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去旅行:我們期待的觀光發展
您在這裡
您在這裡
台灣觀光建設出了什麼問題
政府推出的2030年觀光政策白皮書,強調觀光立國、觀光主流化,配合影片、報導,打造出台灣的美好形象。可惜的是,亮麗包裝行銷底下,藏有許多負面的陳痾亂象。
我國的觀光建設就和其他類型的國土開發一樣,管理制度並不完善,簡單舉例
- 經濟部地質調查指出,全台目前有230處山區露營場位於有危險的順向坡地質敏感區。
- 花東海岸數個大型度假村計畫,皆在早年通過環評,等著佔據海景第一排。
- 山區海邊規避法規的豪華農舍型民宿林立、溫泉旅館集中,污水大多直接排入溪流。
還有更多例子分布在台灣各地,這些觀光熱區看似蓬勃經濟發展,實質上特色風貌逐漸流失,難以長久永續。甚至在極端氣候的侵襲下,為旅客帶來極大風險。這些開發能夠遊走於法律邊緣的原因,其一是觀光開發的法規不完備,其二是政府管轄權分散。
主責「觀光事業」的交通部觀光局,對「土地開發位置及型態」始終沒有實質管制效力的法規工具。然而,當一個開發計畫獲得觀光局初步的許可,負責土地或環境法規的主管機關(如內政部、環保署),往往是「尊重」觀光局的許可,即便有環境疑慮,也鮮少禁止開發,僅會對計畫內容要求部分修改。
這個寬鬆的做法,保障了業者短期的經濟利益,卻造成了大眾長久的公共利益損失,包含水土保持破壞的疑慮、自然或文化資源損失、社區生活長期受到干擾等等,甚至可能喪失吸引觀光客的條件。
我們認為交通部觀光局該做什麼?
在國際疫情嚴峻下,交通部觀光局除了推出多種行銷及補助措施外,亦於新聞表示要打造「永續、具有韌性的觀光」,觀光政策白皮書中不斷喊出「生態綠色觀光」、「責任旅遊」等口號,但在官方網站與白皮書中,卻仍只見行銷計畫,未見任何有關環境永續的具體措施。
為了達到真正的永續觀光,觀光局的責任思維不能只在經濟產業,必須更加納入「土地開發適宜性」規範的概念,因為一旦觀光局初步許可計畫的申請,自然引導了其他機關放寬環境面向的審查。
因此我們要求,政府除了拓展消費市場外,仍應儘速修訂「發展觀光條例 」及相關法規內容,將土地開發適宜性的具體規範,例如災害風險、生態、文化資源的審慎評估,融入交通部觀光局工作事項的環節,讓國人擁有真正能夠長久存續的觀光旅遊。
請你加入連署,讓我們為台灣的生態以及後代子孫,打造永遠可以拜訪的下一站: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