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展開的自由經濟示範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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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卉荀/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潘怡庭/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
2014 年 0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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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2013)馬政府在所謂六港一空一科技園區先行辦理「自由經濟示範區」(簡稱自經區),今年以多數黨的優勢,在黃昭順立委趕進度排審下,打算強行通過《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簡稱自經區條例),引發社會各界群起抵制。

什麼是自經區呢?簡單來說就是更大幅度地鬆綁財稅、土地、勞動、環保等法規,棄守政府管制與國家利益的經濟租界區、加工出口區,而這將惡化台灣當前在財稅、農業、醫療、教育、勞工與環保各個層面的問題。

舉例來說,高雄楠梓加工出口區依據自經區條例第13條成為自經區後,區內的日月光、楠電等企業就不需再繳交外銷產品的關稅、貨物稅、營業稅給政府,還可以增聘30%外籍勞工,不僅會造成國庫減收還加重本地失業率,粗估光是楠梓加工區就會讓11,000名本地勞工失業。

地球公民基金會與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台灣農村陣線徐世榮老師、環境法律人協會詹順貴律師合作,從土地與環保的觀點逐條檢視自經區條例,發現國土與環保也將因此全面失守:

首先,自經區條例允許開發單位在國土上進行一個「自己的特區自己圈、自己審」的動作。

依據條例第13條第6項,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例如工業局、國科會、農委會)和地方政府可以選定「任何地方」作為自經區,然後不必經過國有財產局與地方議會同意,就可以直接購買或要求撥用包含學校、軍事基地、原住民土地在內的公有土地,也可以違憲徵收特定農業區與私人土地,宛如惡霸!

唯一的關卡是開發計畫必須報行政院核定,但自經區條例將區位條件與審核辦法通通空白授權給行政院,換言之,力推自經區政策的行政院,竟可以自訂標準、自己審核決定,根本球員兼裁判,還會導致中央集權,讓地方為爭奪中央資源而陷入惡性競爭。一旦行政院核定,土地管理機關(內政部)就只能配合修訂區域計畫,或者地方政府自己修改都市計畫,使得當前國土管控機制完全崩壞。

其次,是馬政府最自豪的「前店後廠」模式實際上會加重環境的負荷。因為區內企業(前店)享有種種優惠和鬆綁,將刺激區內外工廠(後廠)增加生產,進一步面臨擴產或擴廠壓力,屆時勢必耗用更多水資源、能源、土地,同時加重環境污染的負擔。

另外,台灣原本禁止830項中國原物料進入海關,但自經區被視為關外租界,因此包含黑心農產、基改作物、廢五金都可以進入自經區進行加工,也可以被送到區位的下游工廠加工而流竄全台,根本難以預防走私、或阻止外來種及有毒物質的污染擴散。

馬總統在今年422地球日曾宣示推動綠色經濟,任命國發會研擬「推動綠色經濟政策綱領」。依據聯合國建議的政策工具,例如課徵環境稅、移除環境有害補貼、健全環保法規體制等,在在指出合理、夠力的管制,才有機會創造出能兼顧環境永續及社會公平的新經濟。然而馬政府傾黨政力量強推的自經區卻比以往更變本加厲地去管制,不僅背道而行,更讓人看破手腳。

錯誤的政策會導致層出不窮的環境破壞、國土淪喪,更何況自經區對農業、勞工、醫療、教育的負面影響更是不容忽視,因此地球公民持續串聯社會各領域,期望在群策群力下能阻擋錯誤的發展模式,也希望廣大的公民社會一起加入這場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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