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人連署 綠能放對地方 終止知本光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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籲請行政院出面協商、終止審議
2020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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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大地部落族人北上,行政院遞交陳情書,要求「綠電放對地方!」,現場約130人出席記者會(李宇恩攝)

爭議多時的台東知本光電開發,即將進入中央審查程序最後關卡,今天(10/20)卑南族卡大地布部落、荒野保護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和中華民國野鳥學會…等近20個關注生態保育、能源轉型及原住民族運動的民間組織,約130人聚集在行政院前,要求行政院光電專案小組召集人沈榮津副院長出面協商。請蔡政府基於所承諾的能源轉型正義,終止這項地方政府錯誤主導,傷害部落、生態及重創綠能形象的光電案。

知本光電案於2018年由台東縣政府將知本溪口沖積扇161公頃土地租給國際韋能集團的盛力能源公司籌備處(以下簡稱韋能),預計裝置容量高達202MW,為東北亞最大的單一光電廠。場址在具有重要生態價值的知本濕地,且屬於卡大地布部落傳統領域,是綠能開發第一個實施原住民族諮商同意權的案件,卻爆發不尊重部落主權和破壞生態爭議。

部落諮商同意程序,傷害部落主權

卡大地布部落主席林茂盛Rahan(拉罕,傳統領袖)與陳政宗(代理拉罕)聯合提出三大拉罕之聲明,說明知本光電案至今天已將近三年,從一開始沒有部落參與及沒有與部落諮商,到現在部落面臨許多的紛爭。拉罕集體看在眼裡,實在很難過。然而108年6月1日,台東市公所代行召開了知本光電案的諮商同意投票,是違背了部落傳統決議方式。知本光電案是臺東縣政府單方決定開發範圍,讓標案成為既成事實後,才要求廠商進行「部落諮商同意」程序,而韋能在已承諾給臺東縣府高額回饋金的壓力下,於諮商同意程序中出現各種爭議手段。其次,因為「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有許多缺失,臺東縣政府及原住民族委員會的操作及法規解釋,侵害了卡大地布部落權益,連「非」部落族人都可以投票,影響投票結果,所以拉罕已提出訴訟主張投票結果無效。林茂盛以卡大地布族語表示,遺憾台東縣政府放任廠商進行各種撕裂部落手段,他身為卡大地布部落主席及傳統領袖,代表卡大地布部落向中華民國政府要求:「請尊重部落主體,問題尚未釐清前,停止一切審查程序,讓部落回歸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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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大地步部落拉罕和族人出席發言(李宇恩攝)

地方政府選址不當,地景生態受衝擊 

荒野保護協會台東分會環境議題組長蘇雅婷感謝各界響應「終止知本光電」連署行動,在短短半個月就超過萬人支持,今日會將12121連署人的心聲送進行政院。她表示,知本光電案在環境面上犯了三大嚴重錯誤,一、選址對稀有地景造成破壞,是縣府失職;二、無法提出有效的保育對策,是業者失責;三、台東縣府以最高回饋金(25.19%)為出租條件,造成業者以成本考量,沒有協商空間,是制度失靈。她強調知本溪口擁有全國最大的沒口溪草澤濕地,國際鳥盟認定為具全球重要性的A1等級重要野鳥棲地(IBA),溪口周遭被一般人認為荒蕪的草生地,是瀕危物種「草鴞」、二級保育類「黃鸝、環頸雉」等51種保育鳥類的繁殖棲所。韋能能源宣稱會做到光電兼顧生態,調查得知全區都是生態熱區後,卻未提保育對策,仍以「濕地不放光電板」誤導視聽,但水陸相依的161公頃棲地,仍將剷平佈滿光電板。她強調,荒野保護協會支持廢核減煤,能源轉型立場,但不能接受光電開發排擠瀕危保育物種殘存的重要棲地,只有放對地方、做對設計,才是真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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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保護協會台東分會環境議題組長蘇雅婷(李宇恩攝)

檢討部落諮商同意辦法侵害原權規定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黃馨雯律師呼應部落的訴求,說明部落諮商同意相關程序漏洞百出,投票機制也未符合卡大地布部落的傳統決策,竟連不是卡大地布部落的族人,也可以來參與投票,嚴重侵害部落的自主權。從知本光電案來檢視臺灣的地面型光電政策,由於知本光電不需進行環境影響評估,且原住民諮商同意程序不完善,導致生態、人權爭議層出不窮,不僅增加業者的成本,更增加民眾對於綠能政策的反感,她呼籲臺東縣政府及韋能公司應以保障原住民族主權撤回此案,重行卡大地布部落諮商同意程序,諮商內容應包含:是否設置光電廠、設置範圍、設置方式、參與及分享機制等,諮商前應提供充分資訊給部落參考,政府更應全面檢討《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侵害原住民權益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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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權保障基金會黃馨雯律師(李宇恩攝)

地面光電納管理,屋頂光電優先推動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劉如意研究員認為,在法律效力未明情況下,台東縣政府與韋能都必須認知此案已窒礙難行,而此案仍將進入內政部區委會審議。她呼籲主管機關經濟部、農委會和內政部應慎重看待,不應各行其是,成為橡皮圖章,行政院更應出面統合意見,儘快喊停審議過程。光電開發應迴避生態熱區,做友善環境設計。從選址、規劃到施工等過程,落實資訊公開,納入利害關係人意見,在衝突與質疑過程中充分溝通協調,找出解方,才能稱為適當的綠能發展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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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劉如意(李宇恩攝)

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主任黃斐悅表示,中央雖已在致力發展「環境與社會檢核機制」等制度設計,卻不適用「魚電共生」以外的地面型光電,從台東知本光電案、苗栗石虎棲地,到最近台南將軍鹽田爭議,凸顯地面型光電案件管理依然失靈。原本生態、景觀、農地及在地文化等價值,與「綠能」是相容而非衝突,卻因開發審查機制遲未上路,造成相互排擠。她認為行政院應優先推動屋頂光電,並儘速透過整合資源規劃(IRP)等方式,盤點國內所有能源建設的資源與條件,找出適合發展地面型光電的區域及總量上限,同時針對知本等「無法溯及既往」的大型舊案爭議,應立即暫緩程序,展開補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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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黃斐悅(李宇恩攝)

高回饋金僵局難解,政院協商暫緩審議

主持人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執行長涂又文表示, 綜言之,台東縣政府預計每年可從韋能公司獲得2.4億元鉅額回饋金,這樣的緊箍咒使得縣府或業者雙方騎虎難下,無法使光電設計再兼顧生態和原住民權利,只有行政院從中央上位政策與區位選擇的合理性,終止知本光電,歸零後重新思考,才不會重創綠能發展。公民團體聯合呼籲,倘若中央重視綠能發展、廢核減煤,更應停下一切程序,立即由沈榮津副院長出面與台東縣政府和韋能公司協商,釐清爭議,以免該項重大決策造成能源轉型、原民權益與生態保育三輸局面,記者會結束後由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諮議黃國志接下陳情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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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執行長涂又文

兩大訴求如下:

  1. 由行政院出面與台東縣政府和盛力公司(韋能能源集團)協商,終止知本光電開發。
  2. 針對地面型光電儘速訂定友善環境與社區的選址和審查制度,落實資訊公開及公民參與。

【聯合聲明單位】:卡大地布部落、荒野保護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中華民國野鳥學會、台灣石虎保育協會、環境法律人協會、新北市庶民發電學習社區合作社、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台灣環境資訊協會、野薑花公民協會、狼煙行動聯盟、原轉小教室......持續增加中

終止知本光電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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