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國神山讓高雄壓力山大 ?台積電5廠耗電高達住家用電的1.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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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積電應提碳排自主減量,高市府盤點產業、綠電,2030達標減碳30%
2025 年 0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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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一:111年4月擬定原高雄市都市計畫細部計畫 (原中油公司高雄煉油廠土地)(配合楠梓產業園區設置計畫)案(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前天(1月13日)高雄市政府召開「原中油公司高雄煉油廠土地新建半導體廠擴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初審會議,審議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積電)「原中油公司高雄煉油廠土地新建半導體廠擴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因環評委員主張廢(污)水量與用水回收率82%等數據有矛盾,並提問是否2040年全面使用再生能源等,致初審未過,需補件再審。 

開發廠區是以去年6月環評通過的P3廠為基底,加上P4、P5廠的擴建規劃,3個廠面積約60.22公頃,預計每小時瞬間最大用電量為630,000KW,年用電量約55.2億度,每日平均用水量則達64,500CMD ,溫室氣體淨排放量為233.51萬噸二氧化碳當量(MtCO2e) 。 

P3~P5場廠與先前楠梓產業園區的P1、P2廠面積約29.83公頃合併累進計算,5座廠區開發面積達90.05公頃,年用電量加總達92億度(630,000 KWX24小時X365天),約佔2023年高雄市總用電量30%、約住宅用電的1.6倍(155%),每日平均用水量則達10.75萬噸,溫室氣體淨排放量為390.28萬噸二氧化碳當量(MtCO2e) ,僅次於中鋼1,900萬噸二氧化碳當量(MtCO2e) ,躍居高雄碳排放量第2名的廠家,超越台塑仁武廠320萬噸二氧化碳當量(MtCO2e)、中油石化事業部225萬噸二氧化碳當量(MtCO2e)。 

表一:台積電5座(P1~P5)廠區能資源消耗量、溫室氣體排放量/地球公民基金會製 

年用電量 

92億度 

日平均用水量 

10.75萬噸 

溫室氣體排放量 

390.28萬噸二氧化碳當量(MtCO2e) 

台積電承諾,實際用電部分每年取得再生能源25%、2030年將取得再生能源60%、2040年取得再生能源100%(RE100),台積電應要能夠「自帶綠電」,與社區協作屋頂光電,共同對綠電發展付出貢獻,也降低台積電在未來遭遇綠電不足的風險。再生水部分,雖承諾使用100%再生水,然則預計需遲至2030年,橋頭、楠梓再生水廠方能日供給合計約10.5萬噸,彌足現有5廠區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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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二:台積電進駐中油高雄煉油廠舊址,廠區如火如荼施工建造中(傅志男攝,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因應《高雄市淨零城市發展自治條例》 ,2030年減碳30%的法定目標,我們疾聲提出五項建議,希望高雄市政府及台積電,在高值化和高耗能的產業轉型過程中,應同時邁向低碳排、低外部成本、企業善盡SDGs、ESG責任的永續未來: 

一、停止分割環評,應盡速將整體廠區開發環評書件送中央審理 

國發會早已陳報「南部科學園區擴建高雄第三園區(楠梓園區)籌設計畫」案,顯見整體開發已成既定事實,南科管理局應儘速就整體開發範圍,提送環境部進行環境影響評估,以確認整體開發之環境及社會影響,而非不斷就小範圍切割送地方環評。 

二、台積電現規劃5座廠區水、電、空、廢、毒等排放數據,應進行「累進計算」、「整體評估」 

我們高度支持、同意高雄市環評委員之意見,P3、4、5廠之環境影響,應與先前P1、P2廠所累積之總體空、水、廢、毒、溫室氣體排放及用水、用電進行整體園區疊加效應影響分析與評估。

三、台積電應自帶綠電,承諾與社區協作,打造淨零示範區 

台積電因廠區限制,無法於廠房屋頂自建綠電,我們建請台積公司及高雄市政府,參考德國魯爾工業區褐地重建的轉型過程,透過此一產業機會,與周邊鄰里社區協作,如周遭社區住宅屋頂光電、公民電廠等建置,援引《高雄市淨零城市發展自治條例》,打造淨零示範區,將新增用電的需求,轉由在地再生能源供應,落實中央與高雄市的減碳目標、淨零轉型政策,更提升周邊鄰里的生活品質。 

四、台積公司應提碳排「自主減量計畫」 

針對台積電新建廠區在2040年前新增之碳排放,是否已納入高雄市碳預算之盤查與目標?若否,如何因應? 

考量《高雄市淨零城市發展自治條例 》中二年一期「碳預算」的規劃,我們建請高市府及環評委員,環評應要求台積電,依《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 ,參照〈碳費徵收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  中附表一削減率相對基準年42%;或附表二技術標竿指定削減率等執行減碳措施,而非繳交碳費了事,並應要求台積電 RE100及100%再生水之承諾,以5年為一期,提出具體達成2030年60%、2040年100%再生能源與淨零碳排路徑(如表二)。 

表二:台積電2040年RE100承諾,地球公民基金會推估路徑表(地球公民基金會製)

 年度 

 綠電承諾使用佔比推估 

綠電需求量(億度) 

2025年 

10% 

9.2(5座廠區用電量92億度) 

2026年 

20% 

18.4 

2027年 

30% 

27.6 

2028年 

40% 

36.8 

2029年 

50% 

46 

2030年 

60%(台積電承諾) 

55.2 

2031年 

64% 

58.88 

2032年 

68% 

62.56 

2033年 

72% 

66.24 

2034年 

76% 

69.92 

2035年 

80% 

73.6 

2036年 

84% 

77.28 

2037年 

88% 

80.96 

2038年 

92% 

84.64 

2039年 

96% 

88.32 

2040年 

100%(台積電承諾) 

92 

五、高市府應盤點產業和綠電規劃 ,達成高雄市2030減碳30%目標 

高市府未來應整體盤點高雄市產業發展方向,並應要求半導體S廊帶及其他產業開發(如石化、鋼鐵產業擴建或更新等案),擬具嚴格的淨零招商條款和環評項目,避免2030年30%減量目標破功。 


聯合聲明團體: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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