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公民協會聲明】不容環保機關惡意曲解民間團體的監督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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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公民協會聲明> 2010/6/01
高雄縣政府需為台塑仁武案負起政治責任
環保署5月27日新聞稿中強烈指責本會不尊重專家會議,逕自散佈不正確的論述訊息,本會在此嚴正否認環保署的污衊,理由說明如下:
一、高雄縣環保局成立的專家小組,有幾項是環保機關無法否認且難辭其咎的事實:
1.5月12日專家會議目的在於審核仁武廠污染擴散檢測數據、評判污染擴散情形,然而專家們直到抵達會議現場才拿到『台塑仁武廠污染調查評析報告』,時間過於匆促,難以詳加檢視。
2. 調查評析報告內容不完整,並有不當推論的字句與無效檢測的資料,企圖干擾專家進行專業判斷。
3.截至5月26日本會召開記者會前,完整檢測報告始終未公開。
4.專家會議進行過程,不開放居民、環保團體、記者列席或以視訊連線旁聽,會議記錄也不即時公開(5月12日會議記錄到27日召開第三次會議時仍未公布),僅由高雄縣環保局於會後斷章取義轉述,完全是黑箱作業。如此的專家會議,阻絕了民眾的監督,迴避民眾檢證會議結論的客觀性,如何取信於民?更離譜的是,環保署沒看過會議記錄、也沒看過檢測報告,僅依縣府轉述便做出仁武廠不需停工等決策,更是違反專家小組設立的目的。
在此情況下,地球公民協會基於民間團體監督之天職,指出報告數據和官方說法的顯著矛盾,未料環保署不僅毫無自省、修正,反而指責民間「破壞專家會議機制」,莫非鼓勵民主社會縱容此等黑箱機制,只要召開所謂「價值中立、客觀科學」的專家會議,全國人民都應該「閉嘴」?
二、當本會指出該份報告中4月1日、2日、13日廠內外多口監測井的污染數據呈現「攀升」而非「降低」時,環保署卻回應4月1日、2日和13日的採樣方法不同,因此「數據解讀時需瞭解其特定之採樣作業方式,再行比較始具意義。 」環保署在批評本會解讀有誤的同時,如何向國人與專家交代,該份提供專家會議審核的報告中,為何沒有說明檢測方式不同、未列出各監測井的採樣深度…等等會影響數據判讀的資訊? 依此粗糙且不完整的資料,專家秉持科學立場,自然做出「無法判定污染擴散情形」的結論,但環保署卻僅憑去年標準井與鄰近的MW2監測井的各一次檢測數據,又忽視地下水文複雜度與污染物分佈不均的可能性,率爾宣稱污染濃度降低,如此作為才是不尊重專家的表現!
三、有關「台塑污染、栽贓洗衣店」,在本會揭露洗衣店業者並未使用「氯乙烯」之後,環保署進一步宣稱「洗衣店所使用之四氯乙烯會有降解為氯乙烯之可能,因此以現有之數據尚無法直接說明其污染物來源。」然而,此一說法實有偏袒、掩護台塑之嫌:
1.在自然的情況下,四氯乙烯要在地下水中「降解」為氯乙烯的過程相當冗長,即便以人工營造一個能加速分解的環境,仍十分困難,否則有著類似污染物的RCA廠整治早就完成了。
2.倘若真如環保署所推測是四氯乙烯降解為氯乙烯,則地下水中應能同時檢出降解過程的中間產物,即三氯乙烯與二氯乙烯,環保署應向社會解釋該民井為何沒有檢出這些物質?
3.根據高縣環保局的報告,除了中華村這口民井被檢出氯乙烯外,包括竹後、五和村三口民井也都被檢出氯乙烯;五和村的一口民井也被檢出四氯乙烯。而這些民井週邊並無任何乾洗店。
四、環保署在回應中辯稱「有關後勁溪VOC污染濃度降低趨勢係將98年12月至今年4月的採樣數據分析所呈現之趨勢,該趨勢確實已呈現下降趨勢」,然而這段期間僅有高雄縣環保局與南區督察大隊各在不同地點、不同水體、一共僅有四次的檢測資料,請問環保署,不同地點的檢測數據如何比對污染趨勢?不同水體又如何比對?環保機關若有心呈現後勁溪污染濃度變化趨勢,就應派人在固定地點、長期高頻率監測,並與後勁溪歷來季節性污染濃度變化的資料作比對,再做出引人信服的推論,而非僅依如此有限且無參考價值的資料,就斷言「污染已下降,且與台塑去年底啟動應變措施有關」,完全暴露環保機關的司馬昭之心!
五、經本會向高雄農田水利會查證得知:援中港圳自後勁溪取水後,先以地下箱涵送到高雄大學附近,再往其他地區拓展灌溉支線,因此高雄縣環保局採樣地點確實如本會所言乃位於水路末端。高雄縣環保局宣稱「農地之灌溉水及土壤均無檢出」根本是拿無效的檢測資料來矇混專家與社會大眾;而環保署替高雄縣環保局辯稱「該處農地是濃度最高處,反而取水口附近的農地因灌溉水長距離傳送,其VOC的接觸濃度應是較低」,完全是官官相護、一派胡言,本會呼籲社會各界予以譴責,監察委員主動介入調查!
六、本會在5月10日召開記者會,是基於民間檢測結果,發現污染已進入村莊,且有村民飲用或使用被污染的水,為了民眾健康考量,事不宜遲,本會遂於第一時間(5月10日)與仁武鄉民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採取緊急處理,與尊不尊重專家會議毫無關連;之後,本會接獲立委強力追討才得來的『台塑仁武廠污染調查評析報告』,發現該報告有諸多荒謬與缺漏之處,不利專家小組進行客觀研判,遂於5月27日再次召開記者會指出行政機關的缺陷。兩次會議均出於高度善意,為人民把關、為體制防腐,不容環保機關惡意曲解!
為促使台塑仁武廠污染議題能在更符合公開、民主的前提下被合理處理,地球公民協會特別呼籲:
一、環保署勿將停工與否的裁量責任轉嫁專家小組!停工問題固然應參考專業建議,但更是環保機關應擔負的行政裁量職責。當專家小組缺乏充足的資訊作為判斷依據時,當污染情節嚴重、有危害國人生命財產安全時,當污染問題已存在極大爭議時,領納稅人薪水的中央主管機關難道不應站在為國人、國土安危把關的第一線,拿出魄力做出對國人最有保障的決策嗎?
二、高雄縣環保局應儘速提出完整檢測報告與後續檢測計畫,並為怠惰職責而導致社會不安,負起政治責任。仁武廠污染問題不僅受到社會關切,更迫切影響仁武鄉民身家安全與國民飲食健康,但高雄縣環保局原訂4月29日公布的污染檢測報告,卻一延、再延、三延,截至今日仍未提出完整檢測報告,不僅專家小組無法做成決議,更引起社會爭議不安與不信任。
三、 環保團體的行動在於指出政府行政處理上的缺陷,政府應虛心檢討疏漏之處,將力氣與行政資源用在保護環境、監督企業的工作上,而非指責民間團體,此舉徒然令社會認為政府維護企業、罔顧人民。
四、請環保署落實「舉證責任反轉」,依現有檢測結果下令台塑公司提出證據,證明仁武廠外污染非其所為,以保障鄰近居民權益。環保署於2009年1月23日,處理大寮空污事件的新聞稿中提出「公害舉證責任反轉,向密切相關污染源求償」的法律見解。環保署指出:「因為公害的肇事者,本來就有很難查出的特性,為確保受害人獲得賠償的權益,並不是一定要找出特定元兇才能求償。只要找到與肇事責任密切相關的可能對象,就可以依公害糾紛處理法的程序進行求償。被求償者必須自己提出證據,證明絕對不是他造成的,否則就必須分攤賠償金額,這也就是所謂『舉證責任反轉』!」據此,環保署應以相同原則,要求台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