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亞泥!假退場 真切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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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泥關西復礦環評記者會
2016 年 0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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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泥關西復礦環評會後聲明稿】
自宮的亞泥 vs 坐困愁城的環評大會
在昨天的寒風細雨中,為了亞泥蓄意切割成三案送審的礦場開發案的環評大會,關西鎮金山里跟玉山里的阿公阿婆們,放下村里辦喪事的哀傷與忙碌,再度北上環保署召開記者會。為的除了要再度宣示他們反對礦場開發的決心,更要嚴正譴責亞泥的技術性撤案、操弄環評。

撤案就撤案,為何說是技術性撤案?因為亞泥在遭遇到對自己不利的專案小組審查決議(要求三案合併評估、送入二階),卻在大會確認之前撤案自宮、再配合羅慶仁與羅慶江兩案分別削減小部分開發面積,把總開發面積控制在50公頃以下的47公頃,針對環評法施行細則第19條第一項第一款強制送入二階審查的操作意圖昭昭;此外,以「亞泥礦場」的退場,讓「亞泥新竹製造廠(
橫山廠)」這三件礦場案的真正開發單位隱身幕後,更是亞泥企圖降低在台灣西部復礦與水泥重啟大規模生產社會壓力的輿論操作手段。


三礦場關係圖(粗紅框區為亞泥曾領有的礦區)

下午的環評大會會場內,其實在場環委都同意居民對亞泥將環評制度玩爛的控訴,還有環委直言,在大會前以切割手段規避的惡例一開再開,以後每個重大開發都用此法規避進入二階,絕非社會之福。然而很遺憾的,最後大會在漫長的開放討論和長達一小時閉門會議、甚至動用了的罕見的不記名投票後,在場委員過半選擇了署長與副署長努力遊說大家接受的決議:將剩下兩案合併,退回小組重作書件,待小組重新對開發計畫現況做出決議後再重送大會。

居民和我們基金會雖然能體會行政單位的難處,知道我們現行的環評法規與實務見解,放任開發單位在環評審查的任何階段都能撤案,而且最誇張的是自主撤案後還能原案重提,因此現階段環保署跟大會確實難以對亞泥做出實質羈束,這也是為什麼我們的訴求中,特別呼籲環保署在類似亞泥和彰工火力電廠等案例層出不窮的情況下,應正視制度性漏洞的存在,重新檢討現行實務依循的96年6月法規會結論之適宜性、並積極研討制度設計變更以防堵開發單位權利濫用的行為,避免行政與公共資源的浪費,甚或危及環評法「真實反映環境現況,並預防及減輕開發行為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的立法目的。


關西鎮金山里居民宋明光(蔡馥宇攝)

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潘正正(蔡名修攝)

然而真正讓我們遺憾痛心的,是羅慶江的環評專案小組顯然已有先見之明,不以開發面積為依據,而是一一列出對羅慶仁羅慶江兩案也依然適用的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的具體事由:(1)開發範圍涉及林業用地、山坡地保育區及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申請開發區平均坡度超過40%;(2)開發影響範圍調查發現嚴重瀕臨滅絕、瀕臨滅絕植物及珍貴稀有保育類動物;(3)廢(污)水放流口下游查有臺灣新竹農田水利會福興小組灌區、關西淨水場、新埔淨水場等灌溉用水及自來水取水口…等等。在這樣的基礎上,大會不只未能回應社會期待,將亞泥橫山廠增產納入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的事由並列入重點評估項目,甚至連兩案併案送入二階都未能做到,而是在顯然委員間也爭議極大的情況下選擇了最抱殘守缺的決定,把兩案再丟回一個可有可無的程序裡。這樣的結果雖然不代表羅慶仁羅慶江兩案不用進入二階,但至少不是確定現在進二階,在某種程度上也就是讓亞泥的操作成功,而且讓地方居民陷入冗長程序的拖磨之中。副署長卻以輕巧的方式說,要讓開發單位有機會跟居民再做溝通。亞泥到底做了那些「溝通」,官員們難道不知道嗎?施壓、分化、恐嚇,讓部分居民害怕地不敢與鄉親一同北上表達訴求!

亞泥的關西礦場開發案是民國86年台灣西部石灰石礦場全面停採以來,西部復礦的第一起案例,同時也是近年來整體開採面積最大、距聚落最近(距聚落不及300公尺)的採礦案,成功後更勢必造成亞泥橫山場大規模的增產,亟需各界關注!請各位朋友一同追蹤亞泥後續動態,共同守護台灣的山林水土,與在地居民的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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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泥關西復礦環評記者會新聞稿】
黑心亞泥!假退場 真切割
環保署2月24日下午2:00第294次環評大會的第三案,將要討論「羅慶仁等所領臺濟採字5645號」、「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所領臺濟採字第5640號」暨「羅慶江所領臺濟採字5647號」等三件礦業權申請核定礦業用地案。本來在去年12月16日與今年1月12日,三案的一階環評初審小組已一致認定三案應合併評估,並且做出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應進行二階環評的建議,只待環評大會確認。然而,在2月17日環保署上網公告的會議通知中,卻出現了亞泥以「為配合重新檢討環境影響評估相關事宜之作業需要,本公司爰函請撤回礦業用地申請案」的公文。然而種種佐證顯示,亞泥的這紙公文代表的不是亞泥在重新評估礦場開發的可行性,而是亞泥知法玩法,在面臨對自身不利的環評決議時,以技術性撤案,來規避二階實質環評、並企圖降低西部復礦社會阻力的惡質手段。

三案實一案且環境影響重大!環委要求併案進二階
羅慶仁、亞泥與羅慶江共計三件石灰石礦業用地核定案,不僅基地相連,加工器材與運輸纜線共用,而且三礦均專為亞泥橫山水泥廠供料,完全採三礦連動模式,本質上就是一個大礦場;原計畫開發總面積81.38公頃(約15個中山足球場),倘若比對亞泥先前曾領有的礦區,除了亞泥一直企圖置身事外的四份子捨石場、還有羅慶仁和亞泥間的部分地質問題區域被排除之外,更是高度重合。

此三案開採範圍位於同一集水區,緊鄰水保局公告的竹縣DF008土石流潛勢溪流,利用土地涉及林業用地、山坡地保育區及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申請開發區平均坡度超過40%,且開發影響範圍調查發現嚴重瀕臨滅絕植物及珍貴稀有保育類動物。而廢(污)水放流口下游查有臺灣新竹農田水利會福興小組灌區、關西淨水場、新埔淨水場等灌溉用水及自來水取水口,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綜合以上各點,環評委員從善如流要求三案合併評估,進入二階,可說只是為落實環評法第八條與第十五條的基本精神,而對開發單位提出的最基本要求。然而亞泥在大會前撤案,並配合另外兩案各自縮減面積,針對環評施行細則第19條第1項第1款礦場開發50公頃以上強制進行二階環評的斧鑿痕跡過於明顯,視我國環評制度若玩物。

當地居民:亞泥若不自主併案,應註銷礦權!
關西鎮金山里居民宋明光指出,今年1月12日羅慶江案專案小組宣讀決議,要求羅慶江案應與另兩案合併評估,並送入二階環評後,遠東集團旗下亞洲水泥新竹製造廠(即亞泥橫山廠)廠長邱志宏卻向主席提問:「假如我們自願縮減面積,可以不用進二階環評嗎?」,接下來我們看到的,就是亞泥的撤案。居民強調,亞泥與三個礦場開發案的連帶關係由此可說是昭然若揭、亞泥眼中沒有周遭居民、也沒有受影響的環境與生態,只有輕易切割、拼湊擺弄土地以企圖規避環評程序的心態由此可見一斑。倘若亞泥因應大會竟需要以撤案來「檢討環境影響評估相關事宜之作業」,則開發單位應該三案一起撤,一起檢討再自主併案送審;而在「只要礦權仍在,亞泥仍得隨時申請核定新礦業用地」的現行體制下,假如亞泥覺得大家罵他們操弄環評是冤枉了他們,那大可以去自主申請廢止礦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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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秘書長謝孟羽律師

三案併鑽礦業法與環評法體制漏洞
羅慶仁、亞泥、羅慶江三案在規避與誤導環評上,短短數月間已前科累累。除了一開始的切割送審,三案也曾企圖以縮短開發年限之名誤導環評,最後更在大會前技術性撤案。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秘書長謝孟羽律師,指出依礦業法及實務見解,礦業用地核定之環評通過後,就算採礦權展限,只要礦業用地範圍未擴大或變動,都無須再經環評,實際上等同於可在該礦業用地無止境採礦;我國礦業法係採「採礦權以展限為原則,不展限為例外」(礦業法第13條及第31條參照),只要礦區還有礦,又不具備第31條不應准許展限的特殊情況,等同可以無限期地挖掘礦石。

依現行礦業實務,申請礦業權展限核准後,不須重新申請核定原有的礦業用地,再加上環保署89年8月25日環署綜字第0048987號函認為:「礦業用地續租案如屬延續租用,且實際採礦用地範圍無擴大或變動情形,則無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結合上開法條、環保署函示以及礦業實務操作的結果,就會導出「礦業用地核定之環評通過後,就算採礦權展限,只要礦業用地範圍未擴大或變動,都無須再經環評」的結果。因此就算羅慶江曾在專案小組會議表示要將開採年限從34年降為10年,但依照上開說明就可以知道,事實上只要透過採礦權的展限,羅慶江就可以在同一塊礦業用地上持續開採石灰石礦,顯見開採年限降低只是為了誤導環委,做出低於實際環境影響之推測的手段。

而羅慶仁與羅慶江雖然縮減本次申請礦業用地核定面積,或者回到亞泥此番撤回本次礦業用地核定以及環評審查,依現行礦業法及實務運作,只要採礦權仍然存在,亞泥還是可以隨時可以重新提出申請,羅慶仁與羅慶江仍可就採礦權所核准的礦區內土地申請礦業用地核定(擴大礦業用地或新礦業用地核定),由此可知,亞泥、羅慶仁及羅慶江是希望藉由撤回及縮減面積的方式,試圖規避環評專案小組建議三案併審並且進入二階審查的建議結論。


曾在亞泥礦場工作的當地居民羅政宏

當地居民:亞泥舊害未除,禍遺子孫的無良開發不能再回來
曾在亞泥礦場工作的當地居民羅政宏強調,亞泥早年開採一手造成總面積37公頃、海拔高出原溪溝近300公尺的四份子捨石場,不只已造成當地地下水文改變,擋土牆與道路龜裂,礦場更是造成當地錦山國小與金山里聚落土石流的主要兇手。而且亞泥不論當時或現在,對造成的爛攤子完全裝死不聞不問,將捨石場水保與安全問題推給鎮公所,對開採時的爆破飛石或廢土崩落,造成的公安意外及居民生命財產損失,處理方式更是數十年如一日地蠻橫粗暴。

羅政宏認為亞泥從一開始就沒有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的誠意。當年納莉風災後,礦場纜車碎石機一帶進行大規模的灌漿搶救工程,周邊一帶地質鬆軟到大型機具完全無法進入,亞泥這次卻將這一帶畫出開發範圍,以逃避應進行的地質調查。而受礦場開發計畫影響最鉅的金山里,在環評前從未曾接到開發單位的說明或意見調查;在居民透過環評程序得知開發案存在,並表達反對意見時,才讓開發單位大感不妙,而在開發方邀集商討舉辦說明會事宜後,卻又將該次會議抹黑污衊為居民要求補償的協調會。

台灣水泥業長期供過於求,直至最新年報2014年外銷量仍高達3,496,168公噸。政府不應在沒有整體產業與環境評估的情況下,放任西部復礦,破壞近年羅馬公路沿線好不容易形成的生態觀光口碑,在離聚落直線距離不及300公尺處復礦,進行耗竭式開發,讓金山里14、15鄰繼續忍受炸山的飛石與暴雨後即可能滑動崩塌的廢土山。羅政宏代表金山里超過八成五的居民,呼籲環評大會應直接駁回亞泥、羅慶仁與羅慶江三案的開發申請。

不要炸台灣的山去蓋他國的樓
綠黨新竹縣議員周江杰則籲請新政府堅持推動產業轉型,在新竹縣建立永續發展的産業模式。礦業和水泥業的重生,要如何與民進黨蔡英文主席在2016年大選,針對新竹縣提出的國家級浪漫台三線計畫同時存在。不要再把台灣珍貴的山林水土資源,變成中國或其他開發中國家中一棟一棟隆起的高樓!

民間團體齊聲援,提出四項共同訴求
除了要求環評大會正視居民訴求,嚴審並駁回全案,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潘正正指出,本來在西部人口密集區復礦並重啟高耗能、高耗水且高污染的水泥產業,所產生的碳排與懸浮微粒PM2.5前驅物,勢必讓紫爆連連的西部空品更加惡化,日後若再有西部石灰石礦場送入環評,環評大會應將之納入環評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的具體事由,列入重點評估項目。而環保署在類似亞泥和彰工火力電廠的案例層出不窮的情況下,應正視制度性漏洞的存在,重新檢討現行實務上放任開發單位在環評任何階段都能夠撤案,再原案重提的96年法規委員會結論之適宜性;研討制度設計變更以防堵開發單位權利濫用的行為,避免行政與公共資源的浪費程序,甚或危及環評法「真實反映環境現況,並預防及減輕開發行為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的立法目的。

而除了強烈譴責當初一手搞出西部石灰石礦業保留區解禁的礦務局跟新竹縣長邱鏡淳,保留區解禁對環境民生影響重大,然而其決策草率,過程與意圖皆未公示周知,我們在此嚴正要求礦務局應發起針對保留區解禁的政策環評。最後我們也要呼籲即將上台的民進黨政府,應落實以國安層級處理「反空污、抗暖化」的政策宣示,全面檢討水泥產業政策。

這已經不是第一次,金山里與玉山里的阿公阿婆們頂著寒風北上環保署,召開記者會來宣示他們反對開發案的決心,綠黨新竹縣議員周江杰、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荒野協會新竹分會、荒野協會台北分會,綠黨參與記者會,共同聲援當地居民,呼籲環評大會認定不應開發,全案駁回。嚴正提出下列四項訴求

一、建請環評大會駁回全案。

二、西部石灰石礦場開發案,應將下游水泥產業鏈納入環評重點評估項目。

三、環保署應正視制度性漏洞,重新檢討現行實務所依據法律解釋之適宜性。

四、礦務局應開啟西部石灰石礦業保留區解禁之政策環評,新政府更應全面檢討我國水泥產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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