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農為本的綠能一】沒有農業就不是農業綠能——從農業生產者及農村發展的農業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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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自由記者 賴品瑀
2024 年 0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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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電共生裏光電架設方式會影響養殖生產量,農業部正在檢討農業綠能查核機制 。(彭桂枝攝影/台灣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提供)

編按

為銜接國土計畫體系並說明未來光電發展政策,能源署於8月6日公告「能源用地白皮書(光電篇)1.0」,點出光電政策與農業政策尚需整合。政府自2016年開始推動再生能源至今,農業綠能因為政策欠缺足夠的社會溝通,導致與農爭地、排擠糧食生產爭議不斷。

為突破糧食自給率與能源自給率低落的困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灣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地球公民基金會於今年6/21舉辦「農業綠能總體檢—如何發展以農為本的能源轉型論壇」,邀請了農業部、經濟部、內政部一同對話,以糧食生產、農業為主體的角度出發,探討綠能如何成為農業的助力,讓以農為本的農業綠能真正落地。

本系列報導延續論壇「以農為本的綠能」論述,期待有助於社會進一步討論能源、農業與土地的課題。


農業不僅肩負全國國民的糧食自給與食安問題,且在迎戰淨零減碳挑戰中,是最高度支持綠能的部門,在光電、小水力、沼氣發電,甚至農業廢棄物轉做能源皆有貢獻。然而農業現場卻也面臨了種電、工業與都市化都在搶地,還有從農人口世代交替、青黃不接,及如何因應氣候變遷等課題。

農業部重申「農業為本、綠能加值」原則  2萬餘公頃農地可做綠電

「如果不同意就不要在農地上發展綠能」論壇中,農業部永續司司長莊老達指出,目前農業綠能發展必須從確保農漁民權益促進農漁業發展維護生態環境的三前提下,來維持「農業為本、綠能加值」原則。

莊老達進一步說明,「目前法規上可與農業共用的光電設施,包括在農漁畜設施上的屋頂型與地面型魚電共生,尚不開放地面型農電共生」。據農業部農地盤點,再套疊環社檢核初步需排除的生態疑慮區、文史、海域等圖資進行篩選、社會溝通,並與經濟部及內政部商討定案,可進行公告漁電共生的土地,面積為21,072公頃,主要集中於中南部沿海地區,而目前已展開設置約1,920公頃,約占9%。若不願與農業結合,則有循土地變更程序或前往「不利農業經營區」設置兩途,目前不利農業經營區列了2,162公頃,已設置約694公頃,約占32%。

「若從農業經營思維來做,會成功;若只考慮光電經營思維,無心作農,就不會成功。」莊老達指出,目前所見的失敗案例,問題出在光電業者先搭設光電版才開始想要種什麼作物,而非先與農民溝通農業需求再做規劃。例如:經營計畫書以種植山蘇、過貓等耐陰植物求過關,也不見得能成功;而另外,種植出國民並不需要那麼多的作物,既無法過關,也影響我國農業生產。相應的措施是,農業部正在檢討農業綠能查核機制,目前正與經濟部能源署研議,要針對無達到農業經營事實的輔導案件,在限期改善仍無果後,將同步祭出廢止容許、停止綠能躉售的處置。

以「漁電共生」為例,農業部目前確保養殖經營的作法主要是以地主、承租養殖戶及光電業者「三方契約」維護養殖戶權益,並以養殖申報、產銷履歷與相關認驗證等紀錄來查核養殖事實。未來則將走向以智慧監控設施隨時掌握生產狀況,杜絕用臨時買魚來放養做交差的弊端。

成功案例多由農漁民為主體 藉綠能契機升級農漁生產

高雄彌陀地區的養殖漁青張博仁目前聯合一群同業,嘗試與系統商合作,循「自己設計自己蓋」的模式投入漁電共生。他回顧第一波光電案,因當時財團設置案場時,無思考怎麼養殖,造成養殖戶紛紛被迫退場。但他們認為綠電是改變的機會,讓他們可以得到原本掌握在上一代手上的資源,發展自己想要的漁業。

莊老達表示,這群漁青藉由綠電開發,進行室內養殖、使用循環水等等升級,由於養殖環境更受控制,產量跟品質都將更好也更穩定,預料未來主要收入來源將是養殖,綠電僅是加值的角色,這正是農業部期待的。

張博仁認為,所謂以漁為本的綠電應是在設計時即考量養殖需求,且與養殖戶共同承擔養殖風險。他更認為,若是由漁民所發動的案子,應該得到更友善的協助,尤其是金融貸款上的。現有法規規範光電板下需要有70%的漁產量,然而能確保達到承諾70%漁產量的並非光電系統商,也不是銀行,而是實際養殖戶才能確保。養殖戶的聲音需要被農業部、金融機構及光電系統商正視,才能落實養殖產量需求的光電案場設計,以及板下養殖風險的分攤等。否則現有的漁電共生案場極可能變成光電佔滿漁場(真種電假養殖),恐造成養殖戶的大量退場。

台灣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理事主席彭桂枝呼籲,除既有的「百億綠色農業貸款」外,農業部更應積極推動民間金融業者以「普惠金融」機制來針對農漁村、微小企業運作綠色貸款,協助農漁業生產者順利發展綠能並增加收入;或從企業需要ESG的角度來媒合企業和農漁業案場的合作,創造農業、再生能源、企業及金融四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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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彌陀區養殖漁場,架設光電板方式恐難能達到法規要求70%漁產量。(彭桂枝攝及/台灣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提供提供)

「沼氣不用會造成溫室效應、環境污染,太陽能不用會很可惜。」一路跟隨政府管理政策進行改善的中央畜牧場,從依法進行牧場登記、設置畜牧污水處理設施,現在已是率先利用沼氣進行發電的畜牧場,成為循環經濟與與減少排碳的示範廠。創辦人蘇鵬回憶,在1991年成為第一批申請農委會補助嘗試沼氣回收的畜牧業者,當時他先以30萬元買一台沼氣機,但因對沼氣的瞭解不足隨即失敗,2011年貸款4000萬重新投入,設置整套設備並運用至今。

看著電力從沼氣中生成,蘇鵬覺得越研究越有趣也感動。行動起於社會對養豬廢水污染防治的要求與洗刷畜牧業污染污名,從處理豬糞尿著手如今沼氣發電可供廠區使用,沼液沼渣則種植出優質的小黃瓜等作物,中央畜牧場不僅持續運作其供應肉品的本質,也藉由參與綠能發電為環境與淨零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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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麟洛鄉中央畜牧場:右方為沼氣儲氣袋,蒐集發酵後的沼氣經內燃機轉化為電能;左方水池為稀釋已產製沼氣之的沼液,養殖淡水魚類;遠方畜牧場上的屋頂已架設太陽能板,可遮蔭也能發電。中央畜牧場正是呈現了當以農漁民為主體時,積極落實資源循環利用的案例。(彭桂枝攝及提供)

農地背後更深問題 應看重專業農角色 

「農業政策應該要圖利特地對象!」美濃農村田野學會執行理事溫仲良表示,他認為問題重點並非只在農地,而是應該回到使用農地的農民身上。因為現況最可能釋出農地的農民是老農、兼業農兩身份,但最受衝擊的是專業農,專業農大多並非持有農地的人,但卻才是未來從事耕作與供應糧食的主力。但現在專業農在農業綠能發展的過程失去決定權甚至發言權,這正是此議題失衡也無法聚焦的問題所在。

溫仲良指出,目前在農地現場實際工作的農民主要落在50至80歲間,當他們凋零後,繼承農地的下一代有意願繼續從農的恐怕一成都不到,等於土地都會掉到兼職農手上,因此應該祭出政策,設法把農地轉到專業農手上,也就是應該「圖利」專業農,找出來未來的實耕者、專業農,讓專業農的隊伍再更擴大,並培養其有綜合經營的能力,農業綠能課題的解答也就該在他們身上。

比起農業部期待綠電在設置前期農民就參與以確保農業可持續經營,溫仲良的想法更積極,他認為目前成功的農電共生案主體多是專業農,因此應由專業農作為申請、營運的主體,才能真正確保案場的運作能遵循以農為本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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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台灣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理事主席彭桂枝、農業部永續司司長莊老達、美濃農村田野學會執行理事溫仲良。(程子芸攝,地球公民基金會 提供)


本文為2024年08月12日 天下@獨立評論 投書:賴品瑀/誰的農電共生?要談農業綠能,農業生產者才是主角──以農為本的綠能(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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