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輕案五審定讞 原地污染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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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與綠黨、綠盟等友會於場外記者會表達堅決反對(薛淑文攝)
文/王敏玲(地球公民協會副執行長)
中油三輕更新擴產案,從2007年9月28日環保署召開專案小組第一次初審會議以來即爭議連連,本案經五次環評專案小組開會審查,於2008年12月29日第173次環評委員會中以「有條件通過」五審定讞,位於高雄縣林園鄉的中油新三輕,將以高於舊三輕(最多)3.47倍的乙烯產能進行開發營運,原地污染三十年。
第173次環評委員會在環保署沈世宏署長的主持下,三輕案拍版通過,儘管其審查結論已將本會及「林園鄉反公害護家園協會」等民間團體的部分訴求納入,但本會對此結果仍表示高度遺憾。
要求政策環評
在12月29日審查會前,本會於環保署外再度召開記者會,會中,三、四十名半夜搭乘遊覽車北上的林園鄉親,激動地揮舞黑底白字的反三輕旗幟,十多位北部的NGO朋友(註1)則手持抗議橫幅,大家齊聲高喊:
「先做政策環評、三輕不要擴產
空氣很糟受不了、常常咳嗽好不了
沈署長救救林園人、石化業不要擴張」
我們要求政府先做好周延、完整、符合程序正義的石化業政策環評,再來談石化業是否擴產!
當然,在數十位員警間隔的另一邊,也有好幾十名「克盡職守」的工會朋友高喊顧經濟的口號,場面之浩大不下於我們,雙方對峙形成的畫面吸引不少路人的目光。
保安總隊在現場隔開雙方陣營(李根政攝)
李根政攝
在173次審查會中,本會執行長李根政、執行秘書薛淑文及筆者都登記發言,三人分就:實施減緩策略、面對空品問題、強化環境監測、落實資訊公開、詳查污染流佈、管控健康風險等,呼籲在場委員審慎思考。綠黨秘書長潘翰聲也到場要求先做政策環評及訂定總量管制標準。於林園鄉任教的蘇義昌老師及黃健君前主秘則再度為林園人所受的苦一一陳詞。
力陳環評意見
民間人士全部發言完畢之後,環評委員林素貞教授、郭鴻裕教授、陳光祖教授、邱文彥副署長陸續針對:「尚未做政策環評」、「石化業究竟佔台灣多少GDP」、「林園鄉空污應有總量管制」、「健康風險評估計畫未先行辦理」、「流行病學調查實施時程」、「各項空污物及二氧化碳排放應再減量」、「若風險超出可承受程度應減產」等等提出討論(註2),幾位委員如此表述,在本案受到官方高度護航壓力的氛圍中,實屬難能可貴。
守在旁聽室的我們懸著忐忑的心,雖然聚精會神地盯著現場轉播畫面,但可惜因播音設備數度中斷,無法全程紀錄到本次會議的過程,只能從委員們發言的肢體動作,推測一二。
無奈,本案於此次委員會中經過近四個小時的發言與討論,達成的會議結論一如當天的陰霾的天候般,令人失望、嘆息。
2009年,本會將與關心此案的民間社團繼續關注新三輕的開發與運作情形、中油是否落實環境監測的承諾、健康風險評估及監督委員會如何進行等,敬邀社會各界共同參與、努力。
註:
本會第四期通訊中刊載了三輕案第四次初審會議情形,此後筆者在2008年12月19日曾寫下「三輕更新擴產案,專家會議及第五次環評審查會爭議不斷」一文,紀錄專家會議中吳焜裕教授、周晉澄教授等人的發言及環評會決議「有條件通過」前之爭議實況,以地球公民電子報發表。同年12月29日環保署又召開第173次環評委員會,並將此案火速排入議程,筆者遂於12月31日發表此文。本刊因篇幅所限僅登載此篇文章,有關專家會議及第五次環評審查爭議,請參見地球公民協會網站之相關報導。
【環評會後記】 我們怎麼對得起襁褓中的孩子? 2005年,筆者在高雄市教師會生態教育中心任職時,曾跟隨時任生教中心主任的李根政老師及幾位朋友,走了幾趟林園。當時,污濁刺鼻的空氣、超級複雜龐大的石化廠房和寂寥落寞的漁村,帶給我極大的震撼。 還記得回程時,同行的義工詢問是否一起用晚餐,我因為思緒還沒調整過來,竟一時說不出話,僅以手勢婉拒。數天後我熬夜寫成一文「關於幸福,我們瞭解的不夠!」斷斷續續得到一些朋友的迴響,其中有幾位不認識的朋友對於文中有關「毒藥棒棒糖」的形容,深有所感。 這一、兩年,三輕更新擴產案進入環評審查階段,暫成與反對兩派人馬數度在環保署大門外形成對峙的局面,在環評會中則不時近身肉搏、短兵相接。一次又一次的審查,彼此的情緒都愈來愈緊繃,有時因地方勢力、利害關係糾葛不明,常令人「敵友難辨」。環評審查後期,地方上不同陣營的人壁壘分明地叫囂、辱罵......出現地愈來愈頻繁,甚至驟然起立拍桌對嗆、問候對方母親的髒話都頻脫出口。我不禁低頭自問,寶島台灣究竟怎麼了?淳樸鄉親究竟怎麼了? 記得三年前,我在上述「關於幸福」文中曾寫到: ......校園門外不遠處,反三輕擴廠的白布條就大喇喇地掛在學子進出的巷道上。 路,該怎麼走下去?林園人這一次打算怎麼面對土地、面對歷史?當反公害的組織再起,當金錢攻勢、分化的把戲再度來襲,林園人究竟打算怎麼做?我和你都在找答案。 如今,答案已經揭曉了。三輕擴產案再度包裹在更新、污染減量的糖衣中,五審定讞通過,未來三十年這個石化大怪獸將繼續留在高雄縣林園鄉高屏溪出海口,24小時與七萬鄉民為鄰,繼續留在大高雄地區經年累月地散佈大量的VOC、粒狀污染物、氮氧化物、硫氧化物、二氧化碳,繼續滲流不明毒水、污染福爾摩沙的泥土與地下水......。 回想起歷次審查會的現場觀察,回想起一張張上台要回饋的臉孔,年輕一代的林園鄉民黃先生曾經說的話猶如哲人在側: 「中油用錢把林園鄉民的價值觀扭曲,一村一村地離間鄉民的感情,中油污染的不僅是空氣和水,污染的是人心。」 污染者付費,受害者求償,這樣的邏輯我並不完全反對,我也不願批判那些受金腐銀蝕的人心有什麼「道德錯誤」。如同一位鄉民上台時曾指控環保團體的人也有使用石化產品一樣,我清楚,我們所矗立的道德植穴並不特別「正確」。 問題是,付了費就能一直污染嗎?種了樹,就能顧自排碳嗎?問題是,誰來決定新鮮空氣、乾淨土壤值多少錢?補償,能遍及所有直接和間接、現在和未來的受害者嗎?對於尚在襁褓中的嬰孩,我們給了什麼交代?對於大地之傷,我們給了什麼撫慰?又能給什麼撫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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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1.綠黨潘翰聲;綠盟徐嬋娟、羅敏儀、王舜薇、林震洋;台大學生吳其融、蠻野黃心怡、陳奐宇;看守台灣謝和霖。
2.詳見環保署網站http://www.ep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