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聲明】碳費訂定不延宕,減碳決心才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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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 by Freepik)
環境部原先承諾碳費費率將於 2024 年第一季決定,並依同年碳盤查結果,於 2025 年開始繳交碳費。然而,2024 年已來到第二個季度,且自首次召開碳費費率審議會(以下簡稱碳費審議會)召開以來,也已過了一個月有餘,碳費費率卻遲遲未有定論,恐影響明年碳費徵收之期程。
排碳有價化一直以來都是減碳的有力工具之一。在 4 月 22 日地球日這天,眾多環境團體共同發起聯合聲明,呼籲政府應加速訂定碳費徵收辦法,以展現足夠強健的減碳決心。針對碳費費率審議會,我們一共提出四點建言:
一、應於 5 月 20 日新舊政府交接前,將碳費費率制定完畢
我們認為,碳費制度的有效性和實施速度直接影響到台灣達成 2050 淨零排放目標的進程。 5 月 20 日是臺灣新舊政權交接的日子,過了這天,新上任的政府團隊可能會為碳費的設定帶來其他變數。因此,我們強烈要求政府應在 5 月 20 日交接前,完成碳費費率的制定,以確保碳定價制度能夠及時落實,並在短期內開始發揮作用。若碳費制定期程過晚,可能導致部分排放源無所適從或找到藉口,聲稱已錯過制定下一年度減碳政策的時機,因此無法溯及既往,並確實準時於 2025 年繳納 2024 年的碳費。
二、碳費費率每公噸 500 元起徵,切勿放大綠色通膨
2022 年,韓國的碳交易價格來到每公噸 540 元,新加坡於 2024 年起的碳稅也增至每噸 570 元。然而,臺灣的碳排放價格卻仍未確定,甚至可能壓低至每公噸 100 元或 300 元。在費率過低,乃至於優惠費率存在的情況之下,碳費不僅無法反映外部成本,也沒辦法達成良好的減碳成效。雖然在碳費費率審議期間,產業界提出碳費實施將可能導致物價上漲。但是全球最大的工商組織,國際商會(ICC)的研究[1]已指出,碳定價的實施並不會導致通膨危機。環境部與碳費費率審議會應堅守碳費底線,切勿聽信被過度放大的綠色通膨謠言而降低費率。
三、碳費審議會會議紀錄應公開,允許社會共同監督
碳費審議會至今已召開兩次會議,除了受邀參加的公民團體代表、學者專家與政府部門外,一般社會大眾並不曉得碳費制定的進度與過程。我們認為碳費審議會會議紀錄的公開性和透明度至關重要。唯有公開透明的審議過程,才能夠讓公眾充分了解政府決策的依據和過程,並進行有效監督。公開碳費審議會的資料,也有助於民間團體提供自身觀點,確保碳費制度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並提升公眾對政府決策的信任度。
四、應盡速碳費相關子法之公布,完善配套措施
最後,我們認為政府應盡快公布碳費相關子法,並完善配套措施,以確保碳費制度的全面實施和順利執行。包括碳費的徵收、使用和管理等方面的具體細則,以及相關的執法機制和監管機構的建立,都是政府應對氣候變遷的第一要務。《氣候變遷因應法》不僅規定了碳費的起徵繳納,也包含優惠費率訂定、基金的使用等相關氣候政策工具。若僅有碳費制定完成,其他子法的腳步卻無法跟上,恐無法在短期內完善碳定價制度。此外,我們也要再次強調,優惠費率的指定減量目標應遵守SBTi原則。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夠有效地實現減碳目標,並推動碳費制度的落地。
共同聲明發起團體: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氣候行動網絡、台灣環境規劃協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
連署團體:台南新芽協會、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台灣樹人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荒野保護協會、野薑花公民協會、媽媽氣候行動聯盟、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綠色和平、環境法律人協會(持續連署中)
[1] ICC (2023). Carbon pricing and inflation: a dilem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