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光電很好,但要找對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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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今年底將在台南興建資料中心,加上先前落腳南科的台積電,都需採購充足的綠電。為此,台南市長黃偉哲希望農委會速審漁電共生案,不要卡住台南的光電發展。
事實上,漁電共生在地方上不是沒有爭議,其中一個問題就是所選的區位將限縮黑面琵鷺的生存空間,進而破壞七股漁民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生態養殖形象。七股居民多次陳情,要求「全面禁止漁電共生專區進駐台六十一線以西,而台六十一線以東也須排除生態熱點」。然而對業者與公部門來說,此乃於法無據的要求。
關鍵在於要避開有爭議的「生態熱點」!但七股養殖區不是位於國家重要濕地或野動保護區,卻是黑琵重要的覓食區。像這種沒有法定保育地位,卻有生態熱點之實的地方,台南乃至全台各地還有很多。不幸的是,從農委會、能源局,到各地方政府,目前地面型光電的審查辦法都沒有納入生態影響評估,也沒有足夠的資訊公開及公民參與的程序。這才是導致今日地面型光電推動受阻的主因。
在民間團體的倡議下,能源局已打算將生態檢核納入光電審查程序,但在相關規定修改完成前,中央或地方政府通過的光電計畫,都無法證明已兼顧生態保護,一旦未來爆發生態的衰退現象,恐怕Google、台積電也不會買單。
鑑於台南光電發展的急迫性,筆者認為黃市長除了催促中央加快修法進度,還可以召集台江國家公園、特生中心、鳥會與學術團體,整合各方手中已掌握的生態調查資料,列出台南市的生態熱區,區分可以或不可以做光電開發的區位、及可以有條件開發的區位。如此將引導綠能去「對」的地方發展,降低業者投資風險,減少社會不安與居民的擔憂,促進在地多元經濟發展,建立利於推動綠能的良善制度,讓國際大廠更願意來台灣設廠。
台南市政府積極推動綠能屋頂,更曾率全國之先提出用電大戶使用十%再生能源的自治條例,獲得中央法規跟進。如今漁電共生是台南光電發展的重要項目,又在議會支持下,市府應再次拿出魄力,推出「台南市地面型光電納入生態區位審定」的規範。建立規範與生態資料庫,或許要先花點時間,但卻可以讓未來的光電計畫更快、更沒有爭議,台南市未來發出的每一度綠電,都能讓台灣社會與國際買家引以為傲。
(本文為2019/09/24自由時報投書:漁電共生vs.生態熱點 - 台南綠電的七股關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