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農為本的綠能二】 關鍵都在細節裡——農業綠能需要新的開發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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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大城魚寮溪海堤光電案場(地球公民基金會 提供)
編按
為銜接國土計畫體系並說明未來光電發展政策,能源署於8月6日公告「能源用地白皮書(光電篇)1.0」,點出光電政策與農業政策尚需整合。政府自2016年開始推動再生能源至今,農業綠能因為政策欠缺足夠的社會溝通,導致與農爭地、排擠糧食生產爭議不斷。
為突破糧食自給率與能源自給率低落的困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灣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地球公民基金會於今年6/21舉辦「農業綠能總體檢—如何發展以農為本的能源轉型論壇」,邀請了農業部、經濟部、內政部一同對話,以糧食生產、農業為主體的角度出發,探討綠能如何成為農業的助力,讓以農為本的農業綠能真正落地。
本系列報導延續論壇「以農為本的綠能」論述,期待有助於社會進一步討論能源、農業與土地的課題。
氣候趨於炎熱,2050淨零目標迫在眉睫,加上AI產業帶來用電成長,再生能源開發迫切,但開發過程中,如何降低生態影響、避免與既有土地利用方式衝突,成為挑戰。近年農業與光電開發衝突不斷,不僅農地流失、農民無地可種,再生能源發展進程也因爭議而放緩,要挽救雙輸局面,各界多認為,應重新設計新的土地管理及光電開發制度。
主婦聯盟基金會董事長鄭秀娟分析,台灣發展以經濟為重,農地面臨違章工廠、工業區開發及農舍侵蝕,導致生產面積長期低於糧食自給所需;另一邊國家又面臨電力成長、電力系統去碳化等需求,2050年預計要開發40至80GW光電,農地成為種電標的,「1GW就要1,000公頃土地,如果要農業用地承載國家綠能目標,會非常恐怖。」
陳吉仲:「農業是獨立主題,不是光電的形容詞」
曾任農業部長的陳吉仲,卸任後回到中興大學任教,持續關心農業綠能發展,他指出,2016年前總統蔡英文提出能源轉型目標,農業部門責無旁貸,推動畜舍及室內漁塭屋頂光電、農業廢棄物循環發電、小水利等綠能,唯獨農地光電,按既有開發制度,無法讓農業受益,「把光電當成農業綠能,會不會讓農村、農地或農民消失?」
2015年台灣名目耕地和實際耕地差距達23萬公頃(資料來源:陳吉仲 提供)
陳吉仲接連點出農業現狀,指出台灣農地細碎化、價格高,二、三成地主不一定是實耕者,導致能付出高額租金的光電業者排擠實際耕作者;又2015年台灣名目耕地和實際耕地差距達23萬公頃,又2017年農業部公布農地資源使用現況,佔用農地的工廠、廟宇面積達七萬公頃,顯示農地面積不斷流失。他直言,農業部是農地管制機關,而非開發單位,過去國家發展以經濟為重,缺地、缺水都要農業部門支援,「現在要電就給電,這樣的邏輯正確嗎?」
2013年政府開放農地種電,隨假種田真種電爭議不斷,政策陸續緊縮,2020年7月全面禁止。陳吉仲指出,當年政策宣布前,申請小兩甲用地變更、或660平方公尺容許非農使用件數超過1100件,面積高達400多公頃,「如果沒擋掉,無論大小面積或兼業農都來申請,農業怎麼走得下去?」而另一邊農業部雖然開放漁電共生,執行率卻偏低,兩萬公頃範圍只開發6、700MW,顯示開發程序及利益分配都出現問題。
2020年7月28日發布農地光電現行政策「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7-1、§13-1-2(資料來源:陳吉仲 提供)
「農業是獨立主題,不是光電的形容詞」,陳吉仲認為,光電政策要調整,首要是不能大幅開放地面型光電,程序上則建議由基金會或財團法人協助整合案場、再對外招標,並落實事後檢核機制。若修改程序,應可達成2025年9.6GW目標,「試做幾年後,每個屋頂窮盡一切,湊不到4、50GW,再考慮哪些農地可以發展光電,才不會讓光電走不下去。」
花蓮鳳林萬榮小兩甲光電案場(地球公民基金會 提供)
曾文生:農業生產結合光電,考驗管制量能,成敗在細節
台電董事長曾文生,過去擔任經濟部次長,主責能源政策,他以過去處理漁電共生開發為例,認為開發過程牽涉土地管制,而過往農地管制密度較低,當光電用地以容許或特定目的方式開發,必須增加管制密度,「管制所需的能量怎麼建構,會是很大的問題。」
制度建構之外,曾文生也表示,農業與光電結合的關鍵,在於農業生產發展新模式的過程中,是否可能納入光電思考,如近年農業部為防疫推動畜舍更新、或是室內養殖場在新增養水池設置,都可將光電納入考量。他表示,政府不見得能全額補助農業轉型所需的新設備投入及資本,光電則可能作為增加農業收入、及支持新農業轉型的助益,「成敗在細節,是我真正的感受。」曾文生說,過往光電案場開發,有很多細節需要解決,例如如何結合市場評鑑及企業CSR,讓光電業者能夠在開發案場過程思考更多作物生產及生態保育等,「我們該努力這些細節,大家換位思考,才能一起找解決方案。」
地球公民基金會董事長李根政指出,2011年福島核災後,環團全力促成非核家園,後續又有增氣減煤、降空污等訴求,讓能源轉型時程和壓力緊迫,如今開發制度出現缺失,涉及政府跟社會,「不是完全歸咎任何一個部門,是共同而有區別的責任。」他認為,除了負責建構制度的政府要扛起責任,企業及民間團體也要反省,過去提出的方案能否解決問題,更需要各領域專業跟利害關係人加入,尋求解決方案,轉型之路才可能繼續。
(左起)中興大學應用經濟系教授(前農業部長)陳吉仲、地球公民基金會董事長李根政、台電董事長(前經濟部次長)曾文生。(程子芸攝,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本文為2024年08月12日天下@獨立評論投書:李婉兒/「農業不是光電的形容詞!」別讓農地成為經濟發展予取予求的供給者──以農為本的綠能(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