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不想要的核廢料,真的可以放你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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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不是一條船,這裡是台灣。
台灣過去40年使用核電,已製造出1萬8千多束高放射性廢棄物、21萬桶低放射性廢棄物,至今找不到一處核廢料最終處置場。但在這同時,8成民眾反對核廢料放自己的家鄉,顯示台灣使用核電,卻不負起責任處理核廢料的矛盾。一年核電,萬年核廢料,將在這座小島上與我們的子孫渡過漫長歲月,擁核者只想把垃圾丟給子孫,實在太不負責任了!4月27日的反核遊行,我們也將自己的土地上動身,告別核電、面對核廢。
有些人會說「核廢料可以放我家」,但他們卻沒考慮到探勘地質、瞭解土質滲水的問題,也不想過問問鄰居和社區。我國《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第4條、《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及其設施安全管理規則》第4條均明定不可將處置場址設置於高人口密度區。因為有高度污染風險,所以要與生物圈安全隔離,這也是核電與其他能源大不相同之處。
也有人說核廢料可以「再處理」,但在法國2015年7月通過的《2015年能源轉型法》LPTE 〈La loi sur la Transition Energétique〉中,第129條重新強調「源自其他國家核廢不得留在法國的原則,包括再處理他國核廢料過程中產生的任何核廢料」。所以送去法國再處理的核廢料,20年後就會再回來台灣,意思是現在5歲的小孩,20年後長大開始工作,可能要去碼頭迎接這些核廢料。
這部「核廢料去哪裡」影片,由穿著全套防輻射裝備的演員,帶核廢料桶道具在高雄火車站、左營高鐵站、台鐵新左營站、台南火車站進行快閃行動。民眾看到核廢料桶時,眼睛瞪著大大,流露出驚訝的表情。
當演員們推出核廢料桶,問問路人到底可以放在哪裡?第一個問題問民眾把核廢料放半屏山、高雄、台南或他的家鄉可以嗎?民眾的反應很直接,連忙喊說不願意,讓他們開始思考核廢料何去何從?還有民眾回答說乾脆放離島好了,但旁邊的人也不贊成,認為為何本島自己不要的東西,幹嘛都要丟去離島。
第二個問題是關於「去年核電佔全台發電量多少」,大多數民眾以為是50%、甚至是80%,但其實只有10%,顯示民眾對核電依賴度的認知有誤解,2025年核電如期歸零,不會衝擊到用電的穩定與安全,台灣在這方面的能源教育需要多加強。
最後,針對核廢料處理問題,我們詢問是否同意「先找到核廢料最終處置場,並妥善處理,才能重啟、延役或新建核電廠」,大多數民眾表示認同,應該先找到處置場,處理好核廢料,才能繼續使用核電——沒蓋好廁所,就不應再製造更多便便。
當個負責任的大人,不要為了一時的用電便利,卻把萬年核廢料丟給無辜的子孫處理,我們可以有更好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