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轉型,公正先行—綠能發展首要促進社會對話,建立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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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轉型,公正先行,綠能發展首要促進社會對話,建立共識(地球公民基金會 攝)
近年光電爭議頻傳,許多毀農、侵害農漁民工作權益的爭議如雨後春筍般佔據媒體版面,加上弊案叢生,導致台灣人民對於綠能政策產生強烈的不信任感。據此,經濟部能源署於8/6公告「能源用地白皮書(光電篇)1.0」,彙整我國光電發展現況與課題,也說明光電發展應遵循之原則及框架、政策推動的階段性建議方向,並以網路意見徵詢方式蒐集意見至9/30止,在此邀請社會大眾多多上網表達意見,讓能源署更有動力投入2.0的撰寫工作。
地球公民基金會長期關心能源及公正轉型,認可經濟部能源署為回應全球氣候變遷、國家能源轉型,撰擬能源用地白皮書,但同時提醒經濟部,應積極進行跨部會溝通及在地居民利害關係人對話,確保能源轉型的過程能公正、不遺漏任何人,並以此為基礎推動白皮書2.0,也才可能有更臻完善的政策研擬與制度設計方向。
能源白皮書提及「公正轉型」,跨出正視再生能源外部性的第一步
國立東華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學系教授戴興盛表示,在淨零排放、能源轉型的趨勢下,賴清德總統成立「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席間委員意見的最大公約數,即是積極發展再生能源。以台灣地狹人稠、位處地震帶的先天條件而言,現實環境中沒有十全十美的能源發展選項,而綜觀目前技術可行的能源選項,綠能已是相對能夠透過健全體制,妥善處理外部成本的選擇。因此,打開社會對話的空間、規劃透明的制度,審慎思考再生能源的健全治理路徑,是當務之急。
即使是再生能源,也必須考量外部成本,尤其在民主社會,我們必須真誠且務實的面對能源轉型的外部性,如廠商尋租、生態環境與景觀、魚塭、農地上承租業者的工作權益等。這次經濟部推出的「能源用地白皮書(光電篇)1.0」,是值得正面看待的第一步,其中正式提及「公正轉型」的重要性,回應了淨零轉型過程中,我們不該再複製傳統開發方式,為了達成能源目標而輕忽了社會溝通和治理品質。
尤其,地面型光電具分散式發電的特性,利害關係人眾多、生態與土地的網絡關係,經濟部應正面看待光電的社會意義:正因再生能源相較其他能源,技術、場域更加開放透明,民眾應早期知情參與、廠商應肩負環境與社會企業責任、透明的選址制度,將成為政策成敗的關鍵;政府應以「先求質,再求量」的策略,以帶動社會接受度為前題,推動光電政策。
國立東華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學系教授戴興盛表示,民眾應早期知情參與、廠商應肩負環境與社會企業責任、透明的選址制度,綠能政策成敗的關鍵。(地球公民基金會 攝)
建立社會信任才是光電治理的核心環節
地球公民基金會議題部專員黃子芸強調,面對再生能源勢在必行的趨勢,台灣自2016年開始推動至今已累積許多成功或失敗的經驗。而近年來光電推動的挑戰與經驗中,最重要的啟示莫過於 —— 建立社會信任與共識才是光電治理的核心環節。政府有義務說明能源轉型的政策引導作為外,更重要的是,建立充分的資訊公開及公民參與平台,讓社會各界不同價值與觀點獲得交流與理解,以尋求社會最大共識。因為,惟有獲得社會、在地居民理解與支持,光電方能順利推進。
經濟部能源署雖已以白皮書草案作為跨部會溝通及社會對話之基礎文件,辦理近50場利害關係人訪談、5場次利害關係人對話,以及2場次跨部會溝通會議,也在公告的文件中指認出若干發展原則,供未來政策推動所依循。但缺乏全國用電需求、供給、電力基礎設施(如電網分佈、饋線容量)的說明、光電選址的原則,以及光電發展的必要性與利弊得失的評估說明,致使無法藉由白皮書展開有意義的對話,也導致光電發展仍陷僵局之中,更遑論彰顯「建立秩序」的原意。
我們期待經濟部意識到,惟有將研擬政策與制度設計過程中的價值思辨、各方利益衡平呈現於能源用地白皮書中,才可能讓能源用地白皮書真的作為社會對話及跨部會溝通的基礎文件。也唯有如此,才可藉由帶動公眾對光電發展的思辨,建立國家能源轉型的共識,回應民眾對於光電發展的誤解與擔憂,並在此基礎之上,推動白皮書2.0以續行更臻完善的政策研擬與制度設計方向。
地球公民基金會議題部專員黃子芸強調,再生能源勢在必行的趨勢,建立社會信任與共識才是綠能光電治理的核心環節。(地球公民基金會 攝)
屋頂優先、潛力盤點,提高新建物強制門檻;以農漁民為主體的地面型光電
地球公民基金會議題部專員鄭泰鈞指出,白皮書中作為正式政府文件,明確指出屋頂光電的優先性,值得給予鼓勵。然而,淨零轉型是國家總體的政策,並非僅是單一部門的責任。此也顯現,要以能源轉型策略達到淨零轉型,在與大眾溝通前,必須要有跨部會協調及整合,擬定白皮書中「屋頂光電優先、地面光電以農(漁)為本」策略。
首先,從去年新增建物屋頂光電義務法案入法後迄今,民間多次呼籲應從建築面積300平方公尺(90坪)的新建物作為強制門檻,然而,白皮書卻仍以1000平方公尺(300坪)為推動策略,無法落實屋頂光電優先的政策明確性,另一方面,經濟部更應於白皮書中,承諾邀集內政部等相關單位,共同提出屋頂光電潛力的研究報告,如:加拿大自然資源部智庫(2024.1),就盤點出該國有300GW的屋頂光電潛力。
其次,在地面型光電(含漁電共生、農電共生型等),若真的要落實以農為本,不論是「綠能發展區」或「不利耕作區」等示範計畫,都需要實質性的調查,如不利耕種區的具體現況、有無耕作事實等;在地農漁民如何回顧農業發展歷程、如何看待未來農地使用與經營等,都必須明確納入盤點。比起「怎麼做」,經濟部應先和社會大眾及其他部會一起討論建立「為何需要、需要多少」的光電發展共識,並尊重農漁民工作權,以農業發展為主體的原則,主動邀請農業部一起研商,如何在農地、農民數十年被忽視的地位和尊嚴脈絡下,透過光電真正替「農業」加值,並協力提升我國農業的永續發展。
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鄭泰鈞指出,綠能開發在與大眾溝通前,必須先跨部會協調整合,擬定「屋頂優先、潛力盤點,以農漁民為主體的地面型光電」策略。(地球公民基金會 攝)
公正轉型為前題,建立台灣社會光電發展共識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黃靖庭說明,經濟部公告的能源用地白皮書(光電篇)1.0,讓政府的綠能發展政策內容,進入社會大眾的視野,若此白皮書能成為適當的台灣能源轉型的社會溝通文本,將有助於建立台灣再生能源推動的社會共識,這也是地球公民基金會從初期就投入人力研究調查,在此邀請大家多多上網表達意見,讓能源署更有動力投入2.0的撰寫工作。
身為長期關注環境與發展衝突的環保團體,我們看見台灣能源轉型的艱難之處,生態環境議題與社會經濟發展的整合治理機制不足、政府的能源與農業部門欠缺橫向溝通,再再考驗台灣社會的轉型能力。《國土計畫法》的上路及推動,恰好開啟了跨部會協調整合空間利用衝突的契機,期待經濟部從能源用地白皮書(光電篇)1.0出發,持續精進2.0的內容,提出政策發展原則,銜接國土計畫體系進行落實,使台灣的光電發展、能源轉型、產業淨零有機會在符合公正轉型的前提下,建立起社會信任與共識。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黃靖庭說明,《國土計畫法》上路,恰好開啟跨部會協調整合空間,邀請大家多多上網表達意見,讓能源署精進能源用地白皮書2.0。(地球公民基金會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