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告訴我們一切已成定局!記「化學安全管理署」推動過程

李怡蒨/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台北辦公室主任
2012 年 07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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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想像嗎?全台灣使用的化學物質超過6萬種,受管制的卻只有298種,而且以每年上百種的速度增加中!國際環保組織綠色和平的報告指出,包括化妝品、廚房用品等,早已充斥著許多《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沒有列管的毒化物(請參考說明框)。根據環保署委託的報告,要落實化學品的源頭管制,需要20到24名專責人力,分別負責申報、註冊、登錄等工作,然而目前的「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處」(以下簡稱毒管處)卻連5個人都不到(扣除處長、科長只有3位職員)。

2011年4月,我們發現二十幾年來難得的行政院組織再造,並沒有把上述人力困境納入考量,未來環保署變身環境資源部後,不但沒有設置化學品管理專責單位,相關業務的工作人員也只有6個人,一樣無法應付上萬種化學物質。

4月25日,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以下簡稱法制委員會)在審查前召開「環境資源部及衛生福利部組織改造公聽會」,4月27 日,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以下簡稱衛環委員會)追加一場「從環境保護相關法規暨國光石化及日本核災案例論環境資源部組織之角色與功能」公聽會。兩次公聽會上,與會的學者與團體代表數度提出化學品源頭管理的問題,環保署沒有具體回應解決之道,所謂的民間參與淪為形式化的各自表述。

果不其然,去年5月12日法制和衛環聯席委員會審查《環境資源部組織法》,環保署明知毒管處面臨欠缺人力和預算的窘境,卻沒有請立委提案增設專責單位。5月20日,立委田秋堇找負責規劃組織再造的研考會、人事行政局開協調會,與會官員以「組織改造後的行政架構有單位、員額上限」為理由,將我們提議設置化學品管理專責單位的訴求打回票。多位立委、學者、團體代表在立法過程中再三提醒化學物質管理的缺失,環保署只表示「組織法已經送進立法院審議,如果國會有意改變,我們樂觀其成。」面對行政機關的消極態度,民眾只能仰賴立法機關的積極作為。

說巧不巧,去年5月底塑化劑事件爆發,社會上人心惶惶,當時幾乎所有立法委員都在各種會議場合義憤填膺地強調「落實化學物質源頭管理,避免塑化劑事件重演」之重要性,但6月7日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協商《環境資源部組織法》,在場立委以下水道預算規模達數百億,決議增設「下水道局」,沒有考慮毒物管理。

眼看著行政和立法機關明知化學品源頭管理是關鍵,卻沒有打算利用組織改造的機會解決問題,去年11月組織法協商前夕,我們發起「支持成立化學安全管理署」立委連署,但正值立委選舉期間,響應人數不多。2012年4月,我們在第八屆立委間運作重啟連署,短時間內獲得立法院超過三分之一席次、跨黨派的委員支持。這40位立委在塑化劑風暴已經過去的情況下,願意正視問題、承諾推動專責單位的作為非常值得肯定。


參與「支持成立化學安全管理署」連署的第八屆跨黨派立委。

一年來的堅持,總算在5月16日法制委員會審查環境資源部組織法時看到成果。當天多位立委在質詢時呼籲行政、立法兩院共同正視這個問題,並以跨黨派提案成立專責單位「化學安全管理署」。換句話說,後續法案審查和協商的過程,化學品管理專責單位的設置已經是一項重要共識,非常有機會在即將上路的行政院新架構中實現。這個企圖在立法過程中促成改變的路雖然走得辛苦,但從源頭解決化學品管理能量不足的問題,是如此重要且值得!

註:綠色和平(Greenpeace)在2011年出版的《無毒消費者指南》,將民眾居家生活中經常碰觸到毒化物的面向分為五大類:服飾、個人護理及化妝品、兒童玩具及嬰幼兒用品、傢俱及家庭裝修材料、廚具及家庭用品。

其中像是化妝美白產品中經常出現的對苯二酚、三乙醇胺,或是染髮劑中常有的對苯二胺等,都是可能的致癌物。而像是一般清潔劑中常用作用消毒的三氯沙,被證實對生物具有毒性,也可能具有環境賀爾蒙之特性。

上述這些物質皆為毒管法未列管但卻充斥在我們生活當中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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