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法說凡是中華民國領域內之礦均屬國有,這個「國」,似乎指的是一種抽象、至高無上的集體公共利益,為其人民所共同持有。但這個「國」對於原居於東部土地上的人們帶來的只有苦難與流亡,無論從海岸、平原還是山上,「國有」幾乎變成了所有環境抗爭的源頭。「國」到底是什麼?殖民真的遠去了嗎?對支亞干的人來說,還在掙扎中回答這個問題。
山林水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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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我們一同居住的島嶼,有血、有汗、有衝突、有忿罵,卻都是我們相聚的地方。島嶼超過3/4的土地為山林所覆蓋,作為國土的中心保存著攝人心魂的自然與人文印記、作為河川的發源地影響著中下游整體的水土環境與生活,卻往往缺乏關注。地球公民自建立以來即持續發展山林議題,監督山坡地的不當開發與林業政策;參與河川、溼地、農地的保護。2013年起開始長期追蹤全國區域計畫修正案與縣市區域計劃的擬定與礦業議題,進一步從上位空間規劃與產業制度思考台灣國土的長期發展。我們目前的工作重心:
● 持續追蹤參與國土計畫法子法與全國國土計畫、22部縣市國土計畫的擬定方向。
● 以各地工作坊及講座方式擴大及串聯國土計畫的早期公民參與。
● 推動礦業法修法、政策環評 。
● 違章工廠議題與產業鏈之研究,民間處理方案的草擬。
● 社區保育、山地農業與林業政策與原住民族土地權益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