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一〗訂出2025年到2050年間的能源轉型路徑及執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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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2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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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達到2015年《巴黎協定》致力於追求全球平均升溫幅度不超過1.5°C,以阻止全球暖化加劇,聯合國跨政府間氣候變遷專家委員會(IPCC)於2018年發表《全球升溫1.5°C特別報告》指出,2030年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須較2010年的水準降低40-60%;並於本世紀中(2045-55年)達零排放。世界各國已紛紛提出至2050年前的長期能源轉型目標與政策,例如:
2016蔡政府上台之後台灣雖然訂定了2025年「非核、減煤、增綠」的電力結構調整目標,並制定《能源轉型白皮書》,提出未來五年的執行方案;亦在《溫室氣體減量與管理法》中,明訂2050年的排碳量需較2005年時減半之長期目標。但電力轉型只規劃到2025年,溫室氣體減量推動方案也只到2020年,而2018年淨溫室氣體排放量已較2005年成長8%,使得2020年第一階段減排目標恐已無法達標。
面對全球氣候行動潮流,台灣需採取更積極的能源轉型策略!總統應啟動氣候行動內閣,統整督促各部會的氣候行動,邀請外部獨立專家檢視各部會的執行成果,擘劃2025年至2050年除煤減氣的電力轉型期程,對接第二階段溫室氣體減量推動方案及各部門中長期減碳路徑與執行方案,並搭建中央各部會與地方、官方與民間合作的治理平台,共同建構台灣成為低污染、高效率、零排放的理想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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