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以解決卻不可忽視的「國土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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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位於汐止山坡地保育區的巨大老丙建——林肯大郡——八棟大樓坍方,至少20人死亡;2008年,在眾人驚呼之中,廬山溫泉綺麗飯店順著洶湧大水沖刷應聲倒下;2009年,莫拉克颱風重創南台灣,小林村在大規模土石崩塌下滅村;災害並不因此停歇,氣候變遷來勢洶洶,2021年台灣面對56年來最嚴重的乾旱,產業與生活都亟需轉變因應......
面對這些災變,我們到底該如何準備,才能增加調適的籌碼?國土超限利用與違規使用持續發生,民間團體將解方寄託於上位的空間計畫,希望透過國土規劃來解決失序的現況使用。
森林變崩塌地,嘉義縣阿里山鄉太和村檳榔茶園混種極大崩塌山坡(台南社大 提供)
好的國土規劃,能解決資源分配不均、縮減城鄉差距與加強國土保育,舉凡地價飆升、缺地、缺水與能源調配等,都與國土規劃息息相關。2015年,在立法院難產20多年的《國土計畫法》終於三讀通過,民間團體滿心期待國土計畫終於能一掃過去《區域計畫法》時期的土地紊亂使用。但地球公民在追蹤國土計畫的六年間,遺憾地發現,再現行制度下,許多國土計劃依然無法解決某些環境問題。
國土計畫之所以眾人期盼,是《國土計畫法》的通過終於讓國土計畫成為最上位的法定空間計畫,更有強制力。另外,也解決了《區域計畫法》時期存有的「用地變更突破分區管制」制度性問題,國土計畫之後會透過使用許可制,從此避免農業區內開闢大片工業用地;還有,明文要求部門計畫會同空間計畫主管機關規劃,期望解決部門計畫強勢輾壓空間計畫的問題,如大埔事件。
國土計畫不只是紙上畫畫,是包括水資源、產業、交通、居住、保育所有計畫和空間規劃的競合、協調與決定。(傅志男 攝)
民間團體期待透過有法律指引的國土計畫,能更重新合理分配資源與開發。然而現況下,國土計畫卻仍難以達到合理分配資源的目標,如積極保護重要農業生產環境及基礎設施,並應避免零星發展,尊重及保存其傳統文化、領域及智慧。
舉例來說,農地違章工廠和礦場,都仍以現況編定的邏輯處理,讓工廠與礦區(指礦業法中的礦業權範圍)生生世世地繼續存在,主管礦石開採的《礦業法》與主管農地違章工廠的《工廠管理輔導法》,分別以特別法之姿凌駕國土計畫,破壞完整農地、山林並與傳統領域持續衝突,架空《國土計畫法》永續經營國土的精神,從此來看,部門計畫實然上仍掌握國土的變更大權。
鹿港頂番婆違章工廠散佈農間,農地宛如破布一張。(傅志男攝)
還有,《海岸管理法》雖是特別法,但長期失靈之下,反而造成台灣沿海岸的國土治理真空;另外,使用許可限制了變更產業用地的機會,反而造成各地方政府在未有明確的發展定位下,使勁圈地,保有未來變更用地的可能......
這些環境問題並非不能調適,政府各部會更應該設法思考各方皆能接受的解方,否則國土計畫將會失去本身訂立的意義。從現在開始,國土計畫已經與我們生活密不可分,就在今年4月15日,各縣市國土計畫已經核定,為每一寸國土訂定至少五年以上的發展規劃,在這歷史性的一刻,藉由國土計畫的機制去看看那些目前國土計畫難以解決、但卻不可忽視的「我們國土的議題」。
本文為2021/4/23 眼底城事投書|國土計畫不能解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