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知情權入法還要等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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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志男攝影
桃園中壢的泰豐輪胎17日發生大火,緊鄰工廠的社區窗戶燻黑破損。從沒想過會發生這麼嚴重火災的140多戶居民,被市府緊急疏散。輪胎燃燒後的濃煙,造成大量黑色落塵飄落在下風處學校,但學童卻仍在操場打球直到滿手黑灰。甚至還有民眾為了防止濃煙惡臭進入而緊閉門窗,卻差點造成一氧化碳中毒。這表示附近居民對自家周圍工廠情況與如何應變,皆一無所知。若發生大火的不是輪胎廠,而是石化工廠。若爆炸燃燒的不是輪胎,而是有毒化學物質,後果可能更不堪設想。2014年高雄氣爆,就是消防人員與居民完全不清楚石化管線居然經過住宅區,也不清楚管線位置與輸送的物質,才會造成4.4公里的市區道路被摧毀,近上百間房屋受損,32人死亡(含7名消防員),337人受傷的慘劇。
國際慘痛教訓與因應之道
放眼國際,印度波帕爾市(Bhopal)在1984年亦曾發生類似事故。民眾不知道發生大爆炸的是鄰近農藥廠,也不知道會有毒物飄散於空氣中,因而在倉皇逃難的路上,吸進大量毒氣而死。在爆炸72小時後內超過2千人罹難,累積傷亡人數則超過50萬人。吸取慘痛教訓,美國才在1986年通過「緊急計劃與社區知情權法案」(Emergency Planning and Community Right-to-Know Act, EPCRA),強調緊急應變計畫必須聯合在地的消防員、醫院、地方媒體、社區團體、學校及企業共同制訂,地方政府必須納入上述利害關係人,設立緊急計畫委員會。此外,更強調「社區知情權」的重要,政府平時就必須提供緊急應變計畫給社區居民,讓大家都能理解居家周圍的危險物質內容、儲存地點和運輸路線,以及發生意外時的應對方式。
台灣社區知情權仍原地踏步
三十年前美國通過EPCRA,而在高雄氣爆後,地球公民立即嚴正呼籲,要求政府儘速公布管線,並展開EPCRA相關立法與協調程序。經過了三年,一些縣市已逐步公開管線資訊,但對於利害關係人共同制定緊急計畫以及社區知情權這兩個重要問題,政府卻是原地踏步、毫無進展!
台灣地狹人稠,工廠與民宅往往只有一牆之隔。如果居民不知道自家附近的工廠生產什麼、有沒有危險,發生事故時,又怎知如何保護自身與家人的安全?如同公佈土石流潛勢地區與土壤液化區一樣,政府應檢討修正現有災害防救法、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等相關法制。對於住宅周圍工廠的可能風險與應變計畫,讓社區參與制訂並充分揭露,這才是讓社會共同面對風險的正確方式。台灣不要再陷入每次重大災難時,政府官員只是道歉、卸責、下台,民眾只能怒罵、捐款的惡性循環中,我們應記取教訓,改變制度,才能真正預防下次災難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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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2017/01/24蘋果日報論壇投書:社區知情入法 還要等多久(李翰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