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宣品:625【看見亞泥搶救太魯閣遊行】-礦業改革撤銷亞泥手舉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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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0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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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業改革

霸王條款  礦業法31條與47條修正,確保各機關權責與人民財產權不被侵害
資訊公開  落實礦業整體與個案開發各階段資訊全面公開
程序正義  建立相關利害關係人的知情參與與諮商同意法定程序
企業責任  礦權申請/展限時,要落實經濟效益評估,納入關礦計畫、建立環境保證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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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亞泥

亞泥新城山礦區開挖台灣山林,卻每年超過三成賤價外銷。距離在地居民和幼稚園不到300公尺,60年來免環評。涉嫌偽造文書,藉由有瑕疵的行政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權。礦業法與環評子法修正前夕,經濟部仍允許亞泥未告知地主,未完成原住民諮商同意程序,就核可二十年展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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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6/25【看見亞泥 搶救太魯閣】挺身站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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