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於本月12日出爐亞泥案調查報告,詳細機關往來公文內容與時間調出,明確指出經濟部、礦務局、地調所與花蓮縣政府之間,權責劃分不清、互相推諉責任。於展限案核准過程,違反了地質法與文資法,未依法行政,洵有違失,以致亞泥展現案草率通過。
本會擷取報告內相關時間與狀態,邀請關心亞泥案的您深入了解!
礦石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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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公民從2013年開始推動「礦業改革」,由於全民關注與24萬人的連署,五年來「礦業改革」已向前邁進,達成幾項重要的階段性目標。
台灣的採礦業不僅破壞生態環境,更嚴重侵害人權。原因是一部用了90年的老舊礦業法,嚴重偏向礦權業者,不需地主同意便能在私人土地挖礦,既有礦場也多數未經環境影響評估。在地球公民和連署民意的壓力下,礦業法連續兩次列為立法院優先法案。
究竟《礦業法》如何成為礦業改革的重要關鍵?為什麼修,怎麼修?採礦業又該如何與土地和周遭居民共處,請看大山挖一口|礦業修法修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