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莉颱風來的那天雨一直下一直下,我在山上礦場不放心,所以趕緊開車下來。邊開邊看,哎呦,怎麼山在滑?土石泥流一直刷下來。」家住關西金山里,從小在山溝田野裡長大的羅大哥,回憶起納莉颱風來的時候,在山上家園看到的景象...
這樣的景象不只在關西發生,全台灣目前有246個陸地礦區。光是在宜蘭花蓮交界的和平溪兩岸,礦區總計就超過50個。每當東北季風起,北岸的澳花部落就會受到沙塵暴的侵襲。
在早期水泥還是國防工業的年代,石灰石開採被冠以國家安全重要性,不能不配合的開路徵收,礦場開發技術不足所犧牲的生命與健康財產損害對地方造成的傷痕仍在;但在已知水泥業高污染、高耗能、且嚴重生產過剩,直至去年外銷量仍高達326萬公噸,占總產量1/4的今天,西部復礦的計畫竟要悄悄展開。
此外,2003年礦業法修法,第31條針對礦業權展限不但改以許可為原則,更增加了補償條款。以致礦權一旦被核定,除非礦業權人放棄,展限幾乎毫無阻礙;即便特許的礦權到期,如果其他機關因為有保護標的需以劃設保護區等方式限制採礦,劃設機關還要補償礦業權人。最顯著的例子是2006和2007年,太魯閣國家公園就編列了1億2000萬來補償除了亞泥以外16個禁採礦場。
台灣礦業普遍採用露天爆破式開採,耗竭式的資源利用;壓迫居民、以全民健康為代價只獨厚少數企業的礦業開發制度,要怎麼扭轉這變形的機制,將是這場演講要跟各位分享的。
講者:潘正正/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山林國土研究與倡議)
李根政/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
時間:10月21日(五)19:00~21:00
地點:地球公民南方講堂(至聖路312號7樓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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