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時的環評如何珍視變遷的溪流 — 陳年舊案:世豐水力電廠開發該如何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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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末,花蓮豐坪溪流域沿岸的六個部落(太平、中平、中興、山里、古村、三笠山部落)對於世豐水力電廠的諮商同意投票結果出爐,電廠即將動工。但世豐電力所憑藉的環評書件是完成於2007年的「環境現況差異分析」,顯然與《環評法》第16-1條要求的超過三年需要重新評估有所落差。因此,部落族人與地球公民基金會透過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協助,於2021年8月對環保署提出行政訴訟,要求環保署命世豐電力重新實施「環境現況差異分析」(下稱:環現差)。
2023/07/12本案將進行第四次的準備程序庭,接著即將進入言詞辯論,溪流水壩開發,影響在地居民生活、文化傳承與環境永續的議題需要眾人關注,一同監督《環評法》的精神是否得以落實。
2022年11月、12月世豐水力電廠進行部落諮商同意程序之後,爭議20多年的水力電廠死灰復燃,就像布農族洪水神話中的大蛇一樣,兩個10多公尺高的水壩即將阻斷豐坪溪。
如果世豐電力依照20 多年前的環評承諾,只會留下原先平均流量5%的放流量,乾涸了水壩與電廠放流口之間蜿蜒部落七公里的曲流,族人的獵場成為了水壩的淹沒區,利用溪流洄游完成生命史的日本禿頭鯊、台東間爬岩鰍、大吻鰕虎只能望壩興嘆。
圖一、豐坪溪部落分佈圖。其中山里與太平部落位於河岸邊,也距離電廠最近,受到最多影響,也承受了較多的風險(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但一個即將在2023年動工的電廠,在面對豐坪溪流域近年劇烈的環境變化,環保署的公開資料卻只有5份皆超過10年、甚至20多年前的報告(請參閱附件二),這些過時的資訊難以反映豐坪溪的環境現況,需要再次進行環境現況差異分析,才能確實發揮環境影響評估(下稱:環評)的功能。
過時的環境評估與現況差異分析
環評程序是大型水力電廠開發必要程序之一,透過環評的把關可以擬定策略迴避、減輕環境衝擊,並透過持續的調查與監測,反應環境現況。
世豐電力雖然在1999年完成了二階環評報告,但2004年動工之時,卻因為違反《環評法》第16-1條-- 超過3年未實施開發行為而遭到裁罰,並被要求進行「環現差」。於是2007年世豐電力另外提出「環現差」報告,但完成這份報告之後,水壩、隧道、發電廠等主體工程,因為公司的財務狀況不佳,進度停滯沒有實質動工,直到2019年轉賣正崴集團後,在沒有經過部落同意的狀況下再次捲土重來。然而環保署在本次的訴訟攻防中,卻認為世豐電力在15年前的「環現差」是為合法之環評書件,無視《環評法》第16-1條逾三年需要再行評估之精神,代表只要進行一次「環現差」就取得了開發行為的免死金牌。
自世豐電力最後一份「環現差」報告完成後的2007年以來,豐坪溪流域經歷颱風侵襲與地震擾動,加上近年透過研究證實:豐坪溪流域有許多區域位於山崩地滑地質敏感區以及大規模崩塌潛勢區。所以部落族人在2022年部落諮商同意程序中,除了要求再次進行「環現差」,也期待公開過去環評結論所承諾的調查與監測資料,讓大家了解豐坪溪多年來的環境變遷。但世豐電力僅回覆,已依照20多年前的環評結論進行監測,並沒有採納部落的訴求重新進行完整的環境調查,甚至直到今年(2023年)預計動工之時,部落族人仍然無法透過公開資訊得知世豐電力是否如實執行監測計畫。(請參閱附件一世豐水力電廠大事記)
圖二、豐坪溪崩塌地使溪流改道,依部落族人描述與衛星地圖比對,目前豐坪溪沿岸至少有三處可能形成堰塞湖的大規模崩塌地。(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一個拖磨部落20多年的電廠欲再次動工時,所憑藉的環評書件卻是完成於2007年的「環現差」,對於工程單位、當地居民、主管機關與社會大眾而言,釐清開發行為可能造成的影響以及擬定因應對策,使用如此過時的環境調查資訊並不合理。
地球公民與在地部落族人認為完成於16年前的資料隨著環境的時空變化,所預測的影響程度與補救措施必然與當前的環境狀況有所出入(請參閱圖二),如果沒有重新進行環境現況差異分析,10多年前的審查結論、管理計畫與因應對策難以對於當前環境現況發揮把關功能。
為什麼需要重新調查豐坪溪流域環境現況
從世豐電力1999年第二階段環評與2007年「環現差」的報告中,發現8年內豐坪溪流域的魚類物種組成雖然沒有太多變化,但各個物種的個體數量卻大幅減少,其中原因為何,在「環現差」報告並沒有詳細論證,但生物量變化已經確實反應豐坪溪的水域環境有所改變,導致環境承載量發生變化。而準備動工的今年距離上次一完整調查已經超過15年,如果沒有再次進行環境現況的調查研究,該如何確保當初擬定的因應策略是否可行?
圖三、豐坪溪流域分布著豐富多樣的魚類,依賴著不同類型的棲地生存(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台東間爬岩鰍(Hemimyzon taitungensis),瀕危保育類物種,湍急水流下的底棲性魚類。
細斑吻鰕虎(Rhinogobius delicatus),侷限分佈於支流陸封型魚類。
日本瓢鰭蝦虎/日本禿頭鯊(Sicyopterus japonicus),洄游性魚類,適應湍瀨河段。
在2007年「環現差」中,世豐電力規劃先將洄游魚群於電廠尾水出口集中後,再以人力搬運的方式至上游,以解決水壩設置後魚群洄游的問題。之所以無法設置魚類自由洄游的魚梯,乃是由於壩體高度過高,加上無法切合不同物種的需求(請參閱圖三),為了降低建設成本採取的方法。豐坪溪在水壩設置之後,將切斷水域環境的連結性,讓原先適應淺瀨、深潭以及依賴石頭、孔隙庇護的物種,必須同時適應下游只剩原先流量5%的溪水與上游蓄水後的湖泊環境,才能洄游完成生命史,繼續繁衍族群。
圖四、依照世豐電力的環評承諾,未來電廠只會放流0.468cm/s的流量,為原先平均流量的5%,讓山里至太平部落7公里的曲流面臨斷流的可能。(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在搬運式魚梯等待停留的過程中,需要擔心受到掠食者攻擊,水溫改變時無法立刻移動轉換環境。假如世豐未來沒有改變魚梯設計與重新計算當地生態系統所需要的河川流量,將無法滿足當前豐坪溪流域的生態需求,而劇烈改變的環境也會使得適應力更強的外來物種容易入侵。
除此之外,根據距離壩址最近的立山水文站資料,近年(1963-2021)豐坪溪的年平均旬流量(註:每十日為一旬,每年有36旬,旬流量為每十日之平均流量 )與環評(1959-1995)、「環現差」(1969-2005)時期(三個時期之母體皆為37年),進行分析後發現:三個時期的河川旬流量變異,在統計上有顯著差異。代表隨著氣候變遷,豐坪溪的流量變化越來越極端。
再根據水文資料推算,現在的豐坪溪在一年之中有將近三分一的時間無法滿足發電與生態基流量的需求,也讓豐坪溪的電廠難以達成世豐電力所宣稱的「基載電力」功能,如果沒有重新評估豐坪溪當前流量變異的狀況,那麼就算電廠建成也無法達成預期的發電量,更是白白破壞了溪流原先的自然環境。
重新思考人與溪流、環境的一切
如果在未來,豐坪溪的野性將被收束在發電廠的壓力鋼管,透過佩爾頓式(Pelton Turbine)與法蘭西式(Francis turbine)水力發電機組轟隆運轉之後,成為世豐電力的收入,以及提供鄉公所1%的回饋金,我們還會記得那個橫亙在溪床的水壩原先是台灣扁絨螯蟹棲息的湍瀨急流嗎?還會有人在意數量越來越少的日本禿頭鯊嗎?一條溪流原本的聲音有很多種,有湍瀨、深潭與灘地,有水流與礫、石、沙、泥演奏的交響樂,不同的棲地可以提供多樣的物種棲息,一條河川所擁有的多樣棲地與生態系統可以很輕易的被水壩摧毀,但不是透過一個魚梯就可以輕易恢復。
豐坪溪巨大的落差不只是發電潛能的參數,而是來自丹大山與喀西帕南山之間的義西請馬至、烏妹浪胖、僕洛西擴、塔比拉等山頭的觀點,從中央山脈主稜與支稜攔截的水氣,經過峽谷、瀑布、深潭,有激流的高歌、巨石的低吟以及峽谷的回音。這些溪水如同布農族人三百年前遷徙的足跡一樣,從上游的谷地、河階與山稜開始建立祖居地,在廣袤的山林之中承載著Tamapima、Istasipal、Isingkaunan、Sunanvan等氏族的故事與記憶,水壩就像神話中的大蛇一樣,將會被螃蟹狠狠地剪破。
因為水壩切斷的不會只是魚群、毛蟹、沼蝦的洄游途徑,也阻斷了復返傳統領域可能,就像在心頭砍了一刀一樣。
圖五、豐坪溪崩塌地後方的堰塞湖。崩塌的土石創造了寧靜的湖水,但也承載了災害的危機。(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如果我們仔細閱讀豐坪溪,他會告訴你注意腰繞山腹的林道,那裡有滿是紅檜的霧林帶,下面一點有大山挖一口的蛇紋石礦場。有時候豐坪溪的曲流會轟隆一響弄出堰塞湖,用崩塌的屑碎呼應湛藍的湖水,需要高科技的監測儀器反應他的脾氣,更需要流體力學計算堰塞湖崩潰之後突然增加的河面高度與流量。岸邊的大葉楠上附生的山蘇花、風藤與崖薑蕨,還有纏繞的黃藤在未來將淹沒在水線之下,在夜裡可以聽到山羌沙啞的呼喚、水鹿尖銳的鳴叫及黑熊的低吼,這些沒有在環評報告中被記錄的物種也將真正的被水壩驅離。
豐坪溪流域是一個許多物種交織而成的生態系,沒有任何人與物可以為這條溪流代言或決定命運,這是一條不同的價值與願景匯聚的河川,如果為了單一的目的必須否定其他價值的存在,那麼被拒絕的應該是那個否定其他價值的霸權,再生能源的發展不能再繼續複製傳統能源生產對於邊陲地區的生態、文化與族群的剝奪。
我們的確有能源使用的需求,但為何不採取更友善環境的方式使用豐坪溪的溪水,利用當地既有的圳路設置真正的小水力,不應該為了發電把整個河道攔阻起來。
部落的族人不想再聽到:「一切安全,沒有影響」,族人要聽到的是影響有多大、要看到的是有合理實驗設計與數據的報告。部落需要的不是狹帶大量資金的企業,甚至迴避當地環境多年變遷,沒有重新調查環境現況,也沒有公開過往的監測資料的財團來開發土地,而是自己從土地與山川長出來的文化、認同與發展。
閱讀秘書:
環境現況差異分析:依據《環評法》16-1條,開發單位通過環評審查,並取得開發許可後,逾三年始實施開發行為時,應提出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送主管機關審查。 其立法精神在於處理環評通過後的環境變遷事實。若開發單位遲未動工,當環境有變遷的情況下,就必須以「當前環境」重新檢視過去通過的環評計畫是否還合適。
本文為2023年7月10日獨立評論@天下投書: 梁聖岳/過時的環評、變遷的溪流──陳年舊案「世豐水力電廠開發」該如何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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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世豐水力電廠開發大事記 | 225.48 KB |
附件二、目前豐坪溪及其支流水力開發計畫有完成的五份環評書件 | 106.68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