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公民基金會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會委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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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 代表性質 | 姓名 | 性別 | 本職 |
召集人 | 董事代表 | 邱花妹 | 生理女性 | 國立中山大學社會學系 副教授 |
委員 | 外部代表 | 楊佳羚 | 生理女性 |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教育學院性別教育研究所 副教授 |
委員 | 外部代表 | 李淑君 | 生理女性 | 高雄醫學大學性別研究所 副教授 |
委員 | 員工代表 | 李宇恩 | 生理男性 | 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 |
委員 | 員工代表 | 陳嘉雯 | 生理女性 | 地球公民基金會教育推廣部 主任 |
一、本屆委員原任期:2024 年 3 月 19 日至 2028年 3 月 18 日。
二、依據地球公民基金會〈性騷擾防治措施及申訴處理要點〉第六點:
為處理性騷擾申訴事件(下簡稱申訴案件),設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申訴會),置委員五人,由董事代表一名、員工代表二名及外部代表二名組成,產生方式如下:
(一)董事代表:由董監事會推舉。
(二)員工代表:由全體專職人員互選,以得票最高前二名出任。
(三)外部代表:由董監事會就具有性別或相關專業之專家或學者中推舉。
申訴會召集人由全體委員互相推舉之。
申訴會全體委員之組成,應落實性別平等之要求。
申訴會委員之任期,均自當選時起至該屆董事會改選止,得連任;任期內有辭職、離職或其他無法執行職務之情形者,員工代表由得票次高者依序遞補,其餘委員由董事會另行推舉遞補。
獨立調查小組成員真的與性騷申訴處理委員會的委員沒有重疊
根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0條第2項「學校或主管機關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處理前項事件時,得成立調查小組調查之;必要時,調查小組成員得一部或全部外聘,…。」地球公民性騷擾防治措施及申訴處理要點第9條第4項也明訂「申訴會得邀請具相關學識經驗者協助調查或審理,必要時,並得委請部分委員進行調查。」
儘管性騷處理委員會委員「得」加入調查小組,但為強化調查小組的獨立性與公正性,本會所組織的調查小組全數由外部委員組成(成員均非本會申委會委員)。獨立調查小組組成後,申處會僅推派一位(員工代表)委員出任外部獨立調查小組的行政窗口,不涉入調查地協助處理相關行政事宜。
獨立調查小組委員、協助行政事宜的申訴會委員均依法簽訂保密切結,以確保申訴人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