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三都蓋了,繼續用不好嗎? --4個核電延役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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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三都蓋了,繼續用不好嗎?(圖╱flickr,TACO Huang)
國民黨部分立委提案修訂《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要放寬延役管制,讓運轉已經40年的老舊核二、核三廠繼續使用。
為什麼核三不應該再延役?核電廠既然都蓋了,繼續用難道不好嗎?我們整理了社會上對於繼續使用核三的相關疑問,希望能夠解答你的問題:
1.核三廠用了40年都沒事,繼續發電不是安全又划算嗎?
想像一台車齡40年的老車,不僅適用舊時的製造規格,未經嚴謹的耐撞性測試而使風險驟升,你敢在沒有任何安全補強的前提下,貿然開車上路嗎?核三廠要是輕率延役,就如同強迫全台民眾坐上一台沒有經過任何安全補強的老車當中。
依據新的台電報告,核三廠東側緊鄰恆春活動斷層,西側外海有逆衝斷層,廠內核島區底下的淺層地質也發現剪裂與背斜等地層變形。倘若發生地震,地表加速度可達1.384g,已超過核三廠可以安全停機的耐震強度0.72g。
核三廠緊鄰恆春斷層,需重新慎重做國家級地質調查,補做地震評估。(圖╱地球公民基金會)
為了完成這些地質補強的評估跟工程,除了所需金錢難以評估,加上法律規定的核安評估審查、老化機組強化改善、取得地方政府許可等程序,保守估計5-10年內都沒辦法發電。
為了完成核電延役程序,核二、核三保守估計5-10年內都沒辦法發電。(圖╱地球公民基金會)
一樣的資源,如果挹注在再生能源的發展上,對於台灣的供電穩定、污染及碳排放減少,都能有更高的效益,我們真的要拿去投資在老舊核電上嗎?
4/3的大地震之所以沒有發生大規模停電,有賴於分散式的太陽能跟儲能的支援,讓我們看見再生能源因應地震、戰爭等天災人禍,具備更強的韌性,可以在緊急的時刻守護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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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少了核電,電力的空污跟碳排放不會更嚴重嗎?
近年來,儘管核一廠、核二廠陸續屆齡除役,台電的火力電廠總空污排放量卻逐年下降,電力排碳係數也持續下降,顯見核電除役並未如謠傳所說,造成空污與排碳增加。
事實上,只要增加再生能源,配合抑制全國用電的成長,還能更進一步減少燃煤發電,讓用電的排碳與空污再減更多。
核一、核二陸續除役,但總空污排放量跟電力排碳係數還是逐年下降。 (圖╱地球公民基金會)
3.近年電價一直漲,難道不是因為非核家園造成的嗎?
近年電價的調漲,主要是因為俄烏戰爭後國際天然氣的價格飆漲,讓每度電燃料成本由2021年的1.24元增至2023年的2.62元。根據計算,這兩年間發電成本的增加,92%是因燃料成本所致,跟非核家園的政策無關。舉例來說,韓國等核電比我們多的國家,近兩年電價也是連漲5輪,並沒有因為核電用的多就不會漲電價。
另一方面,就算停止使用核電,對於台灣電價的影響也有限。根據112年的發電資料計算,如果把使用核電的成本照比例改用目前的火力發電、再生能源及抽蓄水力發電,增加的總發電成本約為4%。換句話說,如果以2023年平均電價3.1元計算,即便台灣再也不用核能,每度電的電價成本也僅增加約0.12元新台幣。
而上面計算的核電成本,還只包含運轉中的成本。事實上,如果把延役的安全強化措施成本計入,再加上目前難以估計的核廢料處理成本,使用核電的成本將更高,這些都需要全體納稅人買單,對於穩定電價並沒有幫助。
4.歐盟不是已經認證核電是綠電了嗎?
2022年歐盟雖公告《歐盟永續分類標準》,將核能納入減緩氣候變遷的永續方案,但同時亦設下相當嚴苛的限制。包括:
(1)無論是新建或是延役既有核電廠,成員國均須已設立放射性廢棄物管理基金和核能除役基金。
(2)需證明在核電廠使用壽命結束時,擁有可以評估退役成本的資源。
(3)該成員國需擁有可運作的(operational)極低階、低階和中階核廢料的最終處置設施。
(4)針對高階核廢料,必須擬定到 2050 年投入運作的詳細步驟,提出從生產到最終處置的管理概念或計劃,以及技術上的解決方案。
上述這些限制中,因為台灣的核能風險尚未進行全國性的地質風險評估,低階、高階核廢料最終處置場的選址程序也尚未擬具相關的草案,自始至終更欠缺核能生命週期的管理計畫,代表台灣目前使用的核電並不能被列入其中。
而且,就算符合這些條件,核電也只能被算做是不排碳的「潔淨能源」。而台積電等台灣許多指標企業,已承諾要在2040年達成RE100,也就是要使用百分百的再生能源,而非上面說的「潔淨能源」。所以即使台灣繼續使用核電,對於滿足產業的綠電需求也沒有任何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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