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鋼鐵業管制補強 環團要求明定改善空污期限、淨零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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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鐵業在高雄市排放的空氣污染量極大,以粒狀污染物來說,就占全市固定源粒狀物排放量四成以上,製程中更會排放世紀之毒戴奧辛。 高雄市環保局自2020年擬訂定《高雄市鋼鐵業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加強管制卻遲未完成,今日(2023年5月30日) 環保局終於召開第四次草案公聽研商會,長期關注本案的地球公民基金會再次出席表達意見,並與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南部辦公室、台南社大環境行動小組共同提出以下聲明:
排放標準已落後臺中多年,管制應從嚴並持續檢討
眾所周知,長期以來高雄市的空氣品質比台中市差,但高雄市對城市內的大污染源鋼鐵業的空污管制,卻晚了2012年5月就發布的台中十多年。2020年6月1日,高雄市環保局方才啟動法制程序,召開《高雄市鋼鐵業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以下簡稱本草案),可惜首次公聽研商會並未週知環團。2021年4月第二次公聽研商會所提出的草案甚至還放寬標準,經地球公民基金會等團體到場批評、嚴正抗議之後,2021年11月第三次公聽研商會才修回第一次的草案標準,另加嚴煉焦爐排氣設備」的氮氧化物(NOx)排放標準。
兩年多來,地球公民多次呼籲市府應設法制定更嚴格的規定,盡速追上同樣有大型鋼鐵業的臺中市 ,但會議中,中鋼等業者卻以廠區空間不足、爐體老舊製程設備特性等等諸多理由表示難以達成,因此,民間遲遲未見環保局的下一步行動。
如今,高雄市環保局終於再度召開公聽研商會,所提的各項空污排放標準,與2020年第一次會議的要求大致相同,「煉焦爐排氣設備」的氮氧化物(NOx)排放標準則如同第三次會議略有加嚴(見表1),預期本法案通過後的減量效益大約為每年粒狀物減51噸、硫氧化物1127噸、氮氧化物201噸,高雄市鋼鐵業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總算即將補強。然而,時隔近三年,臺中市已經在研擬修訂更嚴格的標準,民間團體呼籲高雄市環保局對鋼鐵業的空污管制應持續檢討、加嚴,設法促使空氣品質改善,而非保守地原地踏步。
環保局應立即主動稽查、檢測,並應強制檢具防制計畫
本次草案第五條:未符合規定的污染源,所有人「得」檢具空氣污染防制計畫,地球公民建議修訂為:未符合規定的污染源,所有人「應」檢具空氣污染防制計畫,如此方能增加本條規定之強制力;其次,本條中所述之未符合規定,究竟應於何時認定?由誰認定? 我們建議,為因應六個月的施行日期,本標準通過時,環保局應立即主動稽查、檢測,查核業者實際的排放狀況,並積極督促業者改善。
空污防制計畫改善期限應於條文中明訂並公開
草案第五條中要求未符合規定的污染源檢具空氣污染防制計畫,卻未明訂污染防制的改善期限,讓外界無法得知這些污染問題何時才能改善完成,業者亦有可能一再申請計畫,長期拖延,則彷如大開後門,排放標準法規將形同具文;另針對防制計畫,環保局應訂定審查辦法,並與公眾討論。據了解,環保署《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六條中,對於未符合標準者所提的改善計畫,有要求明確訂定改善期限,我們主張《高雄市鋼鐵業空氣污染排放標準》亦應有所明訂,並上網公開,接受社會監督,以促使業者盡速改善。
淨零趨勢下,鋼鐵業轉型應盡速進行
減污與減碳息息相關,本次公聽研商會的舉行日期已是2023年,此時國內已面臨2050淨零轉型的要求,根據「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議」(Science Based Target initiative)出版的「企業淨零標準」指出:鋼鐵業在2050年前的製程或設施直接排放量需較基準年削減90%以上。而國際能源總署等機構近年更強調企業2020年代的投資決策,將會決定其2040至2050年的生產技術,鋼鐵廠現在就必須規劃轉型策略 [註1] 。總之,我們呼籲高雄市的鋼鐵業者勿以符合排放標準自滿,盡速進行更積極的減污、減碳及轉型規劃。
從整體環境負荷來說,鋼鐵業除了高污染之外,還有高耗能、高碳排、高耗水等特性,面對2050淨零排放的目標,我們認為政府與業者不能一邊高喊淨零,一邊又拿廠區設備老舊、空間有限充作難以改善污染的理由,產業發展不能犧牲城市的環境品質與民眾的健康,更不應忽略環境永續的命題。
聲明團體: 地球公民基金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南部辦公室、台南社大環境行動小組
管制鋼鐵業污染 終結寬鬆標準(何俊彥攝 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附加檔案 | 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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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鋼鐵業空污歷次公聽會排放標準與台中市標準之比較表 | 164.41 KB |
高雄市鋼鐵業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草案第四次公聽研商會_草案條文 | 1.41 M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