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公民基金會性騷申訴處理流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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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公民有性騷處理機制嗎?

在性平三法的法源基礎上,地球公民基金會於2023年4月28日通過〈性騷擾防治措施及申訴處理要點〉,並依此要點設置「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申委會)。

申委會由兩名外部代表、一名董事代表以及兩名員工代表組成,如同董監事會,申委會為基金會的「常設」單位,委員均為義務無給職,負責受理與處理申訴案件,包括授權其中一位委員管理性騷申訴信箱,在收受申訴後轉呈申委會,確認申訴案後續的處理程序。

收受性騷申訴後,如何啟動性平機制?申委會如何因應處理?

收到申訴個案後,申委會即召開委員會,委員依據個案性質判斷該申訴是否成案,依法得啟動調查之個案,成立調查小組進行調查,以釐清後續應有的處置與措施,針對聘任單位不具備調查與懲處權力的申訴案,則以專案方式提出因應與處理措施。

什麼狀況下得依法成立調查小組、啟動調查?

在性別工作平等法的法源基礎上,用人單位釐清其本身是否具備進行性騷事件調查的法律要件,比如已離職員工、非基金會員工(如志工)涉及的案件,可改為協助申訴人循「性騷防治法」的程序處理。

就可啟動調查程序的案件而言,申委會在做出成立調查小組的決議後,也須負責邀請具性騷調查經驗與性平領域的律師、學者與專家,組成調查小組。

獨立調查小組成員真的與性騷申訴處理委員會的委員沒有重疊

根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0條第2項「學校或主管機關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處理前項事件時,得成立調查小組調查之;必要時,調查小組成員得一部或全部外聘,…。」地球公民性騷擾防治措施及申訴處理要點第9條第4項也明訂「申訴會得邀請具相關學識經驗者協助調查或審理,必要時,並得委請部分委員進行調查。」

儘管性騷處理委員會委員「得」加入調查小組,但為強化調查小組的獨立性與公正性,本會所組織的調查小組全數由外部委員組成。獨立調查小組組成後,申處會僅推派一位(員工代表)委員出任外部獨立調查小組的行政窗口,不涉入調查地協助處理相關行政事宜。

獨立調查小組委員、協助行政事宜的申訴會委員均依法簽訂保密切結,以確保申訴人隱私。

為何沒公開調查進度?為什麼不知道誰是調查委員?

依性騷擾防治準則第16條「性騷擾事件之調查,應以不公開方式為之,並保護當事人之隱私及其他人格法益。」循此法律規範,地球公民性騷擾防治措施及申訴處理要點第9條第1項也規定「申訴案件之處理,應以不公開方式為之。」

依上述法源,且為尊重調查小組的專業規劃,避免調查小組在調查過程受到干預或不當介入,基金會僅有申委會委員及必要之行政人員知悉外部調查小組的組成,且均有簽署保密切結。

受邀參與調查的相關人士則會在參與調查過程接觸到調查小組成員。

無涉申訴案調查的地球公民董監事及員工,無權也無法知悉調查小組成員與調查過程與進度。

獨立調查何時有結果?結果會如何處理?

依據本會的「性騷擾防治措施及申訴處理要點」,調查結果應在申訴案成案兩個月內完成,必要時得延長一個月。

依據法令與保護當事人隱私,完整的調查報告內容無法對外公開,調查報告將提交申委會,由申委會依據調查報告的發現與建議,評議綜整應有的處置及改善措施。

申委會之決議最後將送交董監事會確認通過後,對外公告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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