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稿】反對「違章工廠」假合法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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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廖國棟擔任經濟委員會召集委員,在今日(4/2),突然在所有立法院的優先法案還未審議前,突襲排審《工廠管理輔導法》(簡稱工輔法),讓《工輔法》的修法變成政商優先法案!目前《工輔法》規定2008年3月14日以前,既有違章工廠在符合一定條件下,可以申請「臨時工廠登記」,雖然違法但政府允許其繼續運作,不必被罰,也就是一種「假合法」的狀態。但沒想到,三位立委提出了加碼更爛的版本,而且得到36位立委連署支持。林岱樺、許淑華委員的版本主張,如果政府無法提供可以進駐的產業園區,或者來不及制定合法化的機制,業者的申請期限就可以不斷展延,幾乎就是生生世世都可以「假合法」;王惠美版本則是可以再展延十年。
地球公民基金會山林國土組專員吳其融說明,政府從2005年研議《工輔法》修法到2010年修法通過,將違章工廠就地輔導文字納入條文後,它產生的後果,是加速所有廠商跑到農地上興建!原本立法時強調這是「正視違章工廠的存在事實」,但卻變成造成全台違章工廠問題加速惡化的元兇!
此次,三個立委大加碼,不僅將低污染認定基準,準備通通丟給地方政府認定,並且將原本2008年3月14日興建才能申請臨時登記工廠的條文,再度放寬到2016年的3月31日以前興建的工廠都能申請臨時登記工廠,在這個當下,台灣需要的是全面審視失控的違章工廠問題,在此強烈呼籲,林岱樺委員、王惠美委員以及許淑華委員,善盡立法委員的法律制訂專業,看看現在全台各地在《工輔法》通過後的搶建現象,立即撤回你們的提案法案,更呼籲經濟委員會的廖國棟召集委員,立即停止審議!作為中央級的民意代表,請負起你們應有的基本法律素養及政治責任!
附件一、林岱樺、許淑華及王惠美三位立委修法版本對照表(台灣環境資訊協會提供)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研究員湯琳翔表示,《工輔法》修法展延臨登期限,會讓國土計畫保存農地的理想功虧一簣。國土計畫法規劃在確保糧食安全的前提,全國須維持74萬到81萬公頃農地,而目前計入潛在耕地僅有68萬公頃,農地不足的危機迫在眉睫。但同時根據去年農委會「全國農業及農地資源盤查成果」,農地非農用的情形也高達6.8萬公頃,其中人為非法使用最嚴重的樣態就是違章工廠,達1.4萬公頃,估計13萬家違章工廠。
《工輔法》第33、34條的臨登機制替違法廠商撐起暫時保護傘,不僅破壞區域計畫法及國土計畫法管制規範,還使侵占農地的違法持續蔓延。繼續展延臨登是完全無法解決問題,只會讓違法廠商心存僥倖,懷抱只要造成既成事實就能永久地「假合法」,繼續違法擴張,使政府防堵違章工廠擴張的承諾破功,讓違法佔用農地的案件不斷爆增,讓正派廠商沒有誘因繼續走合法管道取得土地。各地違章工廠及其聚落,應該回歸縣市國土計畫通盤檢討土地分區劃設進行處理,而非以大赦天下的方式展延臨登法定期限。
台灣農村陣線成員,同時也是農地違章工廠相當嚴重的彰化縣居民許文烽表示,馬政府時代修訂的《工輔法》第33、34條,已是一項荒謬、不公平、不正義且不負責的錯誤政策。舉例來說:在彰化縣32個特定區裏,許多列管的污染農地,未釐清污染源前,就讓廠商變更地目就地合法。讓違章工廠從農地變建地,土地價錢翻倍,變相推動農地炒作,造成農地價格高漲,讓真正想耕種務農的人反而買不起農地,違章工廠業者非但沒有因違法受罰,反而因此而獲利,變相獎勵違規,彰化縣農地違章工廠,非但沒有減少,反而成長速度倍增。
《工輔法》特定區劃設原則為「面積規模應達2公頃以上一定完整土地範圍」,僅從事本業的小廠根本完全無法納入!該法並未解決小資本小規模廠商的困境,而是標準的圖利具規模、政商關係及資本的廠商,導致大量大企業、上市上櫃公司紛紛蓋起子廠,變成違章工廠的廠商!而要將所有工廠全面納管,亦不須透過臨時登記工廠的制度,當初彰化縣透過彰化地檢署、中區督察大隊的取締50多家違章電鍍廠偷排廢水,便使數百家電鍍廠轉進彰濱工業區,此成效比起輔導10年的工廠管理輔導法還好更多!
國民黨今日排審,完全是選舉上的操弄,全因提案人之一王惠美委員,要參選彰化縣縣長,嚴正地譴責國民黨及王惠美的作為。在此呼籲國、民兩黨立委懸崖勒馬,要求蔡英文政府不要再延續馬政府時期的錯誤政策,應提出全面性且負責任的處理方案!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專職律師郭鴻儀表示,2010年《工輔法》新增「臨時工廠登記」讓2008年3月14日前的農地上違法工廠取得暫時的「假合法」,再階段性處理這歷史共業的問題。但經過近7年的輔導,歷史共業非但沒有解決,反而助長農地興建工廠的情形,在臨登工廠的保護傘裡,成本低廉的農地廠房繼續有存在的理由和炒作空間。未來如果繼續放寬申請臨登工廠的條件,甚至透過無限期展延讓「假合法」狀態持續,對過去合法取得工業土地的廠商而言無疑是重大打擊,更引誘廠商繼續使用農地透過臨時登記制度降低生產成本,折損國家工廠管理的法治威信。
此外,臨登工廠雖聲稱只有低污染事業可以申請,但依照臨時登記辦法第4條規定,中高污染事業取得環保許可文件,亦被視為低污染事業,過去有太多臨登工廠違法偷排污染農地的例子,在在證明這是無效且最不負責任的法案,政府應徹底檢討,行政院應提出根本可行的修法版本。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秘書長陳瑞賓表示,政府為輔導違章工廠取得合法土地,讓2008年3月14日前既存廠商,透過臨時登記制度,現地變更或遷移到合法園區,以改善長期違法使用土地的事實,控制可能造成的農業環境破壞。在臨登制度即將在2年後(109年)落日之際,成功輔導遷廠或變更者不到40家,只佔整體取得臨時登記業者(7145家)的千分之五,證明這個制度的輔導成效很糟。小英政府不該沿用這無效機制,應先徹底檢討輔導機制的架構適宜性,搭配國土計畫制定與劃設,透過空間計劃進行長期協調,提出根本可行的政策。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從稅籍推估發現,在2008年既存認定時間線之前,違章工廠總數大約是8萬家,但在2008年3月14日之後,違章工廠數量不減反增,新增違章工廠暴增近5萬家。過去三、四十年的違章工廠,因為一個看似立意良善的輔導制度,卻在短短10年內時間在製造同樣惡果。工廠管理輔導法的臨時登記制度並無法解決問題,反而加速問題擴大!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等民間團體在此提出四大呼籲:
一、立法院立即停止審議林岱樺委員、王惠美委員及許淑華委員的錯誤《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版本,行政院提出政院版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方向!
二、立即處理全台8400間中高污染違章工廠,停止錯誤輔導方案!
三、新增建違章工廠全面即報即拆!全面重新擬定工廠管理輔導方案!
四、立即通過全國國土計畫,以縣市國土計畫擬定違章工廠引導區位!
聲明團體: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農村陣線、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延伸閱讀
違章工廠「假合法」是立院的優先法案?
附加檔案 | 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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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歷年台灣違章工廠總量表(資料來源-政府公開資料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統計製圖).pdf | 38.63 KB |
附件三、中高污染的違章工廠數量及各縣市分佈情形( 資料來源-政府公開資料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統計製圖 ).pdf | 392.45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