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公民協會新聞稿】台塑仁武廠污染處置,高雄縣政府便宜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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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塑仁武廠污染處置,高雄縣政府便宜行事
環保署與衛生署有失中央主管機關職責
自4月1日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針對台塑仁武廠污染事件做成決議後,高雄縣政府陸續於近日召開「健康檢查規劃小組會議」、函文各相關團體推薦「污染查證小組」專家名單、重測仁武廠監測井與六村民井採樣,有關本案在確認污染擴散與評估健康風險之子議題上已跨出第一步,然而檢視整起污染事件及政府應對方式,地球公民協會認為對規模如此重大、影響如此深遠的污染事件,中央政府既無主動調查爭議,更無關切居民健康風險,有失中央主管機關之職責;高雄縣政府身為地方主管機關,具有執行環保法規之職責,卻一再便宜行事,只求安撫民怨,缺乏積極有效的污染防治作為,理由說明如下:
1.重測監測井已無確認污染事實的意義
台塑仁武廠污染處置,高雄縣政府便宜行事
環保署與衛生署有失中央主管機關職責
自4月1日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針對台塑仁武廠污染事件做成決議後,高雄縣政府陸續於近日召開「健康檢查規劃小組會議」、函文各相關團體推薦「污染查證小組」專家名單、重測仁武廠監測井與六村民井採樣,有關本案在確認污染擴散與評估健康風險之子議題上已跨出第一步,然而檢視整起污染事件及政府應對方式,地球公民協會認為對規模如此重大、影響如此深遠的污染事件,中央政府既無主動調查爭議,更無關切居民健康風險,有失中央主管機關之職責;高雄縣政府身為地方主管機關,具有執行環保法規之職責,卻一再便宜行事,只求安撫民怨,缺乏積極有效的污染防治作為,理由說明如下:
1.重測監測井已無確認污染事實的意義
土基會於去年九月以科學方法檢出台塑仁武廠嚴重污染土壤與地下水,至今年污染事件爆發期間,台塑公司在廠區內所進行的任何活動都有可能影響地下水污染分佈與濃度,是故此時重測監測井早已無法複製當時檢出結果,同理,縣環保局與台塑公司自行檢測結果也因其採樣時間、地點與土基會不同,而不具有比對的價值。台塑仁武廠嚴重污染已是不爭的事實,更遠遠超過整治場址標準,一再要求重測是台塑公司模糊污染事實的策略,本會籲請政府和地方居民勿隨之起舞,此時不應再耗費時間資源在確認原監測井污染濃度,而應立即採取整治工作,確認污染是否擴散,評估對人民、勞工的健康風險,進行下游農漁產業影響調查。
2.專家小組應落實監督審查功能而非取代主管機關職責
衛環委員會為落實監督污染整治、資訊公開與民眾參與,決議要求高雄縣政府邀請爭議各方推薦專家學者組成專家小組,針對主管機關採取防止污染擴散、進行健康風險與農漁影響評估工作之進度,進行客觀專業的審查。然而縣府卻成立「查證小組」,要求各方推薦之專家進行污染查證、地方說明、報告撰寫等實為主管機關權責之工作,而非監督審查,明顯悖離衛環委員會決議之精神,並有推卸職責之嫌。
高雄縣政府有義務針對此一「查證小組」的法源、性質、小組成員的權利、義務等提出更清楚的說明,例如小組成員在執行查證的職務時,是基於何種地位,是受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嗎?否則納入多元聲音、廣納民間參與的美意恐將落空,而使民間專家不但無法監督調查結果,反而淪為替政府背書的角色而已!(本會已接獲高雄縣政府邀請推薦專家名單,但在此爭議釐清前,本會暫不加入)
3. 污染查證小組既不應成立也不該納入台塑公司
若土基會是檢調單位,台塑仁武廠便是被起訴的罪犯,罪犯不服判決就應該提起上訴,土基會也應擔負處理台塑抗告之職責,而非交由地方政府或民眾調查違法事證,罪犯更不應加入查證小組。然而高雄縣政府竟成立「查證小組」,且成員中竟包含台塑公司,此小組之公信力早已蕩然無存。依據土污法及土污基金規定,環保署應出面主動回應爭議、負起查證責任。
4. 健康風險評估不應交給地方衛生局來進行
地球公民協會多次指出,攸關居民健康風險評估之調查應交由行政院衛生署來執行,以確保有足夠的經費人力來支援需長期追蹤調查的健康評估工作,進而得出社會大眾所期待的客觀公正結果。然而衛環委員會卻要求高雄縣衛生局承擔此重責大任,楊縣長當下也責付衛生局,衛生局於是倉促在專家小組審查會議之前召開「健康檢查規劃小組會議」,要求非醫療專業之六村村長同意居民健康檢查項目。此舉明顯違反衛環委員會要求成立專家審查小組之程序與精神,而衛生局也承認無能力進行完整的健康風險評估計畫,僅能初步檢查居民目前健康狀況,且此檢查結果無法證實與台塑污染有關,引起台塑公司當場表示無責任支付相關費用,整個會議明顯只是為了安撫應付民怨。
(有關健康檢查規劃小組會議之公文、台塑與衛生局提出的健康檢查項目等資料連結)
民眾的恐慌乃來自於不知污染的真實情況、不知污染的擴散情形、不知政府是否積極且公正地進行防治、不確定既有污染是否對自身健康造成影響。地球公民協會呼籲中央政府應提出健康檢查與流行病學調查計畫,並負起調查與協助地方政府落實改善的責任;高雄縣政府應負起地方主管機關職責,儘速要求仁武廠停工受檢,釐清污染擴散的範圍及其影響,採取緊急應變措施、提出整治計畫,並成立真正能落實監督審查功能之專家小組,而非做出應付民怨的敷衍作為,那只會在未來造成更多的爭議和不信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