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稿:日月光立即停工、薪水照給、政府嚴修水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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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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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收2000億的日月光惡意偷倒毒鎳廢水,污染台灣河川農田,引起社會震驚。但得知依據《水汙法》最高僅能罰60萬元,經濟部長又插手干預環保裁罰,要脅不得任意停工,更令社會震怒!今日農民、居民及環保團體、勞工團體聯合在後勁溪旁召開記者會,譴責日月光汙染土地、剝削勞工、大賺黑心錢的惡劣行徑,要求高雄市政府切實執行停工、追討不當利得,並呼籲環保署及立法院加嚴修改《水汙法》。

日月光應道歉認罪,接受停工懲處

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李根政表示:「日月光接連爆發造假、埋暗管規避環保稽查,明顯惡意汙染,更涉嫌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政府不應縱放!日月光應立即停工徹查、拆除暗管、公開所有排放資訊。若日月光無法舉證自己不是汙染農漁田與後勁溪的兇手,更須賠償農漁損失、復原環境。」

後勁社會福利基金會總幹事李玉坤表示:「過去後勁溪及半屏山一帶都是優良的農地,但煉油廠及沿岸工業區設立後,後勁溪、土地及地下水都被長期汙染了。我們呼籲政府應該要堅持環境保護的立場,不能放縱企業財團任意污染我們的土地。我們也希望全台灣受污染土地上的人民要團結起來,不要被財團與政客分化。面對土地的傷害,唯有徹底要求污染的解決才是根本之道。」

惡質財團  剝削勞工  糟蹋環境

電資工會秘書長林名哲痛陳:「日月光平均工資只有28K~32K,四年前金融海嘯時又大放無薪假;今年景氣回溫,又讓勞工連續工作超過七天沒有休假,這種低薪資、淡季無薪假、旺季不給休的公司,根本是血汗企業!如今爆發惡意汙染事件,我們擔心在廠內作業員是否長期暴露在重金屬污染中不自知!呼籲勞政單位立即進入日月光,針對勞工安全衛生條件做徹底檢查。」

大高雄總工會理事長陳志銘憤慨指出:「更可惡的是,日月光縮減正職工作機會,大量晉用薪資不到20K的派遣勞工,造成就業極不穩定,現在又傳出若停工要開始放無薪假,實在可惡至極。過去五年日月光獲得的租稅減免就有30億,未來三年還將有14億額度可抵免,台灣社會如此厚待日月光,他們卻將利益集中在張虔生及少數人身上,又排放廢水毒害人民,這種經濟發展是台灣人民要的嗎?」

高雄市產業總工會總幹事葉品言表示:「日月光根本不能因這次停工而放無薪假!根據勞委會函釋,原因可歸責於雇主的停工,工資應該照給;這次日月光偷排廢水,如被罰停工,當然是雇主的責任,不能因此不給工資,應該現在就要準備好停工時的勞工薪水,屆時如期發放,當然更不能惡意裁撤員工。」

台灣有許多像張虔生這種惡質資本家,逼迫勞工得在加班累倒、喝有毒廢水病倒、或者失業的恐懼當中做選擇!現在勞工已經看穿這些惡劣資本家的嘴臉,拒絕再承擔他們造成的惡果。 

罰則太輕,環團呼籲嚴修《水汙法》

地球公民基金會董事劉思龍律師指出:「這件事情可分三個層面,第一是『汙染行為』已構成犯罪,應當法辦懲處,第二是『污染造成的影響』,包含農漁業損失、後勁溪整治失效等,應當要求賠償,第三是『罰則要具懲戒效應』,除了罰款之外,應再納入負責人刑責、社會服務、環境教育等手段,提高罰則。以上都是目前《水汙法》沒有處理到的層面,因此應當修改《水汙法》。」

劉律師進一步說明:「不當利得僅針對廠商減少的成本與收入來計算,並未將行為犯罪行為懲處、汙染影響範圍求償等納入,因此不能只主張不當利得,必須將修改《水汙法》納入,才符合法理精神。」 

標準的褐色經濟,染色的GDP,都是以健康、環境、勞動條件、不當補貼換來的。這絕對不是我們要的經濟發展方式!這場聯合居民、農民、勞工、環團的抗議行動在一個晚上就獲得無數民眾聲援,在場人士同呼「立即停工、薪水照給、嚴修水汙法」、「無良日月光、還我後勁溪」,呼籲高市府落實停工、日月光不得侵犯勞工權、環保署與立法院立即修改《水汙法》,並呼籲全體公民持續監督政府、監督企業,以行動來改變台灣。


聯合聲明團體:
地球公民基金會、後勁社會福利基金會、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高雄市產業總工會、大高雄總工會、高雄市橋頭區甲南里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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