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遲來的認定!請立即排程,清除旗山廢爐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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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0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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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今天下午四點半宣判旗山農地廢爐碴行政訴訟案,
長期關注本案的反旗山大林回填廢爐渣自救會、尊懷文教基金會、台
聽完宣判後,民間齊聚在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門口呼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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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政訴訟(公民向高雄市政府提出公民告知書)的過程,感謝元貞聯合法律事務所多年來持續與旗山農民、民間團體站在一起,詹順貴律師(現任環保署副署長)及蔡易廷律師一路關心,蔡易廷律師則全程堅定辯護。
同時,本次判決之法律依據,有賴於林淑芬等立委、看守台灣等民間團體,幾年來付出極大努力促成了「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在此向社會說明。
◎共同聲明團體:旗山反大林回填廢爐碴自救會、地球公民基金會、台南社區大學
附加檔案 | 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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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旗山汙染史(撰文_黃煥彰).pdf | 1.4 M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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