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光電,對的政策需要對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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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根政(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蔡卉荀(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 李翰林(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
2019 年 09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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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頂型應優先

2025年新的能源結構,太陽光電總裝置目標為20GW,其中屋頂型預計裝設3GW、地面型則為17GW。

地球公民認為:屋頂型爭議小、線損少,設置目標僅3GW是明顯偏低,2018年政府預定的太陽能進度超前完成,主要進展來自屋頂型(占83.1%)。更有必要提高裝置目標,降低地面型光電的開發壓力;同時,政府在核發地面型光電設置許可時,應該進行生態調查,並諮詢地方團體。藉由嚴格審查,迴避敏感地區,以避免破壞生態、農漁產業環境。

實踐「能源民主」,面對再生能源的挑戰

「能源民主」是能源轉型的核心價值,也就是將能源使用的決策權及參與權還給人民,擴大社會參與。台灣的再生能源發展,需要開放的政府、人民的積極參與,在民主機制中,一起協商和解決問題。尤其是民眾與社區可以在屋頂安裝太陽能或是投資入股能源公司,從過去「化石能源與核能消費者」轉型成為「再生能源生產者」。


全台地方團體、公民需要監督各地的再生能源計畫,督促政府建立更嚴謹的審查機制與設置規範,讓綠能業者有所依循,一起來創造能源與環境、產業三贏的未來。

當前的種種挑戰,凸顯了過去政府視再生能源為丑角,發展停滯,以致欠缺法規和細緻的執行辦法。我們認為,面對挑戰,要設法克服困難向前走?而非什麼都不做,只是回頭重新擁抱煤電、核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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