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稿】建請環評委員審慎討論台電大林案後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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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持兩座80萬瓩機組之決議
地球公民協會聲明 2010.7.26
喧騰一時的台電大林電廠擴建案,在民間的努力下,終於促成上一屆環評委員於2009年7月29日做成通過兩座80萬瓩機組之「有條件通過環評」的決議。未料台電公司不服,提起訴願,經環保署答辯後,行政院訴願會仍於今年7月14日決定撤銷環保署對本案之環評審查結論公告,地球公民協會對此決定深表遺憾,期待環保署於7月26日召開之環評委員會妥適因應,維持兩座80萬瓩機組之決議,勿辜負高雄人的期待。
本案緣起於2007年初,台電公司欲借汰換大林火力發電廠1至5號舊機組之名,興建4座80萬瓩燃煤機組,將裝置容量從352萬瓩(含南部火力發電廠的發電量),一舉擴增至487萬瓩,超過核三、核四廠加總的裝置容量,燃煤量從年平均164萬噸暴增為840萬噸,懸浮微粒每年大幅暴增341噸,二氧化碳年排放量則增加1079萬噸。
本會與多個民間團體憂心高雄空氣品質將大為惡化,聯合高雄市政府、市議會共同發起反對運動,歷經多次會議、街頭行動,終於守住高雄的天空。儘管本會對於本案最後的環評決議並不全然滿意,但已欣然接受這個難得的成果。
然台電公司竟在本案公告後提出訴願,針對審查結論第三點溫室氣體減量原則之附款1至8表示多項異議,包括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尚未立法通過、購買碳權或經營碳權方案將造成重大財務負擔、環評審查應就個別開發行為審酌,不應處理台電公司整體減碳規範,且較永續能源政策綱領更嚴格,有違不當連結禁止原則及比例原則等。
地球公民協會認為本訴願內容焦點既然在於對台電之整體溫室氣體排放減量計畫(審查結論公告第三項附款1至8),環評委員會應就此爭議充分瞭解上屆委員多次討論及做成決議之原由,及環保署答辯內容中關於朝「總量管制」方式以賦予通過環境影響評估之可能性之一番苦心,審慎討論,並就訴願決定書中:「是否違反不當連結禁止原則及比例原則」等,提出意見,切勿忽視台電公司欲藉以翻盤之野心。
回顧本案環評審查過程,地球公民協會始終堅持「污染減半、二氧化碳不增量」之汰舊更新原則,高雄市政府、市議會及數十個民間團體亦認同此立場,但台電公司卻一再表示無法承諾二氧化碳不增量、個別減碳目標不能達成,甚至在審查會表決通過甲案(兩座機組)時竟曾說出如果只核給2座機組,不保證汙染可以減半等語,令人懷疑台電是否真有汰舊更新、降低污染的誠意,徒增高雄市民反感。
此外,本會對於行政院訴願會要求環保署另為適法之處份的判決理由,持高度疑義,不排除另行提起行政訴訟。僅此籲請環評委員維持兩座80萬瓩機組之決議,勿辜負高雄人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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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進展:
今天(7/26)環保署舉行的第196次環評大會,在臨時提案中討論台電大林電廠環評結論被行政院撤銷一案。地球公民協會代表在會場發言,要求維持僅通二座機組之決議,並審慎處理溫室氣體減量之課題。該會議在中午結束,經向環保署口頭確認該會議之決議,環保署表示:將成立專案小組討論行政院之決定書,有關溫室氣體減量之課題,但不會討論環評結論的其他事項(包括通過二座之結論)。
本會將持續關切後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