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1國土計畫如何進行國土保育與國土復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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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身守護國土】系列講座
2016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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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宕23年的《國土計畫法》,2015年終於完成立法。
未來《國土計畫法》下,全國土將被劃分為四大功能分區——「國土保育地區」、「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及「城鄉發展地區」,在此同時,國土法亦明文規定,土石流高潛勢、嚴重山崩、地滑、地層下陷、生態環境破壞退化…等地質敏感或對國土保育有嚴重影響之地區、可以由內政部畫定為「國土復育促進地區」,進行復育工作。
國土保育和復育,一字之差,到底哪裡不一樣?在國土計畫中扮演的角色和功能又是什麼?就讓地球公民基金會的兼任專員林嘉男帶你瞭解!
講題:國土計畫如何進行國土保育與國土復育
講者:林嘉男(地球公民基金會山林倡議兼任專員)
時間:2016/12/21 19:00~21:00
地點:地球公民台北辦公室(台北市北平東路28號9樓之2)
交通:捷運板南線善導寺站(6號出口),步行約3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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