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作伙來發電,公民電廠為社區賺第一桶金

2019 年 10 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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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聽過「公民電廠」嗎?只要是公民發的電,都算是公民電廠嗎?公民電廠有什麼好處?一起來看看德國能源村—維爾德波爾茨里德(Wildpoldsried)的故事。
 

由社區主導的公民電廠,發電利益社區共享

維爾德波爾茨里德(Wildpoldsried)是在德國南方的酪農小鎮,人口只有2500人,因為牛奶價格波動大,當地生活並不富裕。為了解決這個問題,20年前小鎮就召開多次市民會議,決議在社區發展再生能源,希望透過賣電給國家,為小鎮帶來穩定的收入。

於是,數百位鎮民共同集資,在鎮內屋頂安裝太陽光電板,在牧場周圍豎起十幾座風機,並經營生質能源廠。現在,小鎮所生產的綠能已超過全鎮所需的6.8倍!穩定的賣電收入,不僅增加居民的財富,也用來支持鎮內體育賽事、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大幅提升了小鎮生活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維爾德波爾茨里德的居民不讓財團與政府主導鎮上的綠能發展,從投資、決策、營運到利益分配都由居民自主決定、一起共享,讓再生能源的好處完全留在社區、為社區服務。換句話說,人們從被動的消費電力,轉為自主決定、自力生產對環境與社區永續最好的電力型態,讓再生能源除了減污減碳之外,更成為支持社區發展的穩定力量。這不僅是傳統電力做不到的事,也是「公民電廠」的典範。

國際上,許多城市、部落也有非常多元的公民電廠案例。像日本岐阜縣石徹白地區,偏遠、老化、近乎滅村,10年前開始運用山村的水資源,發展小水力發電,賺電費來提供年輕人返鄉復耕荒廢農地。在公民電廠營運後,已經陸續有年輕人回村,在故鄉建立家庭。

 

公民電廠深化社區民主,為社區帶來穩定收入

台灣不少鄉村也呈現老化凋零,社區工作因而經常面臨人力與經費不足。儘管公部門的計畫都提供不少社區發展的經費,但部門間橫向溝通與整合不足,使經費多用於彩繪、公園等無法創造穩定收入的計畫;而光是申請計畫、核銷經費,就耗掉大量人力成本,因此無法吸引青年返鄉,形成惡性循環。

如果將這些政府經費用來投資社區公民電廠,反而可以為社區創造穩定二十年的收益,還能省下社區大量的行政成本,更可以聘請很好的執行人員幫社區做事。社區公民電廠的評估規畫與設備費,還能向能源局申請補助,大幅降低社區自籌經費的門檻。

如嘉義明華社區,使用80萬社造獎金於社區活動中心屋頂設置了9KW高效能型太陽光電板。由於適用當時高效能光電躉購費率每度6.6712元,自105年4月開始售電迄今3年多,售電收入已超過30萬元,成為社區永續且穩定的財源。日前,明華社區居民更集資300萬元共同成立公民電廠合作社,希望增加綠電對社區的回饋。

綠能不僅是國際趨勢,也是一門好生意。由於Google、Apple等國際企業都已要求使用100%再生能源來製造產品,因此台灣許多電子廠商都急著買綠電,以保住國際訂單,台積電甚至將在屏東主導光電場設置。與其拱手讓財團賺走這些錢,不如透過公民電廠把這些收益留在社區讓大家共享。

台灣長期仰賴燃煤、核能等傳統電力,帶來空氣污染、核災風險與難以處理的核廢料。要解決傳統能源的不正義,台灣必須發展再生能源,推動能源轉型。而從社區出發的再生能源計畫,符合地區特性、採納在地居民的智慧,不但能實踐地產地銷,加值社區發展與生態保育,在社區參與過程中,更能深化社區民主。

今年五月,旗美社大、地球公民基金會與中山大學永續發展與社會創新微學程,在南部五所社大舉辦公民電廠巡迴座談,獲得熱烈回響,顯示出社區對發展公民電廠的高度意願。社區工作者可以從舉辦講座、參訪綠能社區開始,激發與凝聚居民對社區發展的願景,思考再生能源如何為社區帶來正向服務,從公共建物或有意願的私人屋頂開始示範計畫,一步步擴大社區參與。

在民間努力的倡議下,「公民電廠」終於在今年排入經濟部議程,相關法令配套和資源也開始逐步到位。只要大家共同來努力,綠能社區很快就能在全台開枝散葉。現在就行動,建造屬於大家的公民電廠!

 

(此文原刊登於旗美社區大學校刊第103期,標題為「公民電廠:讓綠能為社區賺第一桶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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