恥! 環保機關掩蓋台塑污染真相【新聞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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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0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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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7公視晚間新聞(仁武廠汙染降低? 環團控官方說謊)


台塑仁武廠污染案/替台塑護航 綠委要環保署長下台

〔自由時報/記者陳慧萍、林嘉琪、方志賢/綜合報導〕

民進黨籍立委黃淑英(左)、田秋堇(右)、高雄市地球公民協會執行長李根政(中)昨日舉行記者會,批評環保 署及高雄縣環保局替台塑護航,掩蓋高雄仁武廠污染的真相。(記者羅沛德攝)

 

高雄縣環保局日前針對台塑仁武廠污染案做出「暫無停工必 要」決議,官方調查報告拖延近兩星期後才公佈。地球公民協會昨天與立委黃淑英、田秋堇召開記者會,指該調查報告有多處疑點,甚至將污染源栽贓給民間洗衣 店,環保署公然說謊、扭曲事實,要求署長沈世宏下台負責。

 

黃淑英說,環保署和高雄縣環保局五月十三日赴立法院衛環委員會簡報,宣稱仁武廠 「暫無停工必要」,但當委員會要求提供調查報告時,高雄縣環保局卻經一再催討,才在二十四日公佈。

 

地球公民協會執行長李根政指出,高雄縣環 保局提交的調查報告至少有三大謬誤,一、報告宣稱仁武廠內污染濃度由三十萬二千倍降低至兩萬多倍,事實上是拿不同監測井的數據來比對。二、高雄縣環保局選 擇的土壤採樣地點,和農田水利會取水口足足相距二.五公里,意圖矇混社會大眾。三、環保署指出C-05民井檢出氯乙烯,可能受到鄰近洗衣店影響,無法證實 污染源是仁武廠。

根據地球公民協會調查,洗衣店業者使用的乾洗油根本不含氯乙烯,環保署為護航台塑,竟然將污染責任栽贓給洗衣店,可惡至 極!

 

李根政呼籲檢調與監察單位介入調查環保機關是否失職。

 

對於環團指控,環保署回應,環保團體以不同檢測標準進行監測井的污 染對照,「方法有誤,測量出來的污染濃度根本就有問題」,同時「破壞專家會議機制、不尊重專業」。請環團不要逕自以不正確的研判與論述,誤導民眾。

 

環 保署土污基管會執秘蔡鴻德表示,原來超標卅萬倍的監測井,因為使用的PVC材質井管已在採樣後遭溶蝕毀損,環保署才在今年三月,在原井旁八十公分處另外再 設標準監測井MW2,其中1,2-二氯乙烷濃度值確實明顯下降。

 

蔡鴻德說,環保署目前已經完成一百零六口民井檢測,其中有十八口民井,驗出 揮發性有機物質,在高縣環保局要求下,十一口民井已封井,用水戶同意改用自來水,增加的自來水費,由台塑仁武廠酌予補助。目前還有七口井的用水戶還未與台 塑達成協議。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may/28/today-life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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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塑污染調查 環署被批當護法

【記者呂苡榕台北 報導】

環保署與高雄縣環保局5月13日才信誓旦旦在立法院公開保證「台塑仁武廠污染未擴大,不須停工」,27日民間團體與立委共同召開記者會,駁斥環保署 與高雄縣環保局曲解檢驗報告,提供不實資料給專家小組,導致小組做出錯誤決策。



要洗衣店負責?

地球公民協會執行長李根政指出,高雄縣政府提出的污染調查報告中,已經顯示仁武廠內外多處監測井中污染物質超標,主管機關聲稱「沒有擴散」是公然說謊。



根據高雄縣政府提供的報告,場內多口井連續監測結果顯示,1,2-二氯乙烷和其他12種有機溶劑的濃度都呈現上升趨勢,其中一口監測井(MW2)的 1,2-二氯乙烷濃度從478ppm上升至1290ppm,完全不如主管機關聲稱的「污染濃度已明顯下降」。



13日當天,環保署在立法院表示廠內污染濃度已從超標30萬倍降至2萬多倍,實際上這是兩個不同監測井的數據。李根政表示,這頂多代表場內各地污染程度不 一,無法證明污染濃度下降。報告中指出廠外的民井驗出氯乙烯,當時環保署推測可能是附近洗衣店,環保團體了解後發現,洗衣店沒有使用任何含有氯乙烯的物 質,「環保署竟然把責任推到洗衣店身上」。



此外,高雄縣環保局聲稱放流水中化學物質濃度有降低趨勢,環保團體看到官方報告後發現,環保局取樣的地點分散,根本無法呈現污染趨勢。土壤檢測也不拿取水 口附近的土壤檢查,反而拿距離取水口2.5公里遠的樣本作檢測。



李根政指出,兩個取水口影響1,390公頃的農田,不檢測取水口附近的土壤,怎能說沒有被污染。立委田秋堇怒斥,民間團體早就檢驗出廠外有污染,環保署竟 不要求台塑停工,「我們不反對企業賺錢,但是賠上居民健康,有比這個更黑心的錢嗎?而環保署有這麼多專家,居然在包庇企業。」



環保救國只是口號

田秋堇表示,總統才說要「環保救國」,現在不是打了自己一巴掌嗎?台塑污染,結果沈世宏繼續當他的官;吳敦義一聲不吭。她說,這麼嚴重的污染,裡面又包含 很多致癌物,已經是公共危險罪了,同樣的污染若發生在國外,早就停工,但在台灣,政府卻幫著隱瞞事實。



除了主管機關錯誤解讀報告,讓民眾誤以為污染已獲得控制,由於專家會議當天,連專家都沒有拿到完整資料。李根政說,這根本是誤導專家,當天會議結束後,結 論不是由專家小組代表宣讀,而是環保局,他質疑環保局片面解釋專家會議結論。



對於民間團體的質疑,環保署土污基管會執行秘書蔡鴻德回應,由於4月1日至12日的抽樣方式與13日的抽樣檢測不同,會影響結果,未來每個月將會抽檢一 次,長期追蹤污染狀況。另外也在附近增加31口監測井,密集監測污染是否擴散。



為何不停工?環保署表示,由於廠外取樣檢測結果中,約一半樣本都沒發現污染超標,無法將污染指向台塑。距離下次檢驗得等到6月,當地居民必須繼續和不確定 的風險相伴。



地球公民協會呼籲相關單位必須負起政治責任,檢調也應著手介入調查包庇事件。由於場內污染濃度攀升,台塑應停工受檢。李根政指出,根據海洋科技大學10年 追蹤檢驗發現,豐水期污染濃度飆高,眼看雨季將至,必須趕快檢討仁武廠循環井的功效,展開第二波檢驗。他呼籲,不論是超標30萬倍或是2萬多倍,都是相當 嚴重的污染,應立即處理,而不只是供給居民用水而已。

http://www.lihpao.com/search.php?search_ansr=%E5%8F%B0%E5%A1%91&getauthor=&getpage=-1&advanced=&start_date=&end_date=2010-05-28&pagenode=0&art_id=4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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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否認掩蓋台塑污染真相

【立報本報訊】

地球公民協會27日發布新聞表示,高雄縣政府辦理「台塑仁武廠污染調查評析報告」,該會檢視後認為廠外多 口監測井檢出地下水污染濃度上升,污染未獲有效控制,環保主管機關環保署與高雄縣政府環保局於5月13日至立法院簡報時說明「污染濃度已明顯下降」、「污 染源尚須確定」係替台塑公司護航,環保署提出8點回應:



一、高雄縣政府召集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擴散與整治專家小組」於26日召開第3次研商會並完成數項決議,同意台塑之緊急應變措施有成效,應持續執行,判斷 場址污染情況尚不符合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5條第1項第1款處分要件。環署指稱地球公民協會不尊重專家會議,誤導民眾「環保機關掩蓋台塑污染真相」 的訊息,環保署鄭重呼籲各界回歸專家平台機制,理性表達意見。



二、關於「污染物濃度攀升,環保機關睜眼說瞎話」一節,高雄縣政府環保局於4月1日及4月2日地下水採樣作業因方法不同,檢測分析數據會有落差。環保署建 議數據解讀需瞭解特定採樣方式,再做比較才有意義。



三、關於「環保署宣稱廠內污染物濃度已由30萬2000倍降低至2萬多倍,事實上是拿廠內不同監測井的數據來比對,而不是用同一口井不同時間的數據來呈現 真實趨勢……云云」,此係因環保署98年於台塑仁武廠VCM製程區設置之MW9822-01監測井,原使用之PVC材質 井管於採樣後即已溶蝕毀損,無法再行採樣監測,因此在99年3月於該井旁80公分處另行以HDPE材質井管新設1口標準監測井MW2,此監測井之地下水樣 濃度仍可反應該區域之地下水水質現況,其1,2-二氯乙烷濃度值確實已有明顯下降現象。



四、灌溉用水的引用,一般而言係從下游處引至上游再藉由重力往下游流,考量VOC具揮發性,隨距離而遞減,出水口處附近農地應是接觸VOC濃度最高處,採 樣時選擇該處農地將是最高濃度處,取水口附近的農地因灌溉水長距離傳送,其VOC的接觸濃度應較低,協會指稱高雄縣政府環保局故意選擇2.5公里處,捨卻 取水口旁農地土壤,是為誤解。



五、以地緣關係而言,仁武橋採樣點是最接近台塑仁武廠的採樣地,以關鍵污染物1,2-二氯乙烷而言,濃度自98 年12月2日檢出之0.0327mg/L至99年4月8日檢出之0.0152mg/L確有下降情形,高雄縣政府已要求台塑公司針對放流水中含VOC部分進 行自主管理削減措施,將持續監督台塑公司。有關後勁溪VOC污染濃度降低趨勢係將98年12月至今年4月的採樣數據分析所呈現之趨勢,該趨勢確已呈現下降 趨勢,台塑仁武廠已啟動應變措施,惟該下降趨勢是否與季節性地下水位升降有關,須長期監測確認。

六、環保署為瞭解台塑仁武廠周圍村民飲用水安全,已協助高雄縣政府於99年3月至5月間,會同村民代表、台塑及環保團體針對仁武廠周邊民井進行地下水採樣 分析,合計已採集106組民井地下水樣品(第1階段完成75口,第2階段完成31口採樣),分別為竹後村36組、中華村10組、五和村45組、八卦村1 組、仁武村9組、後安村1組、赤山村2組及高雄市楠梓區2組。106口民井中計有18口民井檢出地下水 污染管制項目之污染物質,其中僅1口民井地下水水質超過第二類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為中華村C-05民井地下水中氯乙烯濃度為0.0352 mg/L,第二類管制標準為0.020 mg/L)、5口民井地下水水質超過第一類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為竹後村I-01民井地下水中三氯乙烯濃度為0.0114 mg/L,第一類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為0.0050 mg/L、五和村D-03民井地下水中氯乙烯濃度為0.00412 mg/L,第一類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為0.0020 mg/L、E-18、E-20及L-01等3口民井地下水中四氯乙烯濃度分別為0.00533 mg/L、0.0283 mg/L及0.0248 mg/L,第一類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為0.0050 mg/L)(18口檢出地下水污染管制項目之民井位置及數據彙整於附件一)。據採樣訪查時已瞭解該區域部分居民仍使用地下水洗滌、沖洗廁所,並未飲用。為 維護居民健康,高雄縣政府已告知用戶勿再使用地下水作為民生用途,高雄縣政府持續監督台塑公司積極改善針對民井用水檢出污染物之必要作為,該署說明目前台 塑公司已於本(5)月17日完成11口民井用戶訪談,將針對用戶各自需求提供用戶自來水管線安裝或補貼用水費用,另8口民井亦將尊重用戶需求,比照辦理。



七、關於「台塑污染栽贓洗衣店」一節說明如下:由於中華村C-05民井位置距離台塑仁武廠周界約300公尺,且該民井與台塑仁武廠之間之B-02、B- 03、D-09民井均未檢出相關含氯有機污染物,該C-05民井,之前為乾洗店,旁邊另有一營運乾洗店,由於洗衣店使用之四氯乙烯會有降解為氯乙烯之可 能,以現有數據尚無法直接說明其污染物來源,環保署說明後續高雄縣政府將於中華村及中華村與台塑公司之間區域,設置5口標準監測井與5口簡易井,以釐清污 染物可能來源。



八、關於「仁武廠上游仁武村一帶檢出四氯乙烯與氯仿」:四氯乙烯廣泛用於機械製造業中去除金屬表面油脂,現勘過程亦發現該區域有數間小型金屬加工廠,且因 該區域位於台塑仁武廠之地下水上游處,距離台塑仁武廠較遠,依據地下水中污染物之傳輸特性及水流方向研判,尚無法確認可能污染來源,該區域污染情形與台塑 仁武廠之關聯待釐清,高雄縣政府將再次採樣確認該4口民井之濃度值,設置2口簡易井評估污染物可能來源。

http://www.lihpao.com/search.php?search_ansr=%E5%8F%B0%E5%A1%91&getauthor=&getpage=-1&advanced=&start_date=&end_date=2010-05-28&pagenode=0&art_id=4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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