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稿】寶盛環評漏作珊瑚礁,基翬海岸危機誰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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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0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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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台東縣成功鎮基翬(音同「灰」)海岸,2011年中央研究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研究員陳昭倫即發現一級保育類的特有種珊瑚-福爾摩沙偽絲珊瑚在此分佈;然而東部海岸開發案不斷,基翬海岸上的寶盛水族生態遊樂區(以下簡稱寶盛)開發案動工在即,恐衝擊海岸景觀與重要珊瑚礁生態系,然而在環評期間,卻從未依規範進行珊瑚礁監測,加上未尊重周遭的阿美族部落傳統領域,引發抗爭不斷。今(26)日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地球公民基金會與中央研究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研究員陳昭倫共同發表聲明,要求政府重視水下生態,搶救海岸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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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盛開發與保護區位置圖(黃苑蓉、黃斐悅繪製)

東部海域海洋環境相當得天獨厚,但政府長期忽視東部開發對海底生態系的影響。台灣環境資訊協會長期於此進行珊瑚礁體檢調查,特別在動工前召集潛水志工下海調查,以留下施工前的海底生態基礎資料。在2017年,此地曾調查到活珊瑚覆蓋率50%以上的數值,顯示該地條件得天獨厚,可達國際珊瑚礁體檢基金會(Reef Check Foundation)的「優良」標準,本次(今年二月)調查數據顯示此處的活珊瑚覆蓋率超過40%,亦達到「一般」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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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野保法保護的台灣特有種一級保育類-福爾摩沙偽絲珊瑚(黃靖雲攝)

但本次泥沙記錄為歷年之冠(見附件一),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秘書長陳瑞賓憂心表示,2014年以來水下調查數據,發現底質泥沙堆積有逐年增加的趨勢,泥沙若過多覆蓋於珊瑚表面時,會導致珊瑚生病,甚至被泥沙覆蓋致死;亦有學術研究指出泥沙會對生殖期間珊瑚的影響。加上基翬是開口朝南的封閉海灣地形,泥沙不易被海水帶離,易累積沉積物。先天的地形限制,再加上後天人為開發破壞,使基翬會成為積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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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珊瑚珊瑚蟲(陳泰佑攝)

中央研究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研究員陳昭倫提及,從三仙台、基翬到成功新港這段的海岸線是台東珊瑚礁生態發育最為完整的區塊,也是台灣東部海岸大型微孔珊瑚群體分布的熱點。2011年即在台東基翬漁港港邊斜坡和周邊岩礁上發現台灣特有種一級保育類「福爾摩沙偽絲珊瑚」分佈,也發現高度超過3公尺,群體圍超過5公尺的「大鋼盔」微孔珊瑚。這些大型的珊瑚提供海洋生物休憩躲藏,也是當地阿美族族人傳統的漁獵場域,是食物與蛋白質的「冰箱」。此處也為農委會漁業署正在積極規劃為東部栽培漁業的重點區域。ㄧ旦海域受開發案影響而受創衰退,永續近岸漁業都會只是空談。

然而,緊臨基翬海域的開發案包括「寶盛」和「滿地富」將會直接衝擊這塊海域珊瑚礁生態。不管是開發過程水土保持或是未來營運之後的各項廢水都會直接對於需要「水清、貧營養鹽」的珊瑚和珊瑚礁產生威脅。陳昭倫以墾丁珊瑚礁為例,過去30多年的開發,每當雨後,沿岸都是呈現黃色的泥水,多日不退,珊瑚被沈積物覆蓋而死亡,特別是與基翬海岸生態系類似的萬里桐海域,因悠活渡假村非法開發、環評黑箱通過,直接造成萬里桐珊瑚礁衰退的主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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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伊真攝)

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主任黃斐悅表示,環保署「海洋生態評估技術規範」明訂,凡有環評案件鄰近珊瑚礁棲地,則珊瑚礁為必要的調查項目。寶盛環評於2005年成立案件、2009年取得環評許可,前述海洋評估技術規範剛好在寶盛審查期間(2007年)公告實施,但寶盛卻未按規定進行珊瑚礁調查,僅簡短記載此處珊瑚礁生長豐富。本開發位於沿海保護計畫的一級保護區,又是東海岸重要珊瑚礁棲地,當初調查顯有瑕疵,環保署應依環評法18條要求開發單位提出「環境影響調查報告」,補作珊瑚礁調查。

黃斐悅並指出,寶盛案凸顯兩現象,一是「海岸管理法」實施四年以來政府對東海岸大型開發依然束手無策,呼籲內政部加速「海岸特定區位」公告作業以免造成遺憾。另外,珊瑚礁缺乏明確的主管法規,新成立的珊瑚礁主管機關-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以下簡稱海保署)應儘速建立一套珊瑚礁保護制度。陳昭倫也指出,一旦基翬的一級保育類福爾摩沙偽絲珊瑚因為寶盛開發而受到騷擾或是死亡,海保署必需依野生動物保育法進行法令刑責的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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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兆揚攝)

陳昭倫同時指出不要複製台灣西部海岸的錯誤開發,頻頻在東海岸製造更多佔領傳統領域、破壞海洋生態事件,台東縣政府、觀光局、漁業署、海保署與原民會應正視原住民自然海權的主張,並積極邀集部落參與基翬、三仙台到成功海岸區域的海洋資源保育與森里海的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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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葵與小丑魚(蕭伊真攝)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地球公民基金會及中央研究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研究員陳昭倫,大聲疾呼「基翬不積灰、珊瑚不吃土」,重申以下訴求:

1) 環保署應要求寶盛開發商補作珊瑚礁調查;

2)營建署、海保署等海岸權責單位不得再拖延制度建立

3)原民會應釐清本案是否應依原基法21條取得部落同意,正視原住民對其傳統領域的使用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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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團體: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地球公民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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