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農為本的綠能三】「農業、光電並非一拍即合」學者籲給農電更多磨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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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媒體工作者 李婉兒
2024 年 0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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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麥寮不利耕作區的光電案場(地球公民基金會 提供)

編按

為銜接國土計畫體系並說明未來光電發展政策,能源署於8月6日公告「能源用地白皮書(光電篇)1.0」,點出光電政策與農業政策尚需整合。政府自2016年開始推動再生能源至今,農業綠能因為政策欠缺足夠的社會溝通,導致與農爭地、排擠糧食生產爭議不斷。

為突破糧食自給率與能源自給率低落的困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灣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地球公民基金會於今年6/21舉辦「農業綠能總體檢—如何發展以農為本的能源轉型論壇」,邀請了農業部、經濟部、內政部一同對話,以糧食生產、農業為主體的角度出發,探討綠能如何成為農業的助力,讓以農為本的農業綠能真正落地。

本系列報導延續論壇「以農為本的綠能」論述,期待有助於社會進一步討論能源、農業與土地的課題。


2050年淨零碳排,是因應全球氣候變遷必須落實的目標,如何汰換高碳排能源,成為挑戰。近年各項再生能源設置,皆與既有的土地利用產生衝突,其中設置於農地上的光電,成為關注焦點。農地、空間規劃及能源部門主管機關,皆認同農業與光電結合牽涉大量細節,不同部門也有各自的養成背景及考量,儘管淨零目標緊迫,仍需要花時間慢慢梳理。

依國發會所公布的2050淨零排放路徑,2050年台灣需要40至80GW的太陽光電設置量。「如果只是農業出發談再生能源或農電,其實問題不大;但把淨零合起來一起談,難度更高,」台北大學都市計畫研究所教授葉佳宗指出,儘管農業部門透過畜舍屋頂光電、小水力、沼氣發電等方式,可達成2025年9GW的部門階段目標,但若考慮最終淨零,仍須各界共同設想更多元、長遠的路徑。

「台灣最大關鍵,是要在這麼小的土地上照顧農民、農業,又要回應淨零,」為了找出合適的光電設置區域,葉佳宗設計一套整合性土地評估程序,先排除適合耕作的農作核心地帶,過濾出低地利或不利耕作地,透過變更土地使用方式高強度有效運用;農作成效稍差的地方,則有農電合作潛力,「用這種方式,可以從國家社會角度,保護重要農業,同時釋出不重要的地區,促成光電跟農業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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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大城曾被指認為「綠能發展區」預定地,目前綠能發展區政策暫緩中(地球公民基金會 提供)

環境條件之外,農村也是重要一環。葉佳宗以彰化大城光電為例,指出當地雖然有適合設置光電的不利耕作地,但必須進一步進行人口密度、村落老化程度、農民種植情形及態度意願等社會經濟因素分析,才能真正進入在地現實。此外,也需考量衝突是來自政策、分區管制、還是團體立場間的不同,「只是看土地衝突還不夠,還要考慮轉型正義各種問題,一起整合分析,才可能找到適合發展的空間跟方式。」

今年六月,雲林縣元長鄉瓦磘村同樣發生光電衝突,業者整合建地興建光電,卻因距離村內信仰中心過近,引發 200 多位村民抗爭。能源署副署長吳志偉坦言,電力是鄰避設施,大家要用電、卻不想要電廠在家附近,業者必須理解這樣的前提,加強溝通,能源署也會針對居民擔心的景觀問題,要求案場設置緩衝帶。

近期能源署公布光電用地白皮書,面對農村與光電衝突,吳志偉也透露,光電接下來的規範框架,首要是不能進駐生產力好的農地,其次則要重視農村及農民,「從最近農村的衝突來看,農村跟農民是非常重要的利益關係人,要設想如何相互妥協,這不是只有能源部門的事,是最基礎的國家農村經濟問題。」

農業部資源永續利用司簡任技正吳兆揚則認為,瓦磘村案例,可能有農村長者認為光電對村子沒幫助,又擔心農村凋零,光電若要從農村推動,應透過農村既有的在地協作機制、如農村再造平台等方式,由下而上地討論是否需要能源自主、或光電該怎麼辦、能如何為村裡運用?他也直言,這樣的共識溝通,速度無法太快,若要配合國家目標,可能仍需先以大型不利耕作區或漁電共生為主。

吳兆揚也直言,農政人員多是學農出身,談到農地只想到作物種植,如今加上光電,很難快速判斷是否會影響農業,「我們的養成,對新議題沒辦法快速有效應對,第一線也很難真的做到用光電來幫農業加值,需要一點時間梳理。」

類似從社區出發的協商機制,還有內政部主責的鄉鎮整體規劃。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主任秘書朱慶倫舉例,台南學甲區有許多光電案場,在地團體及居民即是透過鄉鎮整體規劃,要求案場距離需遠離聚落300公尺,業者也可依這樣的指引尋覓適合的開發標的。朱慶倫坦言,類似農村再造或鄉鎮整體規劃等草根行動需要時間,但開發案都是進行式,審議時間也很短,雖然中央透過國土計畫等方式訂出上位指引,仍無法用通案原則處理所有爭議個案。

部門管理侷限,疊加農業、光電生產及農村生態,光電案場勢必需要花更多時間耐心推進,才有設置可能。葉佳宗舉日本九州阿蘇地區的藍莓光電案場為例,農電共生雖然表面看起來能雙贏,前期卻需經歷長時間試驗及技術配合,「農作物與電力共享太陽,想法容易,落實困難,大家都要調整,只從農業出發想綠能、或從能源部門出發想農電,會錯失很多可能性,這些都可以想一想,不用今天拿到答案。」他總結:「農業跟光電沒辦法像想像中的一拍即合,改變農業跟光電,需要努力,也要時間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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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團體呼籲農業部、能源署及內政部跨部門合作,開啟社會對話,共同建立以農民為主體的農業綠能。(地球公民基金會 提供)


本文為2024年08月12日天下@獨立評論投書:李婉兒/農村光電的漫漫長路:讓一塊土地照顧農民又追求淨零,是一場長期實驗──以農為本的綠能(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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