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年殭屍開發案黃金海渡假村第14度闖關--環保署依法退回觀光局,觀光局別擺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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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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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海及另兩案位置圖(地球公民基金會繪製)

台東都蘭灣黃金海休閒渡假村開發計畫(簡稱黃金海)2000年通環評,因6年未動工,2006年送案進行「環境現況差異分析」(以下簡稱環現差)審查,2018年被退回觀光局,明日(10/27)將召開第14次環現差審查會(附件一、黃金海大事記),而昨日(10/25)保育海洋生態的海洋委員會主委李仲威接受立委伍麗華質詢,竟說出黃金海開發案「不在海岸線上」(請參閱質詢影片 ),殊不知海岸線的概念是指海陸交界處,而海洋污染大量來自陸地開發。針對以上現象,地球公民基金會發出以下三點嚴正聲明:

一、海岸線成為政府三不管地帶,籲請海委會正視珊瑚礁保育與開發之衝突

黃金海開發邊界距離杉原灣沙灘僅200公尺,其佔地面積約10公頃、房間450間,比惡名昭彰的美麗灣渡假村大上10倍,旁邊又有26公頃的棕櫚濱海度假村預定地,三個開發案對杉原灣影響甚鉅,而這個位置不僅屬於東海岸最重要的珊瑚礁區之一,同時也是阿美族人傳統領域、富山考古遺址範圍,開挖將破壞遺址、廢污水可能影響珊瑚礁,雖美麗灣飯店已被法院判違法而無法營運,黃金海和棕櫚濱海兩案卻讓開發爭議延燒。

黃金海21年前通過的環評早已失效,在觀光局的支持下,約15年前開始重新送環保署闖關,補充資料已有14次,直至上次(2021/7/13)仍無法解除環評委員及民眾的疑慮,歷經8屆環評委員,早就不應再耗費社會資源。

而黃金海闖關的這15年來,無論是負責環評機制的環保署、主管黃金海觀光計畫的觀光局、管理海岸開發的內政部營建署、管理海洋及珊瑚礁保育的海洋委員會、負責原住民族事務的原民會,沒有一個單位能夠處理這燙手山芋,如今主責珊瑚礁保育的海委會主委於質詢時竟說出黃金海「沒有牽涉到海岸線,我們難以參與」,觀光局也於審查會閃避黃金海的環境爭議,各個機關的推託,讓環評委員獨自承擔開發案的准駁,恰恰印證了政府的權責分散,及機關間互踢皮球的推託,造成海岸管理的失能。


台東杉原海域海下珊瑚種類有超過100種,佔全台的三分之一(台灣環境資訊協會提供)


2020年8月珊瑚礁體檢調查發現,杉原海域的泥沙覆蓋率高達60%,是自2009年在中礁進行珊瑚礁體檢以來泥沙覆蓋率最高的一次(2011年台灣環境資訊協會攝)

二、黃金海公司未完成要求事項,本會呼籲環保署應依法再次退回觀光局

環保署2018年3月6日曾將本案退回「觀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交通部觀光局,以釐清爭議。當時會議紀錄指出,本案在2006~2018年,12年期間共召開9次會議,環評委員持續提出富山遺址、《原住民族基本法》、生態環境及污水等多種疑慮,但開發單位的補充資料始終無法解決這些問題,判定應依《環評法13-1條》退回觀光局,待黃金海公司完成以下四事項再送審:

  1. 補充修正資料(生態、污水及廢棄物、用水需求、地質等) 
  2. 依《文資法》辦理富山考古遺址相關工作  
  3. 與本案利害相關民眾團體溝通說明  
  4. 確認是否符合「都蘭地區上位觀光政策」等計畫。

依據黃金海公司2020年送審資料及兩次審查情形,顯未能符合要求(請參閱下表)

2018年環評大會要求應辦事項

黃金海公司辦理結果

1.補充多項修正資料

2.富山考古遺址相關工作

已補充之資料,但無法解除環評委員及民眾疑慮參考資料:

3.與利害相關民眾溝通說明 已拜訪居民,但用意為「告知」而非溝通,加路蘭部落族人持續抗議,並於110年部落會議以53比0全數反對本案(附件二-1、附件二-2)
 
4.確認是否符合「都蘭地區上位觀光政策」等計畫 黃金海公司數度表示符合計畫需求,但其資料有顯著問題(見本聲明稿第三點)
 

製表:地球公民基金會整理於2021/07/11

黃金海目前進行的審查程序「環現差」,用意在釐清通過環評後3年以上若未動工,周遭的自然與社會條件變化情形,確認是否依然適合開發。黃金海通過環評的時空背景是20年前(2000年),當時產業政策、投資條件、保育及原住民權利之意識,皆與今大相逕庭,而《環評法》下的「環現差」制度正是為此情況而生,依《環評法13-1條》將本案退回觀光局檢討,才符合《環評法》的精神。

三、嚴正聲明觀光局不應卸責,而應引導開發公司至適宜開發區位

觀光局2015年「都蘭地區觀光永續發展評估案」(附件三),推估都蘭地區2023年尖峰日房間需求是851間,若附近大型開發全部興建,估計將超出一千多間;另於「重要觀光景點建設中程計畫(2020~2023年) 」,亦明確評估東海岸住宿設施是「沒有開發需求」,在在與黃金海公司聲稱的「有住宿需求」不符。

針對這些上位政策問題,觀光局於本案第1次小組會議(2020/6/16)時神隱,第2次(2021/3/5)則對實質問題避而不談,僅發言表示,都蘭地區觀光永續發展評估等計畫僅是評估報告,並沒有強制規定飯店數量;另外各開發案問題須洽相關主管機關。


黃金海位置圖(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本會嚴正聲明,觀光局不應一再將管理問題推給其他單位,讓8屆環委做白工,進行無效益審查,不僅對廠商及部落形同折磨,更虛耗龐大社會資源。觀光主管機關有最大責任審慎盤點觀光資源與環境條件,搭配基礎設施、潛力客群評估,制訂觀光開發案的選址和設置原則,引導地方政府與觀光業者到「適當的區位」去進行觀光開發,不應無視財團任意搶購國土,圈地炒作海岸第一排。此外,甫公告的「2030觀光政策白皮書」中,亦明確指出「宜脫離『蓋硬體拚觀光』的線性思維,並兼顧自然美景及維護環境景觀」 。

台東杉原灣飽受大型開發案侵擾(包括美麗灣、棕櫚濱海度假村、黃金海),這些20年前提出的開發案都未曾評估過觀光需求,規劃方式也不符現代思維,而近年陸客下滑與疫情爆發,投資條件十分震盪,許多東海岸大型開發早已撤案或轉賣(例如旭塔觀光飯店的9公頃用地於2020年開價3.9億販售),也有殭屍般案件一再闖關(如滿地富遊樂區於2021年以4.7億法拍,法拍期間卻依然送內政部闖關),或假動工以維持證照有效(如寶盛水族遊樂區於2019動工至今仍只蓋了滯洪池),上述皆與黃金海一樣是20年陳年老案,各種手法疑似在維持開發許可,有效後哄抬價格轉手賣地,浪費國家行政社會資源。

本會嚴呼籲環評委員及觀光局莫被利用,應參考2018年作法,依《環評法13-1》再次將本案退回觀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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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更新: 
2021/10/27(四)召開環評結果:環評委員對開發仍有諸多疑慮,包含廢污水、考古遺址、部落溝通‧‧‧‧‧‧等問題進行許多發問,討論過程中,原民會機關代表表示,此處雖為私有地不需踐行《原基法》第21條,仍建議開發單位主動進行部落會議程序。最終環評委員閉門會議決議,要求廠商持續加強與部落、利害關係人之溝通,至少召開一次公開說明會,並讓廠商補件最後一次,並宣告下次小組會議將作出審查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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