝、9月納莉颱風、2004年敏督利、2005年海棠、2008年辛樂克,每一次都造成山區土石流、沿海淹水。
為什麼發生大災難?全球氣候變遷導致史無前例的超大豪雨當然是因,但若不是百年來伐盡台灣原始森林,開闢山區道路,鼓勵或放任農業、寺廟、觀光業向山、向河搶地,何以山地如此脆弱;若非向大海爭地,超抽地下水、在河川築壩取水、攔砂,發展高耗水的養殖漁業、工業,何以海岸消失、地層下陷?
早在1959年,地理學家陳正祥研究國府從1949年來台10年之間,耕地所增加的24萬公頃,絕大部分為山坡、河灘、塗灘、沼澤以及劣地等,當時,其評論此等荒地之起用,正可說明台灣土地利用已達極限。放眼今日土石流重災區,觸目皆是檳榔、茶園、果樹、竹林,以及各種短期作物,連山之巔、河之濱都不放過,只有在少數極難開墾之陡峭山壁,存有苟延殘喘的次生林,不要說什麼原始森林,連一棵超過30年的樹木都難尋。這些地區的土地利用方式,就是把住家、耕作區的森林伐盡,連留給自己一個活命機會的生態緩衝區都沒有。
我們歌頌著「披荊斬棘、以啟山林」的價值觀,視水、土為取之不盡用之不竭之資源,向天搶地,先違法再求合法化,占用公地習以為常;人們購買高山蔬果、茶葉,助長山區開發,欠缺符合環境保育與社會正義的消費倫理;工程顧問公司、建築師、學界,昧著良心協助政府、民間規劃興建破壞環境的工程與建築;政府部門之間政策大矛盾,大開發是主流,保育只當成裝飾品。政府宣稱的旗艦農產品如烏龍茶、台灣鯛等,都必須付出慘痛的環境代價,然後再由水利署、水保局、林務局以攔砂壩、堤岸、護坡等「永續工程」,創造源源不斷的地方利益,不僅浪費公帑,更使災難加劇。
大地不安、天地之怒,每年幾十、上百條人命的犧牲,都是提醒我們必須調整土地、資源利用的方式,從法令、政策、生活、教育等層面進行全面的改變,否則我們只能週期性的災難中傷心流淚、付出廉價的同情。
國民黨政府固然在救災時荒腔走板,但我們不要忘了,民進黨在國土政策上可圈可點的作為也同樣屈指可數,單靠檢討幾個政治領袖的表現,不會真正解決問題。
台灣國土大破壞,雖肇始於國府的專制政權,然而在民主化之後,並未減緩,反而加速。黑金政治導致上下交相爭利,政府和民代透過大建設收買選票,國土保育的法案更是在利益團體遊說下一再鬆綁,人民的短視近利,造就一大幫謀財害命的政客。如果立法院還是由這幫黑金政客主導,不僅將啃蝕大部分重建經費,國土政策的改革必然受挫。
另外,國人在災難時踴躍捐輸不落人後,所付出的同情與關懷,霎時讓整個社會充滿光和愛,但往往不出三個月,涉及災後復建、國土規畫等實質公共事務,則乏人問津,大部分善款流向慈善機構用來救急,而非長期監督政府解決問題;事實上,台灣人從不缺廉價、即時的同情心,然而,真正的人道是斧底抽薪解決問題。我們需要集結各界慈善力量,除了長期協助災民重建,更要給與執政者足夠且持久的壓力,促成國土計畫、環境保育,災區重建、因應氣候變遷等法令、政策、制度的建立與妥善執行。
給與災民符合人道的安置,當然要講求效率,但是,重建之路、國土規劃之路迢迢,實不宜在一時半刻草率定奪,立法院荒腔走板的通過重建條例,行政院急著要興建永久屋,社會在短時間內投注大量資源到災區,迫令身心受創的災民,在短期利益與部落、社區的長遠發展矛盾中選擇,只會加深災區內部的裂痕,讓地方政治更加惡質化,對人性更是一大挑戰。
籲請馬政府和立法院不要一錯再錯,應該在資訊完整、即時、正確的公開,於立法院新會期中,讓社會(包括災民、民間團體)充分參與討論下,重新修訂「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制定「國土計畫法」,同時,正在立法院審議的國家公園法、宗教團體法等,更不能再任由立法委員夾著少數民粹,讓私人利益持續擴張。
台灣的維生體系已然崩潰,加上極端氣候推波助瀾,未來的環境難民必定有增無減。因此,不論是救災、緊急安置、災區重建、遷村都必需具有超越個案之通盤考量,從基本的環境調查,氣候模擬,評估未來災難的尺度、難民數量、安置區域,並且從現在起確實推動國土復育,進行山區土地的分類重劃。
此刻,我們需要的是超越政治算計、意識型態的社會共識;超越法律的文化、社會制約,乃至深沈的土地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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