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岸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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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岸管理法
《海岸管理法》開宗明義,是為了確保自然海岸零損失、防治海岸災害,促進海岸地區永續發展等等因素而立法。其中,於第七條中提及管理原則包含「保存原住民族傳 統智慧,保護濱海陸地傳統聚落紋理、文化遺址及慶典儀式等活動空間」,明確宣示除了自然資源外,海岸法亦將守護原住民族文化資產。
另外,為了控管土地開發強度,內政部營建署目前正準備劃設出「海岸特定區位」,未來大型開發案若位於特定區位,便須另外依海岸法25條、26條規定向海岸管理機關提出申請。
海岸管理法經由沿海保護區的劃設,能夠有效的禁止大型建物在不該開發的地方進行開發。
沿海保護區
四面環海的台灣島,在民國73~76年間就公告了十二個「沿海保護區計畫」範圍,且許多知名爭議開發案,都位於其中。譬如國光石化預定地(大城濕地)屬於 「彰雲嘉沿海保護區」範圍,蜜月灣開發爭議位於「蘭陽海岸保護區」內,美麗灣渡假村等一連串東海岸觀光開發,全部位於「花東沿海保護區」範圍(如上圖)。 此矛盾現象,是由於《海岸管理法》遲未通過,造成上述十二個保護區形同虛設,當大型開發案進駐沿海地區,並沒有明確法令能限制和管理。如今,海岸法終於發 佈實施,政府更應對於海岸開發與保護重新檢視,尋求經濟發展與社會永續的平衡。
延伸閱讀:海岸開發的平衡桿—海岸法與沿海保護區簡介
營建署資料:沿海保護計畫(I) 、沿海保護計畫(II)
目前海岸法立法流程走到準備施行細則的公布,在這段法條尚未完備的空窗期,許多大型海岸開發案等著伺機而動,這些開發案大多位在原住民族的傳統領域上,然而原基法的未完整化,讓土地流失更加迅速。請你跟我們站在一起,呼籲有關單位在細則公佈前,停止審查開發個案,並且一起關心保護區的劃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